招标
凤阳县崇文中学操场看台及毓秀楼门厅、楼梯墙面维修工程(限额以下工程)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凤阳县崇文中学操场看台及毓秀楼门厅、楼梯墙面维修工程(小额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崇文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简易招标程序,现根据《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凤阳县崇文中学操场看台及毓秀楼门厅、楼梯墙面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本项目最高限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0元(含预留金0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4 工期:1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④符合《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标资格的要求;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被邀请单位
1、安徽省凤阳县名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安徽恒垣建筑有限公司;
3、安徽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评标办法
确定中标单位方式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均为有效报价,价格最低的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3日。
6. 相关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信息发布群,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后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相关时间要求
7.1 招标内容公告期:2023年 12月 01日至2023年 12月 05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内容有疑议的须在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对本次招标过程及内容无疑议;2023年 12月 05 日 15时00分在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开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中标候选人结果将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3日,公示期以中标公示内容为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若投诉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凤阳县教育体育局投诉,联系方式:1、发展规划股:0550-6730870 联系人:苗主任。2、凤阳县监察委员会驻教体局工作组:0550-6730859
8. 是否组织踏勘:否,投标人在开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 中标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9.1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
9.2 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配齐具有职业资格和施工能力的项目人员。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一致。
9.3 除《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情形外,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将按《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10. 合同内容
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3-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合同相关特殊条款规定:
10.1 本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实行总价包干,除设计变更外,合同价款应为本项目发包价款;设计变更部分结算时应以招标单位提供的清单依据,并按同类子目单价同比例下调(市场询价采购的设备、材料及其他项目,按询价结果结算,不予下调)。
10.2 合同中应注明中标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
10.3 合同中应明确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责令其限期清场,及时办理已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价款清算,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一)中标企业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由于中标企业原因造成计划工期进度延误的(延误时间由招标人视项目情况确定);
(三)中标企业派驻现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和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与合同签订人员不一致的(办理了变更手续的除外);人员到岗每月少于20天的;
(四)中标企业拒不履行合约职责与义务的;
(五)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企业连续两个月以上不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的;
(六)已经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拒不返工或多次返工后仍不合格的;
(七)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规定及时消除的,或者被检查出事故隐患须整改而不及时整改到位的。
11. 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凤阳县教体局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崇文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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