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s-2024-cs701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随州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梁主任0722-35907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BZS-2024-CS7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随州市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设置项目服务场所,摸排服务对象情况,制定服务计划,开展精神 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开展宣传活动,总结优秀案例等。采 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为20万元,最高限价 为20万元(每包段最高限10万元);每一个供应商只能在一个标包中标(若供 应商同时中标2个标包,根据标包顺序确定靠前的标包为中标标包,另外中标标 包由排名第二的为中标人,以此类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本 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高新区); (002)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广水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高新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 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并在场地、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 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约行为《供应 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核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度财 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应按最近的月份提供);供应商认为自身符合该项 要求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4)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材料(近半年指从发公告之日起向前推6个月);供应商认为自身符合该项要求 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的单位,应提供书面申明。; (0022024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广水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 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并在场地、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 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约行为《供应 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核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度财 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应按最近的月份提供);供应商认为自身符合该项 要求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4)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材料(近半年指从发公告之日起向前推6个月);供应商认为自身符合该项要求 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即可。(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的单位,应提供书面申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2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公告期内持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 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报名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一单元 40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一单元 404室) 七、其他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 ce.com/)上发布 。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不予受理。 3、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州市民政局 地 址:随州市舜井大道壮鑫香湖路24号 联 系 人:梁主任 电 话:0722-35907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御山墅3号楼一单元404室 联 系 人: 杨翠娥 电 话: 0722-3266916 电子邮件: 3090801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政 府 采 购 报 名 登 记 表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
4报名单位名称
5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法人 □委托代理人
6公司地址
7联系人电话
8联系人邮箱
9真实性承诺:我公司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我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有关变更、更正、澄清、说明等。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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