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关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三路瑞阳春花园小区A区2号楼1层101号、2层201号、3层301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28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京法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三路瑞阳春花园小区A区2号楼2层201号、3层301号、1层101号房产的公告(第一次)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4日 10时至2022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三路瑞阳春花园小区A区2号楼2、3层201号301号、1层101号房产

二、第一次起拍价:286万元,保证金:28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7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7月2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信阳市平桥支行,户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账号:6232638000103701572),备注必须注明“平桥区法院执行款”)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时的竞拍。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本院拍卖标的物仅由河南京法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举报监督电话:0376-667101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6-3859936(张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司法辅助电话:18948893314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河南省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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