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财会〔2022〕3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风险保障体系,促使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和风险抵御能力,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省内自愿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单位会员委托,坚持公平公正、服务会员需求、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互利共赢的原则,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责任保险统保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邀请实施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浙注协〔2023〕JZTBCPA001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责任保险统保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邀请人)受托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责任保险统保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公开邀请实施竞争性磋商。经本项目磋商小组审核,具有相应服务能力且符合本项目询价需求的响应供应商均为推荐供应商(家数不限),并按磋商综合评议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由会计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一家推荐供应商签订保险合同。本项目有效期三年。
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邀请人顾问)系邀请人聘用的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3-2025年职业责任险保险经纪顾问服务机构,并与邀请人约定:由邀请人支付顾问服务费,邀请人顾问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名义向参与本项目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任一被推荐的保险公司收取佣金。
四、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及其省级以上分公司;
(二)供应商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在浙江省设立机构并具有承保职业责任保险的经验;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前三年内未受到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管部门的严重处罚(责令停业或限制承保相关险种),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三)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保密措施;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本次磋商只能单独响应,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响应;
(八)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可选择现场获取或线上报名邮寄(邮费到付)获取。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止(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该期间的每天 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三)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199号(星月科创产业园)1幢3单元101室101-3-2(邀请人顾问办公地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悦
电话:0571-86820707
手机:13351442018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受聘服务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总公司报名的,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省级以上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报名的,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供应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供应商的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线上报名需将以上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725674905@qq.com。
七、磋商保证金交纳:
(一)保证金金额:每家响应供应商10000元。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响应供应商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交纳。
(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应于2023年4月5日16:30 前交纳至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
账户名称: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 1202020409014462001
开户银行: 杭州市工行西湖支行
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出示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邀请人和邀请人顾问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3年4月6日上午8:30—10:00。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只接受现场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199号(星月科创产业园)1幢3单元101室101-3-2。
十、磋商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10:00开始。
十一、磋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199号(星月科创产业园)1幢3单元101室101-3-2。
十二、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邀请人或邀请人顾问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邀请人: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423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71-88065091
邀请人顾问: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199号(星月科创产业园)1幢3单元101室101-3-2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351442018
电子邮箱:1725674905@qq.com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zicpa.org.cn/)上同日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