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昭乐高速、成昆铁路、12局成兰铁路、17局凯里管廊、西成铁路、18局自贡绿地、19局贵阳海创、叙毕铁路、成兰铁路、23局贵安、锐创厂房、24局大兴二桥项目物资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钢材、型钢、水泥、柴油、防腐剂)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164-1)
1 .招标条件及依据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贵安山语城项目,建设单位为中铁建房地产集团(贵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贵安山语城B地块六标段项目经理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2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凯里管廊项目,已由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发展计划局 以开元城投函〔2016〕4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贵州凯里开元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廊示范段项目经理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海创项目已由安徽海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GYHC18014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贵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工程计价款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海创项目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叙毕铁路贵州段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隆黄铁路新建叙永至毕节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03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叙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及银行贷款(全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叙毕铁路贵州段项目经理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5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锐创工业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已由新津县行政审批局以“新审经投资〔2018〕41 号、新审经投资〔2018〕59 号、新审经投资〔2018〕7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锐创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锐创工业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大兴二桥工程已由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雅发改投资〔2018〕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报市政府按相关规定筹集(资金来源),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物资使用于雅安市大兴二桥工程,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大兴二桥工程项目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7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381号)、铁道部以《关于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6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成兰铁路责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铁道部和四川省、甘肃省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四项目部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五项目部 (发票开具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8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自贡绿地跨贸港项目总承包工程(一期2#、3#地块)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川投资备〔2018-510323-70-03-285035〕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绿地集团自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贡绿地跨贸港项目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9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381号)、铁道部以《关于新建成都至兰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6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成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10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昭乐高速公路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铁路〔2016〕1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昭通市昭乐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地方自筹资金占25%,银行资金占75%。,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昭乐高速公路(串佛段)2标项目经理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45号)文件和《关于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7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项目经理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12中铁十七局集团西成客专广元动车存车场项目已由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西安至成都铁路西安至江油段广元地区增设动车存车场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461号)》予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四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西成铁路客运专线四川有限公司全额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成客专广元动车存车场项目经理部(发票开具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 《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贵安山语城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合同金额1.1808亿元,合同工期600天,开工日期2018年12月,竣工日期2020年07月。主要工程量:中国铁建贵安山语城B地块六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73803.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6685.53?,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7117.98?。
2.1.2.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凯里管廊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合同金额1.06亿元,合同工期6个月,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2019年4月15日(暂定)。凯里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示范段施工),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百米大道、开司大道交叉口,示范段约为1公里,主管廊长1000米,支线管廊200米,道路交叉口改造42474.3平方米(含地下人行过街地道座)。
2.1.3.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海创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危废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合同金额0.256亿元,合同工期7个月,开工日期2018年11月,竣工日期2019年6月。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工程、固体废物储存及输送系统、固废暂存库、废液处置系统、事故水池、厂房至冷却机气体输送管道等、办公楼、宿舍、车辆停放场所及总图工程和照明。
2.1.4.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叙毕铁路贵州段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合同金额10.75亿元,合同工期56月,开工日期2016年11月,竣工日期2021年6月。主要工程量: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贵州段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境内,经何官屯、德沟、毕节后跨越吊南河和落脚河,最后引入本线终点毕节东站。
2.1.5.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锐创工业标准厂房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合同金额2.22亿元,合同工期12月,开工日期2018年9月,竣工日期2019年8月。主要工程量: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946平方米。
2.1.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大兴二桥工程项目部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包含大兴二桥及桥梁两侧引道工程,其起点位于姚桥镇姚桥村重兴组附近并与雅(安)洪(雅)公路连接,终点止于大兴镇穆家村一组附近。其中大兴二桥全长749.08m,引道全长约23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下部构造为群桩承台,全桥共设计18跨,其中14跨至16跨为40m+60m+40m现浇连续箱梁,其余为40m预制安装小箱梁。
2.1.7.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承建的成兰铁路CLZQ-8标段位于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境内,合同金额15.8亿元,合同工期1672日历天,开工日期2012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主要工程量:里程为:D8K131+360~D8K149+550,全程长18.19km,主要包括两座隧道、一座桥,即茂县隧道3803m、核桃沟大桥171.209m、榴桐寨隧道14214m,无路基工程。
2.1.8.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贡绿地跨贸港项目总承包工程程(一期2#、3#地块)工程建筑面积为201428.92平米,框剪结构,共11 栋楼,地下一层,地上结构层数分别有17层、25层、32层;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主体结构(钢筋、砼、砌砖)、抹灰以及部分消防、水电、室外装修等。
2.1.9.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部,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合同金额13.3亿元,合同工期105月,开工日期2012年12月,竣工日期2021年9月。主要工程量:柿子园隧道全长14069m,标段施工出口方向左线5205m,右线3412.41m。、高川站四线大桥、跃龙门隧道全长19981m,按照最新合同划分,我标段施工进口方向左线11696m,右线12091m,平导(3373m)、改移平导(3448.37m)、1号泄水洞(1970m)、2号泄水洞(全长3700m)。
2.1.10.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公司有限云南昭通至四川乐山高速公路串丝至佛耳岩段工程第二标段范围为会仪溪大桥至杉木岗隧道中点。起点里程 ZK8+800(K8+795),终点里程 ZK23+550(K23+590),正线左线全长 14.750 km,正线右线全长 14.795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桥梁 6849.95 延米/17座(左右幅含互通匝道及天桥),其中特大桥 2564.16 延米/1 座,大桥 3773.43 延米/10座,中桥 514.24 延米/6 座;隧道 11115 延米/3.5 座,总投资 17.35 亿元,合同总工期 36 个月。
2.1.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站前工程EMZQ-15标项目部驻地位于凉山州德昌县县城,所属工程主要位于凉山州德昌县、攀枝花市米易县境内。项目起讫里程DK491+027~D3K516+377,正线长度25.705km;总投资12.856亿元;开工日期2016年4月,竣工日期2019年12月,合同工期45个月;德昌隧道是本项目的控制工程,同时也是成昆铁路的重点工程和控制工程。本项目主要工程有隧道20042延米/3座,桥梁2687.79延米/7座,涵洞415.20横延米/12座,无砟道床28.46公里,路基土石方86万方,同时负责11标至16标范围内大临用电线路架设及用电管理。德昌隧道设置2座斜井,共有进口、出口、1#斜井、2#斜井6个作业面,新永郎隧道设置1座斜井和1座横洞,共有进口、斜井、横洞4个作业面。
2.1.12.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成客专广元动车存车场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盘龙镇。工期12个月,总投资1亿元。主要工程:项目近期设动车存车线3条,远期预留动车存车线7条,动货线2条,检查线4条,存车场内所有道岔均采用12号道岔。上行走行线全长3.28km。线路从兰渝西成下行联络线(LSDK3+946.475)引出,与兰渝正线并行500m后往东南方向走行,于线里程CDYK1+178和CDYK1+776分别上跨在建二环和京昆高速公路后,进入存车场。动车存车场包括单线桥梁3座长1172.62米,站场及区间路基总长2101.97米,涵洞76.7横延米。
2.2 招标内容:钢材、型钢、水泥、柴油、防腐剂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2
4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4.1本次(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叙毕铁路贵州段项目防腐剂XBFF01、XBFF02包件)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
4.2本次(其他项目物资包件)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1月 25 日至 2019 年1月 31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395170717@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CC-XAJC-2018-164-1”;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包件号 ”):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注:款项应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汇款要求详见公告9.3项)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④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表3)。
⑥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表3)。
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5.3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 .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 年 2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2 月 21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三段30号九寨沟饭店九寨厅(详见酒店指引牌)。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兰格云商集采平台(http://jc.lange360.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上同时发布。
8 .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 联系方式9.1招标人信息
9.1.1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贵安山语城B地块六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麦坪乡黄土大坡
联系人:刘 政 电 话:17775657855 电子邮件:191697647@qq.com
9.1.2招标人: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廊示范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经济开发区下司镇320国道旁
联 系 人:党鸿章 电 话:18710696679 电子邮件:86285712@qq.com
9.1.3 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海创项目部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茶林村贵阳海螺盘江水泥厂
联 系 人:潘珑文 电 话:18308462083 电子邮件:327394002@qq.com
9.1.4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叙毕铁路贵州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海子街观音桥办事处迎宾村迎宾山庄中铁十九局叙毕铁路贵州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戴征 电 话:15247788422 电子邮件:616006977@qq.com
9.1.5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锐创工业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天府新区新津县普兴金华单元
联 系 人:邵林 电 话:18580883996 电子邮件:5613946@qq.com
9.1.6招 标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大兴二桥工程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东丽都2栋1单元
联 系 人:贺健 电 话:13908281413 电子邮件:hj5140@qq.com
9.1.7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四项目部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五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
联 系 人:张建文 电 话:18382067877 电子邮件:375367084@qq.com
联 系 人:王荣瑞 电 话:18728239898 电子邮件:409203089@qq.com
9.1.8招 标 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贡绿地跨贸港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南湖片区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贡绿地跨贸港项目部
联 系 人:蒋诗波 电 话:18770835899 电子邮件:38680765@qq.com
9.1.9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高川乡高川村
联 系 人:刘勇南 电 话:15328343212 电子邮件:519729113@qq.com
9.1.10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昭乐高速公路(串佛段)2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龙腾大道
联 系 人:薛辉 电 话:13550626736 电子邮件:460221335@qq.com
9.1.11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德州镇果园村北路一社
联 系 人:王琰雨 电 话:15334241105 电子邮件:471498893@qq.com
9.1.12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成客专广元动车存车场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盘龙镇陵隆酒店
联 系 人:龙豫 电 话:15883551663 电子邮件:949425838@qq.com
9.2招标组织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SOHO C座11楼(西安中心西南联络点) 邮 编:630061
联 系 人:牟达波 姚亮
联系电话:18682810002 15829789909 电子邮件:395170717@qq.com
监督电话: 029-85366559
9.3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902000477558290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305100001830)
汇款说明: 汇款单须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简称和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不接受个人汇款 。
2019 年 1 月 25日
附表 1
包件划分一览表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164-1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规格型号 |
招标人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钢 材 |
GAGC01 |
吨 |
4070 |
详见物资需要一览表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贵安山语城B地块六标段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2 |
钢 材 |
KLGC01 |
吨 |
2265 |
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廊示范段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
3 |
钢 材 |
HCGC01 |
吨 |
1050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海创项目部 |
500 |
5 |
|
4 |
钢 材 |
RCGC01 |
吨 |
7380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锐创工业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
5 |
钢 材 |
DXGC01 |
吨 |
9170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大兴二桥工程项目部 |
1000 |
10 |
|
6 |
钢 材 |
LDGC01 |
吨 |
10540 |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贡绿地跨贸港项目部 |
1000 |
10 |
|
7 |
钢 材 |
CTGC01 |
吨 |
7494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部 |
500 |
5 |
|
8 |
钢 材 |
XCGC01 |
吨 |
1010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成客专广元动车存车场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
9 |
型 钢 |
CLXG01 |
吨 |
5850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部 |
500 |
5 |
|
10 |
型 钢 |
HCXG01 |
吨 |
600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海创项目部 |
500 |
5 |
|
11 |
水 泥 |
GASN01 |
吨 |
5500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贵安山语城B地块六标段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
12 |
水 泥 |
CLSN01 |
吨 |
130000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四项目部 |
1000 |
10 |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五项目部 |
||||||||
13 |
水 泥 |
CTSN01 |
吨 |
210000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部 |
2000 |
20 |
|
14 |
水 泥 |
EMSN01 |
吨 |
102780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项目经理部 |
1000 |
10 |
|
15 |
柴 油 |
ZLCY01 |
吨 |
1000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昭乐高速公路(串佛段)2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5 |
|
16 |
防腐剂 |
XBFF01 |
吨 |
3000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叙毕铁路贵州段项目经理部 |
1000 |
10 |
|
17 |
防腐剂 |
XBFF02 |
吨 |
3000 |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叙毕铁路贵州段项目经理部 |
1000 |
10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 2
招标编号:CRCC-XAJC-2018-16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贵安山语城B地块六标段项目 |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在业主规定的名录内: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水泥 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在业主规定的名录内:海螺、拉法基、乌江、红狮、葛洲坝。 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2.6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2018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同类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合同复印件)。 2.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水泥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水泥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二、中铁(贵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廊示范段项目经理部 |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三、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贵阳海创项目 |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型钢 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型钢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四、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叙毕铁路贵州段项目 |
1.防腐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规定。 1.3生产能力:混凝土防腐剂年产量不低于3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人民币。 1.5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2017年、2018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同时须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TB10005-2010)、《混凝土防腐阻锈剂》(GB/T 31296-201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J1155-2011)的相关要求。 1.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最近连续两年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在近两年(2017年、2018年)国家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铁路或高速公路)中有过两个以上招标物资供应业绩。(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五、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锐创工业标准厂房项目一期项目 |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六、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大兴二桥工程项目 |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8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七、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四、五项目 |
1.水泥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1.6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2018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同类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合同复印件)。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水泥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水泥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八、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贡绿地跨贸港项目 |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8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九、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成兰铁路工程项目 |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型钢 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型钢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水泥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3.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十、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昭乐高速公路(串佛段)2标段项目 |
1.柴油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成品油零售或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等相关资质。 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 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7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柴油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
十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眉至米易段项目经理部 |
1.水泥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水泥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水泥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十二、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西成客专广元动车存车场项目 |
1.钢材 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1.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6-2017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1.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钢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钢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2.水泥 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2.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出具2016-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2016-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2.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8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2.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2.8 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水泥厂授权须为唯一授权,即水泥厂针对本项目某一包件只能向一个代理商出具授权函,不可同时向多家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可代理多个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提供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鲜章)。 |
十六、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17、2018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 |
附表 3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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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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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件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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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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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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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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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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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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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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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 |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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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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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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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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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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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RCC-XAJC-2018-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