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环境监察仪器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0)0290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20-148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包含购置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8台、甲醛测定仪2台、紫外烟气分析仪6套、PM10/PM2.5检测仪10台;二标段包含无人机环境检测平台1套、小型无人机18套;。
四、评审日期:2020年06月11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9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购置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8台、甲醛测定仪2台、紫外烟气分析仪6套、PM10/PM2.5检测仪10台 |
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
青岛市城阳区山河路702号66号楼 |
1199000.00 |
元 |
2 |
无人机环境检测平台1套、小型无人机18套 |
洛阳市河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湖西侧中段 |
788659.00 |
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冯志明、赵晓华、朱素霞、张艳丽、黄飒。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6月12日至2020年06月15日。
十一、其他
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洛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486197
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龙翔街交叉口东100米功成校苑B2307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0379-60675077
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