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lan-2021-440301-0102014003-01004
预算金额3.00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6928100 
项目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19〕2号)“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工作要求,执法支队在全市实行全覆盖、网络化、责任化的交通执法监管。2020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数15.22万人次,检查车辆数54.02万次,查处案件25358宗。具体事务性工作包括日常执法工作、执法现场秩序维护、案件接收、文书制作和邮寄、发布公告、案件催告、扣押车辆管理等。
 
 
投标人资质要求
固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1-440301-0102014003-01004  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项目  1.0  项    2.69281E7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目标
1.通过本项目采购服务,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全覆盖、网络化、责任化的执法监管,开展交通综合执法辅助服务工作。
2.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本项目集中化管理,统一规划服务职能、让服务得到“全面保障”。
3.通过项目服务支持流程以及服务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水平,全面掌握项目运行全貌。
4.通过项目实施建立服务标准,服务记录清楚可查。
上述工作任务量大、工作要求高、耗费时间长,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为按时高效完成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工作,拟通过第三方服务单位协助开展上述相关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外勤执法辅助服务
提供道路公交客运行业执法、道路货运(泥头车、危货)行业执法辅助服务,机动车维修和驾培行业执法辅助服务,道路路政执法辅助服务,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执法等辅助服务,参与行业扫黄打非、打假打私、扫黑除恶、禁毒等执法行动、紧急交通保障任务等专项工作。
2.高级执法辅助服务
    (1)法制审核业务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如复议、诉讼、听证辅助服务等
    (2)文字材料、PPT制作等高级文员服务
3.内勤执法辅助服务
(1)行政管理辅助服务
(2)安全应急值班服务
(3)违章处理窗口服务
(4)其他内勤服务
 
(二)服务要求
1.   总体目标
(1)            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2)    各项执法辅助服务及时到位;
(3)    外勤执法辅助服务响应率100%;
(4)    各类执法台账完整无缺漏、准确率100%;
(5)    各项执法辅助有理投诉为零;
2.   方案及制度要求
(1)    建立完善的交通综合执法辅助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情况分析、辅助作业模式、人员配置与培训等的总体服务方案;
(2)    根据工作内容建立以下服务方案:执法行动、紧急交通保障任务等专项工作辅助服务方案;案件资料的收集、录入、整理加工及报送方案;执法台账整理服务方案;安全应急值班制度等。
(3)    建立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4)    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服务提供、人力资源、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制定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其具体的落实和考核方法。
 
三、人员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备总体要求:派驻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50人,其中,高级执法辅助岗的服务人员不少于14人,具有驾驶证的占比不少于45%,男性占比不低于70%,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70人,大专学历不少于193人,其他人员不得超过88人。具体派驻服务人员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人员配置需求为准。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单位《服务需求及派驻人员分配方案》配备人员,确保各项服务服务按时到位,不得以任何原因出现缺岗缺人情形。
(二)派驻服务人员资质要求
(1)外勤执法辅助服务人员资质要求: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仅限男性,1.68米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原则上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体能测试合格,形象良好,具有驾驶证优先。具有驾照或为退伍军人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要求。
(2)高级执法辅助服务人员资质要求:22周岁以上45岁以下,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体能测试合格,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专业或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具备较好的文字撰写能力,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3)内勤执法辅助服务人员资质要求: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体能测试合格,原则上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三)派驻服务人员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开展相关培训,经确认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派驻采购单位提供执法辅助服务: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规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4)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派驻服务人员劳动保障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与派驻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为派驻服务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其中社保购买一档,公积金按员工实际收入缴纳),并按相关规定支付高温补贴、特殊工种费用等。
(3)中标人必须保障派驻服务人员正常休息休假时间,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需严格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用。
(4)中标人必须为所有派驻服务人员购买最低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派驻服务人员出现工伤意外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及赔偿。
(六)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单位相应岗位要求的工作时间执行。
(七)如因派驻服务人员辞职、长期请假等非采购人造成人员缺岗,需在5个工作日内按岗位要求补充相应的人员数量,否则扣除一定服务费。
(八)派驻服务人员分配方案经采购单位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
(九)中标人须服从采购单位的指挥和合理调整。存在服务人员工作表现差或因其工作失误导致出现事故的,中标人应立即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四、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1.   中标人需定期与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度,及时反馈相关问题。
2.   中标人需派驻一名驻点管理人员与采购人沟通对接工作。
3.   中标人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4.   采购人根据《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每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5.   中标人需在服务期内对全体服务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军训、体能测试、安全演练、廉政教育、保密培训等,提升辅助执法素养。
6.   中标人应配合采购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如交通宣传、消防安全、卫生消杀、安全应急演练等。
7.   中标人需按照采购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派驻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并与所有派驻服务人员签订《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责任告知书》。
8.   中标人必须在保证采购单位工作要求及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做好服务人员工作安排和调度工作。
9.   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励、处罚、请假、辞工、辞退及档案的管理,做好岗位值勤、作风纪律、岗位训练和岗位轮训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内容告知,督促教育服务人员接受采购单位领导及主管人员的工作检查和监督管理。
10.采购单位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餐并收取一定的伙食费。
五、项目移交要求:
1.合同期限届满: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对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将委托项目移交给采购单位,办结移交手续,附上所有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移交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本次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商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范围及年限
服务范围为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辖区范围内。
服务年限为: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服务内容
在项目服务期限内开展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辖区范围内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相关工作。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承诺、项目移交承诺、服务期售后服务承诺等;
(2)安排专人负责驻点审核工作,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相关执法的辅助工作。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验收终止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
4.本项目的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预算价的94%,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加盖公章)且须经评标委员会一致通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报价合理与否由专家参考2019年深圳市学位工资指导价位的中位值数判定,详见附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该报价成为招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如因中标价格过低导致中标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标准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扣除服务费。同时将该情况上报深圳财政部门(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做履约不良记录。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完成项目移交相关工作。
 
四、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五、质量考核与验收标准
(一)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1.按《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由采购单位负责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及月度考核。如履约期间《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进行修订的,以最新修订的为准,原约定为无效约定。
2.《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附后)。
3.项目验收要求:按照项目《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验收。
(二)考核表: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见附件)
六.项目付款要求
合作协议生效后,按照中标金额分9期支付,采购单位根据《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每月进行服务质量评分,并将评分情况与中标人进行核对。双方签名确认后,采购单位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当期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并发中标人核对。
该月实际得分100分,服务费用支付比例为100%;
该月实际得分为90-99分的,在该月服务费用中按2000元/分标准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该月实际得分为80-89分的,在该月服务费用中按2500元/分标准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该月实际得分为70-79分的,在该月服务费用中按3000元/分标准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该月实际得分60-69分的,在该月服务费用中按3500元/分标准扣除相应服务费用。
(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用/9-当期扣除服务费用)
核对无误后,采购单位依照上述标准计算当期的服务费用,中标人向采购单位出具确认金额的增值税发票,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给予办理支付手续。
七、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服务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八、违约处罚
(一)违约情形
1.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无法保障服务及时到位,包括但不限于派驻人员未按时到位或不符合配置要求,严重影响服务质量;
2.当期服务评分低于60分。
(二)罚则
采购单位可与中标单位解除本项目合同,当期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4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0
评审内容:
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针对服务需求分析、服务定位、服务内容、服务优势、管理措施等要点进行项目运行整体设想和策划,编制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情况分析、辅助作业模式、人员配置与培训、总体管理方案;2. 执法行动、紧急交通保障任务等专项工作辅助服务方案3.案件资料的收集、录入、整理加工及报送方案;4.执法台账整理服务方案;5.安全应急值班服务方案。
优评分标准:内容包含上述5点考查内容,且完全符合项目要求;
良评分标准:内容包含上述4点考查内容,且符合项目基本要求;
中评分标准:内容包含上述3点考查内容,且符合项目要求;
差评分标准:只满足2点考察内容或不满足考察内容要求。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得0%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评审内容:(1)应急事件处理实例分析;(2)服务人员突然离岗应急方案;(3)工伤事故和重大疾病应急方案;(4)暴力抗法事件应急方案等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优评分标准:内容包含上述4点考查内容,且完全符合项目要求;
良评分标准:内容包含上述3点考查内容,且符合项目基本要求;
中评分标准:内容包含上述2点考查内容,且符合项目要求;
差评分标准:只满足1点考察内容或不满足考察内容要求。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得0%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4

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为保障服务工作质量,投标人需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中“人员配置要求”执行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直接计0%分。
为减少采购工作的质疑投诉,杜绝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在项目招标完成后,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将牵头组织成立核查小组,深圳财政部门(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参与,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候选中标供应商拟投入的服务人员数量及相关资质、人员到位保障等综合能力组织验证审查,确保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候选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少于350人的派驻服务人员名单,符合核查要求、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采购人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核查发现候选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采购人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处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针对项目服务期满后,结合项目续约、交接等问题,提出服务承诺。投标人承诺服务期满后主动办理交接手续的,得100%分。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3

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中所列违约情形做出违约承诺,承诺出现违约情形的,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得100%分。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5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供应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5%分数;
2.供应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25%分数;
3.供应商获得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25%分数
4.供应商获得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25%分数。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者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不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验收或履约评价时间为准):具有执法相关服务项目经验每项得50%分数,未提供则不得分,满分100%,同一单位的项目经验不累计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一)评分内容:
1.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奖项每个得40%分数;
2.获得省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奖项每个得30%分数;
3.获得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奖项每个得20%分数。
以上累计得分,满分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辅助执法项目管理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50%,最高得分100%,同一单位的项目经验不累计得分。
(二)评分依据: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
2. 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或银行工资流水资料(工资流水资料需有银行盖章);
3.提供项目经验以《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表》及提供项目负责人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4.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2

(一)评分内容:
1.配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技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每提供1人得10%,本项最高得10%;
2.配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管理专业初级(员级、助理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人员,每提供1人得10%,本项最高得20%;
3.配备在有效期内的准驾车型为A1驾驶执照的人员,每提供1人得5%,本项最高得20%;
4.具有为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管理相关服务工作经验人员,每提供1人得2%分数,本项最高得10%;5.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每1人得5%,本项最高得30%;
6.配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技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每提供1人得10%,本项最高得10%。
以上各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分数。(一人同时符合多个条件不重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为项目主要团队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或银行工资流水资料(工资流水资料需有银行盖章);
2. 提供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学历/资格证书/退伍军人证书/A1驾驶执照;
3. 提供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4. 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自有员工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6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2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名称须包含:三方管理平台系统或招聘、考试、录用或后勤管理或外包管理内容),每提供一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5%,最高得100%分数。
(二)评分依据:
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须为投标人)扫描件,原件备查。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3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见附件
 
 
附件
执法支队2021年度交通综合执法辅助作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定).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