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0451-8227766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城院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城中规(北京)城乡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城院”)的委托,对中城院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供应商入围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项目名称:中城院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供应商入围
2.项目编号:TYZB-2023-GK002
3.招标条件
中城院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业主为中城中规(北京)城乡经济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4、项目概况
4.1项目地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4.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中城院所有权属公司及理事会成员光伏发电项目所需光伏组件,最终采购量以通过公司决策的实际项目需求为准。通过本次招标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将有资格参加招标人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组件采购后续询比价、竞价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活动,最终选定的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2023年度和2024年度招标人拟在建及新承建项目组件的供货。光伏组件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所需光伏组件的本体、材料、附件、仪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货物的设计、制造、厂内检验、出厂验收、包装、上车装吊、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含卸货)、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配合并网验收、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资不抵债情况;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服务商应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其他机构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2年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5.2、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4、投标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和行业要求的产品认证(如:TUV、CGC、CQC或PCCC等);
5.5、业绩要求:
①近五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应具有540Wp及以上或同等型号单晶系列单玻组件可证明的供货业绩合计达到2GW以上(须附有载明组件规格型号、容量、日期的供货合同);
②近五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应具有660Wp及以上或同等型号单晶系列双玻组件可证明的供货业绩合计达到800MW以上(须附有载明组件规格型号、容量、日期的供货合同);
③近五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应具有轻柔组件可证明的供货业绩(须附有载明组件规格型号、容量、日期的供货合同)。
5.6信誉要求:(1)服务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2)失信条款: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服务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5.7、服务商需要提供承诺:不得与中城院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8、被中城院或中城院理事会成员限制投标和非投标选商的潜在服务商,《中城院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服务商(复查合格的除外),其资格审查将被否决。
5.9、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标包销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500元/本,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委托授权书到场报名。
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00,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160号北辰国际2301室,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地点(同上)。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招标等事宜。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城中规(北京)城乡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 160 号北辰国际 2301 室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0451-8227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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