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取工程审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502-7487-5890
预算金额13095万元
招标公司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72-219873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02-7487-5890
项目单位: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2.建设服务单位: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吴兴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费13095万元,起点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与湖浔大道交叉口处,路线由北往南,至规划站前大道交叉口南侧134.997m处。本次设计范围为区府路[湖浔大道至站前大道(规划)段],路线长907.525m,包括两座2×13m空心板桥。项目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布置,设计车速50km/h,标准段宽度50m。路线由北往南依次与湖浔大道、移沿山公路、规划站前大道3条道路相交。 5.服务金额:476168元-490000元(包含上下限)【竞价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政府投资 7.招标代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2-2198738)
服务类型:工程审计
服务事项:工程审计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 3.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详见需求书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月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竞价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476168-- 490000元
选取时间:报名时间:2022-12-12 10:49:14--2022-12-19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2-12-19的09:00:00-09:3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2-12-19的09:00:00-09:30:00
选取地址: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杨先生(经办人)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957289688
发布时间:2022-12-12 10:49:14
附件下载:
项目立项文件或其他相关参考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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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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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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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文件
工程审批系
吴发改经投[2022]73号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
调整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有关内容的批复
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
申请报告收悉。鉴于项目用地等要素制约,为加快推进
专项债项目建设,经研究,同意对原吴发改经投[2022]4
号批复项建的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作以下调整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原“项目总用地约365.2
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其周边
相关附属道路等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南太湖大道道
路工程、站前大道(湖盐公路-南太湖大道)新建工程、湖州
市升山大桥改建工程)”调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0亩,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其周边相关
附属道路等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站前大道(湖盐公
路一区府路)新建工程、高铁新城配套道路涉铁工程)”。
二、项目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接此批复后请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好下一
审批
步工作。
投资在线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5日
程
折江政务服务
1
爸在线平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归件归集、信
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
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八里店镇政
府。
2022年7月25日印发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
项目代码:2201-330502-04-01-951391
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委托方):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
乙方(受托方):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保证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顺利实施,加快项目建设,提
升政府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
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以下简称“甲方”)特委托乙方湖州吴兴新业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项目代建,经各
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2、项目总投资:总投资90300万元。
3、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东部新城内。
4、建设内容:湖州高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及其周边相关附属道路
等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站前大道(湖盐公路-区府路)新建
工程、高铁新城配套道路涉铁工程)
二、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代建合作方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建吴兴区高铁新
城配套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建设
主体,乙方作为项目代建主体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后
期结算等工作。按项目建设进度,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合同价
款。
1
三、代建管理内容
1、筹集用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合法并及时足额到
位;
2、办理本项目前期相关手续
3、负责项目的全过程设计管理工作:
4、开展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本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工作;
6、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审核工作
7、本项目工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8、组织本项目的验收与移交工作;
9、本合同约定的或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事项。
四、投资管理控制
1、乙方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代建部分编制施工
图预算进行投资控制。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
件,甲方配合乙方,做好特种设备及其他材料的采购工作。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设计成果、材料选样、建设标准与工
程变更等影响工程费用的事项,甲方须参与共同确认。
五、合同价款与计取
1、本项目合同价款(或项目总投资额)由
黄组成,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
2、项目建安费的计取:本项目由乙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
施工方,人路为准。
3、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土地费用、勘探、设计等及后期永久水、
2
电、气等费用,按实际发生为准。
4、代建管理费的计取:
计取
5、资金成本的计取:
(逐笔计取)计取。
六、项目回购
甲方按吴兴区区政府代建费用的相关纪要,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
资金:
1、第一期:
2、第二期:项目启动实施之日起一年内,甲
本
3、第三期:项目启动实施之日起二年内,
4、第四期:项目启动实施之日起三年内,
并
付清资金占用成本。
5、上述金额最终按照决算审计结果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七、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
的必要条件,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协助乙方完成特
种设备及其他材料的采购工作,配合做好代建工作。
八、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
3
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
商,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交通
甲方: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盖章)
法定表人或其
价
(盖章)
乙方: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日期年月
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务服务网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文件
务网
投资在线平
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
吴发改经投[2022]4号
线平台
投资在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
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工程审
浙江政务服务网
湖州市吴兴区交通局:
投资在线平台
申请报告收悉。为进一步完善吴兴区高铁新城交通出行
条件,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经研究,同
意你单位实施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
一、项目建设地点在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吴兴区东部新城内。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务服务网
程审批系统
项目总用地约365.2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湖州高铁东
站综合交通枢纽及其周边相关附属道路等工程(区府路南延
道路工程、南太湖大道道路工程、站前大道(湖盐公路-南太
湖大道)新建工程、湖州市升山大桥改建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9030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预算安
工程审批系
浙江政务服务网
投资在线平台
资在线平台
四、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五、请按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公开招标工作。
请据此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7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归件归集、信
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
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2022年1月17日印发
项目代码:2201-330502-04-01-951391
—2—
求需公开选取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一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
跟踪审计项目
公开选取
需
求
书
选取方式:口直接选定日公开竞价
集团有限公司
资资集
职业建设设市
新
项目业主:湖州吴业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202201月
日
期
330502
一、项目概况目录日期:2022年月项目业主: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选取方式:¨直接选定þ公开竞价书
七、附件六、其他要求五、公开选取规则四、服务要求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5.服务金额:476168元-490000元(包含上下限)【竞价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费13095万元,起点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与湖浔大道交叉口处,路线由北往南,至规划站前大道交叉口南侧134.997m处。本次设计范围为区府路[湖浔大道至站前大道(规划)段],路线长907.525m,包括两座2×13m空心板桥。项目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八车道布置,设计车速50km/h,标准段宽度50m。路线由北往南依次与湖浔大道、移沿山公路、规划站前大道3条道路相交。3.项目地点:吴兴区。2.建设服务单位: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项目名称: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一、项目概况
3.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7.招标代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2-2198738)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政府投资
3、进度款审核: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2、项目投资的控制:通过项目清单的编制、工程计量审核等阶段性进行项目投资的控制分析,提出造价控制合理意见,确保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且不得出现最终项目投资超过概算的情况发生。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与核定:负责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核对、修订及出具最终成果。要求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同步提交工程量计算底稿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成果准确性。另外按照项目业主要求,依据清单及控制价最终稿成果整理提交工程造价指标分析。2.服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前期、排水、桥梁、电气、亮化、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及所有专项、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和核定(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公开选取范围:跟踪审计及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与核定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9、现场查勘: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签证及材料到场的品牌真实性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8、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及工地监理例会: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7、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参与清单及施工过程中的无价材料、设备等的询价及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6、参与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参与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重点关注其真实性以及是否按设计规范、设计要求完成等,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5、现场签证审核: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现场签证的原始记录,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掌握真实资料,并监督检查现场签证项目的内容是否属实。4、设计变更审核:积极配合业主,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
①跟踪审计日记(可以为复印件)二份;1.项目完成后提交成果资料,资料清单如下:(一)、技术要求:四、服务要求11、对现场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到位率、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按合同每天对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现场到位情况、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每月按监理和施工合同进行通报、处罚。10、提交造价跟踪咨询服务成果及阶段性报告: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时间,提交项目各类造价指标分析、各类用材分析、造价跟踪咨询服务报告、阶段性报告等各类分析汇报材料。协助委托人做好项目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等相关工作,代拟审计取证单回复意见、审核文书及汇报材料。
⑦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与核定编制成果文件六份;⑥造价分析二份;⑤跟踪审计月度报告、跟踪审计总结二份④询价、定价依据二份;③工程款支付审批表二份;②变更联系单二份
6.本项目负责人即为本项目总负责人,亦为本项目的联系人。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少于2天,项目负责人必须时时掌握项目情况,与招标人进行沟通与汇报。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碰到的任何问题必须及时反馈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拟派团队中的常驻人员每周在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且常驻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标注的常驻人员。5.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常驻人员)均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取得招标人的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常驻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常驻人员)不一致的且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一经发现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并解除合同及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在服务期间,项目班子成员编制成果造成招标人不满意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满意为止,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增加费用。4.按项目的实际需求,发包人有权要求竞包单位随时增派相关专业造价咨询人员,竞包单位需无条件服从,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请竞包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增加费用。3.中标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从业规范,应具备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并与委托人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中标单位积极配合发包人项目接洽、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与核定的编制及审核、汇报、后期服务等工作的。⑧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4投标人造价控制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对业主造成损失的,或构成犯罪的,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8.3过程中须配合招标人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招标人项目接洽、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与核定、汇报、后期服务等工作,若无正当理由推托、懈怠等情况,按1000元/次进行扣罚;如类似事件发生2次,将翻倍处罚;如类似事件发生3次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8.2项目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将资料移交给招标人。资料移交时间应在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且资料内容满足招标人要求。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按2000元/天进行扣罚;投标人对审计变更处理不到位的,按10000元/次进行扣罚。8.1按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限期内完成招标人交代的任务,每延迟一天,按2000元/天进行扣罚。8.若工作中出现问题按如下方式进行扣罚:7.现场常驻造价咨询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熟悉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造价方面的计价规则。
8.10由于投标人原因在履约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可能导致后期超概算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原因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超概算的情形的,招标人将扣罚合同金额的20%,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8.9投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提交的履约成果出现错误的或出现成果偏差超过10%及以上的,视情节严重情形按5000元-50000元/次进行扣罚。8.8投标人在拟派团队中的常驻人员每周在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且常驻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标注的常驻人员,每少1天,按2000元/次进行扣罚,情节严重,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8.7项目负责人要求每周不少于2天驻现场,每少1天,按2000元/次进行扣罚,情节严重,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8.6投标人没有按投标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咨询人员从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招标人将扣罚合同金额的10%,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8.5投标人在服务期间因本项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点名批评或者通报的,按50000元/次进行扣罚。
(2)项目负责人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1)项目团队成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考虑人员增配:(二)、服务人员要求:2.如招标人有最新文件规定的以最新文件执行为准。注:1.服务期间,上述未阐明的内容按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的考核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岗位 | 人数(最低要求) | 执业证书(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 |
安装专业人员 | 1人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 |
市政专业人员 | 1人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 |
园林专业人员 | 1人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 |
驻场人员 | 1人 | 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 |
3、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竞选人的报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管理、利润、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1、本项目服务金额以投资造价估算13095万元为基础测算,最终服务金额依据最终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计价金额同比列调整(最终服务金额不超过本次中标价)。(四)、结算价计算及支付方式:服务期: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施工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三)、服务期:
(1)企业营业执照;(六)、本项目至竞价截止时间为止,需上传以下资料。(若本需求书未提供相关格式要求,各竞价单位自拟格式,若本需求书已提供相关格式要求,则按本需求书格式填写,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若以下材料未提供齐全,做无效报价处理。其他内容按照本需求书后附的《合同主要条款》执行。(五)、其他5、付款方式:招标人年底(农历)统一支付,支付比例由招标人确定。4、竞价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竞价单位需提供上述要求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证书。(6)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5)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4)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全体人员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若项目组造价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即可,年龄均不得超过65周岁。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满足需求书中服务人员要求】;(2)项目负责人证书: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含一级,不含二级)(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
3.确定中选人:公开竞价结束,选取所有竟价中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所有竞价中出现2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的,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中选人:2.2公开竞价时间:公开竞价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开启竞价通道,竞价开始至结束为30分钟,已报名成功中介机构必须在规定的30分钟内完成一次性报价。否则为无效竞价。2.1报名: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上报名。截止报名时间,报名参加竞价中介机构只有1家的,系统自动延期2个工作日,延期后满足2家方可进入公开竞价。☑2.公开竞价:□1.直接选定:由项目业主直接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定向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五、公开选取规则
þ3.2综合评价:评价时间为另行通知;第二步:由项目业主在所有序号球中按顺序随机抽取3次,分别代表第一中选人、第二中选人和第三中选人。第一步:所有拟中选人随机抽取一个属于自己序号球;随机抽取程序:抽取地点:。□3.1随机抽取:;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综合评价的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若本需求书未提供相关格式要求,各竞价单位自拟格式,若本需求书已提供相关格式要求,则按本需求书格式填写,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若以下材料未提供齐全,做无效报价处理。根据需求书制作好一正两副投标文件且密封。经综合评选:排名第一的中选人为中选人。若第一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则排名第二的中选人为中选人,中选候选资格依次类推。除综合评价文件内容以外,评比现场单独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若未按规定的综合评价截止时间前到达评价地点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现场未提供授权委托书的,作无效标处理。)评价内容:(100分)评价地点: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序号 | 评价因素 | 分值 | 评价标准 |
1 | 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 40分 | 竞价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公共投资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必须包含施工阶段)或全过程咨询(必须包含施工阶段)或跟踪审计业务:竞价人提供的公共投资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达到7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项目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20分。①.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业绩若为入围项目的,需提供入围合同(或框架协议)及单个项目的委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总投资金额及时间。②.若委托合同中不体现总投资金额的,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以上内容未提供的,评分不予认可。竞价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公共投资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业务:竞价人提供的公共投资项目单个项目金额达到7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项目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20分。①.金额以盖有业主公章控制价成果封面为准;②.提供成果封面扫描件,以及双方盖章的合同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如政府部门组织或项目业主委托的业务部分业绩无封面,可提供盖有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③.若委托合同与成果封面名称不一致的或提供业绩符合项目内容但名称与要求不符合的,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以上内容未提供的,评分不予认可。 |
1 | 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 10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公共投资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必须包含施工阶段)或全过程咨询(必须包含施工阶段)或跟踪审计业务:竞价人提供的公共投资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达到7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项目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分10分;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业绩若为入围项目的,需提供入围合同(或框架协议)及单个项目的委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总投资金额、时间及项目负责人名称。若委托合同中不体现总投资金额的或项目负责人名字未体现的,需提供委托方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以上内容未提供的,评分不予认可。 |
2 | 拟投入人员实力 | 2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5分,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得3分,5年及以上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2、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10分。3、驻场人员取得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毕业证书3年及以上得3分,5年及以上得5分,最高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25分。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相关年限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 |
3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措施等 | 0-5分 | 方案内容完整(包括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跟踪审计内容)、准确、详细,程序规范,措施得力,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特点和需求书的要求。 |
3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措施等 | 0-5分 | 跟踪关键点全面、准确,关键点控制措施有力、可行、专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
3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措施等 | 0-5分 | 有科学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程序规范、针对性强,能很好的进行总投资有效控制,月进度款报表审核,设计变更、洽商、索赔审核等。 |
3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措施等 | 0-5分 | 建立了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有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和措施,承诺的误差(额)在合理的范围内、对误差超过承诺范围的处罚明确且力度大。 |
3 |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措施等 | 0-5分 | 有沟通协调的方法与措施,有向甲方定期汇报的制度、计划、方式,有规范的阶段性报告;有解决与被审核单位争议的措施与方法,能保证按期完成审核任务。 |
上述评分内容缺项的不得分。以上内容评分时按所有评审专家评分的平均值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公共投资项目: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中第二条指出:公共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主导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投资建设项目,具体包括:(一)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二)全部和主要使用政府部门管理或者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公共资金的项目;(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四)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投资的项目;(五)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以上评分内容所涉及的证书、业绩证明文件等,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5、项目负责人不能为退休返聘人员。若项目组造价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即可。6、以上评分内容所涉及的证书、业绩证明文件等时间均以相应文件落款时间为准。7、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同时计分。 |
(7)竞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6)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造价咨询服务方案、措施等(4)拟投入人员实力并提供所有人员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3)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2)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六、其它要求7.中选机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需求书要求履行服务,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从备选排序中依次确定中选机构,也可以重新公开选取。6.中选人与项目业主应当自响应服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签订服务合同,同时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上传至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5.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须24小时内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合同管理”区响应服务事项。同时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自助打印成交通知书。4.公开竞价结束,对中选结果(提供的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3.3其他方式:(由项目业主自拟内容)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编号:合同主要条款七、附件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委托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
3.工程规模: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受托人(全称):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前期、排水、桥梁、电气、亮化、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及所有专项、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和核定(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7.其他:6.建设工期或周期:5.资金来源:4.投资金额:
6、参与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参与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重点关注其真实性以及是否按设计规范、设计要求完成等,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5、现场签证审核: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现场签证的原始记录,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掌握真实资料,并监督检查现场签证项目的内容是否属实。4、设计变更审核:积极配合业主,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3、进度款审核: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2、项目投资的控制:通过项目清单的编制、工程计量审核等阶段性进行项目投资的控制分析,提出造价控制合理意见,确保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且不得出现最终项目投资超过概算的情况发生。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与核定:负责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核对、修订及出具最终成果。要求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同步提交工程量计算底稿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成果准确性。另外按照项目业主要求,依据清单及控制价最终稿成果整理提交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三、服务期限11、对现场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到位率、履约情况进行考核:按合同每天对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现场到位情况、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每月按监理和施工合同进行通报、处罚。10、提交造价跟踪咨询服务成果及阶段性报告: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和时间,提交项目各类造价指标分析、各类用材分析、造价跟踪咨询服务报告、阶段性报告等各类分析汇报材料。协助委托人做好项目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等相关工作,代拟审计取证单回复意见、审核文书及汇报材料。9、现场查勘: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签证及材料到场的品牌真实性和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8、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及工地监理例会: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7、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参与清单及施工过程中的无价材料、设备等的询价及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结算方式:本项目服务金额以投资造价估算13095万元为基础测算,最终服务金额依据最终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计价金额同比列调整(最终服务金额不超过本次中标价)。1.酬金(暂定):人民币:元。五、酬金或结算方式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四、质量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与本项目施工同步。
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1.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八、合同订立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词语定义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5.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贰份,受托人执贰份。十、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盖章并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九、合同生效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订立时间:年月日。
住所:住所: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词语定义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第二部分通用条件(GF-2015-0212)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受托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受托人员。1.1.7“附加工作”是指受托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受托人的工作。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受托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4“受托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受托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受托人的酬金。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受托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受托人的酬金。1.1.11“酬金”是指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受托人的金额。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协议书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语言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6.其他合同文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4.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及附录;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2.1提供资料2.委托人的义务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1.4适用法律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合理工作时限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受托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受托人派驻项目现场受托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受托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委托人应为受托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受托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6支付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5答复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受托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受托人。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当为受托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受托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2项目负责人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受托人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酬金。
(3)涉嫌犯罪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3.1.4受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更换的,受托人应当更换:受托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受托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受托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受托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3.2.2受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3.2.1受托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受托人的工作要求(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3.3受托人的工作依据3.2.6受托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2.5受托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4受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3受托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受托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受托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项目受托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受托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受托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受托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4.2.2因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2.1受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受托人的违约责任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5.3支付酬金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2支付申请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
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合同变更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6.2.1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合同解除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受托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受托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受托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受托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受托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1)受托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6.3合同终止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受托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1协商7.争议解决(3)受托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2)委托人与受托人结清并支付酬金;(1)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8.1考察及相关费用8.其他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2调解
8.4联络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保密对于受托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2奖励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受托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8.5知识产权8.4.3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4.2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语言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第三部分专用条件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受托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2.1提供资料2.委托人的义务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1.4适用法律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2.4委托人代表2.2.1项目受托人员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未及时向受托人提供资料,影响受托人工作的,受托人提供咨询报告的时间可相应顺延。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受托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
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受托人员的情形还包括:/。3.1.3受托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受托人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人。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受托人的义务
3.3受托人的工作依据3.2.4受托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及时给予书面答复。3.2.2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按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3.2.1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按照委托人要求。3.2受托人的工作要求
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违约责任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
(2)受托人逾期完成咨询工作的,按照委托人相关考核制度要求执行。(1)受托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咨询费用,如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向委托人赔偿损失。4.2.1受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受托人的违约责任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2支付申请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5.1支付货币5.支付4.2.2受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按照委托人相关考核制度要求执行。
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受托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服务酬金不作调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受托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服务期延长和中间停顿,均考虑在合同价内,不再计取延期费用。6.1合同变更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招标人年底(农历)统一支付,支付比例由招标人确定。5.3支付酬金(含税)
如果双方不能在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进行调解。7.2调解7.争议解决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非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无法或没有必要办理的。6.2合同解除
8.1考察及相关费用8.其他(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7.3仲裁或诉讼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3保密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2奖励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受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受托人支付。
受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及时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联络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受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2.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常驻人员)均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如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常驻人员)与乙方文件中乙方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常驻人员)不一致的且未经甲方同意的,一经发现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并解除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年内无法参加甲方的相关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如在服务期间,项目班子成员编制成果造成甲方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直至满意为止,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请乙方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增加费用。1.乙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从业规范,应具备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并与甲方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9.补充条款:受托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所有。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所有。8.5知识产权
B.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将资料移交给甲方。资料移交时间应在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且资料内容满足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按2000元/天进行扣罚;乙方对审计变更处理不到位的,按10000元/次进行扣罚。A.按甲方要求乙方在限期内完成甲方交代的任务,每延迟一天,按2000元/天进行扣罚。6.处罚条款:5.现场常驻造价咨询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熟悉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造价方面的计价规则。4.本项目负责人即为本项目总负责人,亦为本项目的联系人。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少于2天,项目负责人必须时时掌握项目情况,与甲方进行沟通与汇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碰到的任何问题必须及时反馈给甲方。乙方在拟派团队中的常驻人员每周在场时间不得少于6天且常驻人员必须为乙方文件中标注的常驻人员。3.按项目的实际需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增派相关专业造价咨询人员,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请乙方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增加费用。
H.乙方在拟派团队中的常驻人员每周在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且常驻人员必须为乙方文件中标注的常驻人员,每少1天,按2000元/次进行扣罚,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G.项目负责人要求每周不少于2天驻现场,每少1天,按2000元/次进行扣罚,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F.乙方没有按乙方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咨询人员从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甲方将扣罚合同金额的10%,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E.乙方在服务期间因本项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点名批评或者通报的,按50000元/次进行扣罚。D.乙方造价控制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对业主造成损失的,或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不予以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C.过程中须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项目接洽、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与核定、汇报、后期服务等工作,若无正当理由推托、懈怠等情况,按1000元/次进行扣罚;如类似事件发生2次,将翻倍处罚;如类似事件发生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工程款支付审批表二份;②变更联系单二份①跟踪审计日记(可以为复印件)二份;7.项目完成后提交成果资料,资料清单如下:G.由于乙方原因在履约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可能导致后期超概算的情形或由于乙方原因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超概算的情形的,甲方将扣罚合同金额的20%,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F.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提交的履约成果出现错误的或出现成果偏差超过10%及以上的,视情节严重情形按5000元-50000元/次进行扣罚。
8.服务期间,上述未阐明的内容按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的考核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⑧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⑦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与核定编制成果文件六份;⑥造价分析二份;⑤跟踪审计月度报告、跟踪审计总结二份④询价、定价依据二份;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地址: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附件1
委托人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委托人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乙方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委托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委托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四)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三、我单位在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二、我单位将按照法定业务范围承接相关中介服务项目,并按国家有关服务质量要求和项目业主需求提供相应服务,中介服务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一、我单位提交并在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真实。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正在进行选取的项目,并同意取消我单位的选取资格。按照相关规定,在通报或者处罚期限内不再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任何项目的选取活动。为维护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参与“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相关交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此,郑重承诺如下:(报名时承诺)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
年月日电话:传真: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人法定地址:承诺人法定名称(公章):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姓名)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复印件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复印件 |
竞价人:(盖章)说明:(1)执业资格填“注册造价师”(如有);(2)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应为工程方面的技术职称,如工程师等(如有);(3)从业年限指从事工程预决算编制或审计业务的年限,以取得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的时间为准;(4)专业填下列四种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建筑、安装、市政;(5)提供拟安排审计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6)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执业资格 | 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 从业年限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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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执业资格填“注册造价师”(如有);(2)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应为工程方面的技术职称,如工程师等(如有);(3)从业年限指从事工程预决算编制或审计业务的年限,以取得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的时间为准;(4)专业填下列四种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建筑、安装、市政;(5)提供拟安排审计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6)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项目名称:派驻人员汇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执业资格 | 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 从业年限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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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区府路南延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投标,一旦我单位有幸中标,我单位承诺如下:致: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价人:(盖章)
在服务期内配备的项目人员在湖州市区办公,办公场所和用品已自行考虑计入报价。按招标人要求做好项目造价指标分析。项目施工工程中,如有工程造价问题的解决,我单位将无偿来项目提供咨询意见。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招标人的权益,做到公正、合理、合法,并严守秘密,任何资料信息不向外泄露。咨询费用按最终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行计算。服务过程中,由于施工图纸修改等招标人原因造成成果多次修改的,咨询费用不做调整。严格按照《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配备人员,并接受招标人考核。
企业业绩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人:(公章)特此承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投资额(万元) | 委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3、投资额指控制价封面/咨询报告书上金额。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注:1、企业业绩是指按需求书评分要求时间内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若委托合同中不体现时间或金额的,还需提供有效的其它证明材料,否则评分不予认可。)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按需求书评分要求时间内完成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若委托合同中不体现时间或金额的,还需提供有效的其它证明材料,否则评分不予认可。)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投资额(万元) | 委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日期:年月日
代理委托书
今全权委托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
司代理
吴兴区高铁新城配套工程-区府
路南延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具体事
务。
特此委托。
职业建设发管
新
兴兴
托1(盖章):
330502
法人代表(签字):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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