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延平区江边溪、岳溪、太平溪、田溪、白石溪、洋后溪、中洋溪、九渡溪等8条小流域规划编制(项目名称)规划编制(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江边溪、岳溪、太平溪、田溪、白石溪、洋后溪、中洋溪、九渡溪等8条小流域规划编制(项目名称)已由中共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党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会议纪要〔20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规划编制(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延平区江边溪、岳溪、太平溪、田溪、白石溪、洋后溪、中洋溪、九渡溪;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小流域规划编制;
2.5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80万元;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评审;
2.7 服务期限:1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备注:根据延水利〔2022〕5号文【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延平区水利建设小规模工程项目诚信企业名录的通知】,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2022年度延平区水利建设小规模工程项目诚信企业名录内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施工与管理、水利工程施工等专业)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3日9:00时至2022年7月22日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y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y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y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大厦13楼 |
地 址: |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43号201室 |
邮 编: |
353000 |
邮 编: |
353000 |
联 系 人: |
葛先生 |
联 系 人: |
萨先生 |
电 话: |
0599-8873086 |
电 话: |
18965372720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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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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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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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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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 |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yp/) |
联系方式: |
0599-8880350 |
监督单位: |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党组 |
联系方式: |
0599-8873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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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 |
招 标 人: |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大厦13楼 | 地 址: |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43号201室 |
邮 编: | 353000 | 邮 编: | 353000 |
联 系 人: | 葛先生 | 联 系 人: | 萨先生 |
电 话: | 0599-8873086 | 电 话: | 18965372720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交易平台: |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yp/) | 联系方式: | 0599-8880350 |
监督单位: |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党组 | 联系方式: | 0599-8873086 |
2022年7月11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地址: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大厦13楼联系人:葛先生电话:0599-8873086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43号201室联系人:萨先生电话:18965372720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延平区江边溪、岳溪、太平溪、田溪、白石溪、洋后溪、中洋溪、九渡溪等8条小流域规划编制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延平区江边溪、岳溪、太平溪、田溪、白石溪、洋后溪、中洋溪、九渡溪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招标公告第2.2款内容 | ||||||||||||||||||||||||||||||||
1.1.7 | 项目投资估算 | 详招标公告第2.2款内容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招标公告第2.4款内容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招标公告第2.7款内容 | ||||||||||||||||||||||||||||||||
1.3.3 | 质量标准 | 详招标公告第2.6款内容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资质。备注:根据延水利〔2022〕5号文【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延平区水利建设小规模工程项目诚信企业名录的通知】,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2022年度延平区水利建设小规模工程项目诚信企业名录内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注: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有具体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指相关批复材料或发包人证明),以有权部门批复为准,时间以有权部门批复文件中注明的时间为准。下同。】(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职称: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施工与管理、水利工程施工等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具有有效的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③业绩:/。【注:执业或职业资格以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证上注明的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上注明的为准,如执业或职业或职称证等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岗位人数职称注册专业 1水工专业负责人 1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 / / / / / / / / (7)勘察设备要求(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 序号名称数量 / / / / / / / / / (8)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社保缴纳凭证。【注: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属于离(退)休人员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离(退)休证明和本单位聘用合同。】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称 | 注册专业 | 1 | 水工专业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称 | 注册专业 | ||||||||||||||||||||||||||||||
1 | 水工专业负责人 | 1 |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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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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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在本招标项目中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3)其他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根据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对比投标人,以数据电文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特征结果雷同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4、在本招标项目(标段)中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出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投标内容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2)服务期限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3)质量标准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4)资格条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规定;(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差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3项规定;(7)“服务费用清单”项目与数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服务费用清单”逐项列项、增减或修改;(8)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项最高控制价A;(9)技术方案编制符合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目的章节和暗标评审规定;(10)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11)投标保证金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12)资格审查资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13)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1项规定;(14)投标文件编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1、3.7.3项规定;(15)投标文件加密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1项规定;(16)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款规定;(17)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偏离允许范围和幅度及其处理方法:/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2年7月21日12时00前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出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增值税税金按国家目前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 ||||||||||||||||||||||||||||||||
3.2.3 | 报价方式 | 根据中共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党组会议纪要〔2022〕3号要求,招标人确定的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80万元。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报价均包含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报批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各类型费用(如专家费、会务费、评审费、咨询费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另行计取任何费用。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控制价A=800000元(A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确定)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报价合理性评分”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第2.2.4(3)目进行。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1)采用现金或支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达(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指定账户(保证金户名:南平市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558831406000012148;开户银行:工行延平支行),凭证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2)采用银行纸质保函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开户行网点不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应由网点所在地上级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章上传至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且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3)采用电子保函的,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元)□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弄虚作假;(2)其他: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交易平台判定为投标文件雷同的。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有关证明材料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处附扫描件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年【注:指近3年财务状况表。】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3日【注: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至/【注:指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形式及地方要求附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规定形式及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式,使用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编制投标文件,进行签字、盖章、文件加密。有关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等软件的使用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998-0000、0599-8317118)。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22日 08:30:00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招标项目开评标程序:①截标、②开标、③确定评标基准价、④初步评审、⑤详细评审、⑥投标文件的澄清、⑦评标结果。(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满足统一CA兼容互认功能,若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使用CA,则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若为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CA,投标人自行承担损失。(3)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同步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并向投标人等直播开标全过程。在解密过程中,当所有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后(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的除外),且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达到3家及以上的,方可公布除投标人名称以外的其他有关投标人的具体投标信息。(4)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5)非投标人引起,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水利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①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②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③若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7)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8)中标候选人公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涉及业绩的,应公示类似的工程业绩及其评审情况。(9)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纸质版6份。当纸质版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其他: 1、根据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应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以便招标人能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6份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4、根据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该部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相关规定,原先《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 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界满的,其有效期统 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及银发[2019]41号文,自 2019年2月25日起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现如投标人公司为新设立企业基本账户或变更企业基本账户的无法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应附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个人电子签名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或相应人员签字扫描后上传,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认可。7、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通知后30分钟内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标(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8、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招标项目,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实施线上解密,无需投标人派人到交易中心解密或参加开标。投标人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9、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留下在开、评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能随时联系的、真实的、处于开机状态的手机号码,以便出现特殊情况时能随时联系,否则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拟派本项目的人员的专业职称以职称证书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本项目的人员缴交的社保证明,包含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开具的均可。11、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1)采用现金或支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达(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指定账户,凭证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2)采用银行纸质保函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开户行网点不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应由网点所在地上级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章上传至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采用电子保函的,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注:投标人以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自助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担保保函原件给招标人。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按《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电子保函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的规定执行。各投标企业可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对接的金融机构自行选择任意一家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电子保函。如果在申请电子保函过程中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保函出具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在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如果申请电子保函不成功,请及时使用其他电子保函出具机构或根据招标文中载明的其它方式缴交保证金,以免影响投标)。本条款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投标保证金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条款的内容为准。1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13、因招标文件固化模式需要修改的:①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用条款补充闽水建设函[2020]13号规定的有关说明通知:一、“2020年6月1日起执行”是指2020年6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达到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应执行该文件。因本招标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执行闽水函〔2020〕244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修订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部分条款的通知》。1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序号小的优先(投标序号按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先后顺序产生,以先为小,在唱标信息中查看)。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勘察设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35分技术方案部分:40分投标报价:25分其他评分因素::/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设定为B,下同)值由电子交易平台按下述公式自动计算,并提供计算过程表格,经评标委员会核对并确认后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布(B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一、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B=[最高控制价A-不可竞争金额C]×(1-K)+不可竞争金额C(K指下浮率,C指不可竞争金额,下同)。二、最高控制价A=800000元(A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确定)。三、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2%(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2%(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含本数)(a≤b,a、b取值范围在0~10之间)。K值由K1和K2组成,即K=K1×d+K2×(1-d)(d代表K1的权重;K1、K2的取值范围同K;K、K1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一)K1值在开标时根据下浮率a%和b%取值范围内(含a%和b%)的投标报价及对应的投标人数量等两个因素由平台自动计算确定:第一步:计算K1值区间等份数N。将每1个K1值区间分为100个等份(即步长为0.01%),则N(K1值区间等份数)=(b-a)%/0.01%。第二步:计算下浮率a%和b%取值范围内(含a%和b%)的投标报价hi的累加值H和对应的投标人数量n。报价累加值H指h1+h2+……+hn(H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数量n指投标报价hi下浮率在a%和b%的取值范围内(含a%和b%)的对应的投标人数量。投标报价hi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三步:求余数Y。被除数=H+n,除数=1+N,Y为被除数(H+n)和除数(1+N)的余数。余数Y的函数表达式为Y=MOD(H+n,1+N)。第四步:计算K1值。K1值计算式为K1=Y×0.01%+a%。(二)K2值采用现场随机抽取方式产生。K2值在唱标后当众抽取确定,按百分数表示的K2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抽取方法: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三)d由现场从0.1、0.2、0.3、0.4、0.5、0.6、0.7、0.8、0.9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注:评标基准价根据评审前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对应的投标人数量等进行计算确定,评审前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在a%~b%之外的不参与计算。如有将统一固定总报价或统一固定单价报价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列明。】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35分) | 信用(满分10分) | 投标人信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0.1。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根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法定媒介为准)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公布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计取(如有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计取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投标人参与综合评估法公开招标的福建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年度中标已达2次以上的(从本年 1 月 1 日起至该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备注栏注明“年度中标2次以上(含2次)”(以下简称“已中2次投标人”),未在备注栏注明的视同弄虚作假。已中2次投标人应按以下方法对其信用得分进行修正:(一)如该次投标存在已中2 次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以下简称“未达2次投标人”),已中2次投标人的信用得分分别按照特定未达2次投标人的信用得分修正。特定未达2次投标人是指总分不高于且最接近该已中2次投标人的。(二)当满足特定未达2次投标人存在多家的,按信用得分最低的修正。当所有特定未达2次投标人信用得分均高于已中 2次投标人,已中2次投标人信用得分不作调整。(三)如该次投标不存在未达2次投标人,则所有已中2次投标人信用得分不作调整。【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记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为0。】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35分)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满分8分) | ①满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得基本分4分;②投标人具有水利规划编制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2分。【注: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有具体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指相关批复材料或发包人证明),以有权部门批复为准,时间以有权部门批复文件中注明的时间为准。下同。】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35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满分6分) | ①满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得基本分4分;②具有水利规划编制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2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35分)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满分6分) | ①满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得基本分4分;②具有水利规划编制类似的工程业绩的,加2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35分) | 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满分5分) | ①获得国家认可的设计(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未取得相应认证得0分。②其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每项加4分。投标人须提供颁发机构的正式公文或函件或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35分) | 【注:招标人应按上述评分因素设定评分标准,有类似的工程业绩等加分要求的每项或每人每项不得少于1分,无要求的应在空格中用“/”标示。评审结果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计算,并经评标委员会核对、确认。】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服务范围、内容(满分3分) | 根据服务范围、内容完整性,在2.70(含)~3.00(含)范围内赋分。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工作依据、目标(满分3分) | 根据工作依据、目标明确性,在2.70(含)~3.00(含)范围内赋分。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满分3分) | 根据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合理性,在2.70(含)~3.00(含)范围内赋分。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技术说明和方案(满分15分) | 根据内容的周全性、方法先进性、可行性,在13.5(含)~15.00(含)范围内赋分。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满分3分) | 根据相关内容周全性、措施有效性,在2.70(含)~3.00(含)范围内赋分。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安全保证措施(满分3分) | 根据措施的周全性、有效性,在2.70(含)~3.00(含)范围内赋分。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重点、难点分析(满分7分) | 根据理解全面性、分析合理性、措施有效性、方法先进性,在6.30(含)~7.00(含)范围内赋分。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合理化建议(满分3分) | 根据建议合理性、可行性,在2.70(含)~3.00(含)范围内赋分。 | |||
2.2.4(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满分40分) | 评分规则(满分40分)一、技术方案评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对技术方案进行章节乱序排列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方案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打分。评审结果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计算,并经评标委员会核对、确认;二、技术方案评分得分统计。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辅助统计功能,按下述评判标准,自动认定和去除属于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计算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一)针对每个评委的各个投标人技术方案评分:有出现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评分在36.00(含)~40.00(含)之外的,对应的评委定为可能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如所对应的投标人技术方案不属于无效投标文件的,则该评委视为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的所有技术方案评分均无效;(二)针对每个评委的各个投标人技术方案评分:去除上述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后,逐步逐个算出每个评委技术方案评分与其他评委技术方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的差值。从差值中找出最大值T,将T值对应的评委(若出现2个及以上并列情形,选择在平台中签到序号排后的)定为可能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如该评委的T值大于1.20,则该评委视为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的所有技术方案评分均无效;(三)针对每个评委的最高投标人技术方案评分与最低投标人技术方案评分的分差值:去除上述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算出每个评委的最高投标人技术方案评分与最低投标人技术方案评分的分差值后,逐步逐个算出每个评委技术方案评分的分差值与其他评委技术方案评分的分差值的算术平均数的差值。从差值中找出最大值M,将M值对应的评委(若出现2个及以上并列情形,选择在平台中签到序号排后的)定为可能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如该评委的M值大于1.20,则该评委为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的所有技术方案评分均无效。(四)去除上述无效技术方案评分评委后,根据余下评委的评分情况,计算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平均得分,所计算得分为各投标人的最终技术方案得分。【注:1、投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上述章节编制技术方案。2、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方案除在规定处签字、盖章外,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投标报价和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它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记。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25分) | 偏差率评分(满分22分) | 投标报价偏差率得分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下述公式自动计算,并提供计算过程表格,经评标委员会核对、确认(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一、投标报价偏差率得分=22-∣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时Q=q;高于评标基准价时Q=2q。二、q确定方法:(一)求等份值。q值区间在0.3-1.0,按步长0.01,分为70个等份。(二)计算下浮率a%和b%取值范围内(含a%和b%)的投标报价hi的累加值H和对应的投标人数量n。报价累加值H指h1+h2+……+hn(H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数量n指投标报价hi下浮率在a%和b%的取值范围内(含a%和b%)的对应的投标人数量。投标报价hi值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三)求余数y。被除数为H+n,除数等份数70加1之和,即71。余数y的函数表达式为y=MOD(H+n,71)。(四)计算q值。q值的计算式为q=余数y×0.01+0.3。【注:q值根据评审前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和对应的投标人数量等进行计算确定,评审前的投标报价下浮率在a%~b%之外的不参与计算。】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25分) | 报价合理性评分(满分3分) | 投标报价低于下浮率b%相应总价的,扣1分;投标报价高于下浮率a%相应总价的,扣1分;已标价“服务费用清单”单价有高于控制价相应单价10%的(如有控制价清单),扣1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序号 | 资料、报告、文件、成果名称 | 数量 | 电子版数量 | 交付时间 | 说明 |
1 | 小流域规划编制报告 | 10 | 1 | 按招标计划时间提交 |
被授权人基本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号 | ||
注册执业资格 | 注册执业证号 | ||
被授权人签字: |
投标人名称 | 省内企业(是/否) | □是 □否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日期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资质等级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名 称 | 单位 | ______年 | ______年 | ______年 | ...... |
一、注册资金 | |||||
二、净资产 | |||||
三、总资产 | |||||
四、固定资产 | |||||
五、流动资产 | |||||
六、流动负债 | |||||
七、负债合计 | |||||
八、营业收入 | |||||
九、净利润 |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工作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服务期限 | |
工作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制造年份 | …… | 备注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1.2.5 | 姓名: | |
2 | 服务期限 | 1.1.4.3 | _______日历天 | |
3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12.1.1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服务费用分项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报价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工作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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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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