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电力迁改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苏发改基础发【2021】13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扬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40%+6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
2.2 工程规模: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电力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500kV、220kV、110kV、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迁改;
2.3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协助招标人开展本工程前期准备、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工作;(10)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为二十四个月,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服务期根据实际工期进度调整;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230.43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3 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隧道工程或桥隧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3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至少配备一名安全专监(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10.1投标人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0.3业绩要求:企业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500kV输、变电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相关技术指标应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所投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0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25号新盛商务中心3号楼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公益西桥西轨道交通大厦D座 |
邮 编:225000 |
邮 编:100068 |
联 系 人: 韩工 |
联 系 人:董工 |
电 话: 18611243657 |
电 话:17611261780 |
传 真: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shanquan390@qq.com |
9.备注 |
|
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董工 联系方式:17611261780;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印章 (或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监理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人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监理服务大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1.1、第 3.9项规定 |
|||||
投标安全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提供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4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90分) |
监理费报价:45 分 监理服务大纲:25 分 总监综合能力:14 分(其中:总监答辩 8分,总监素质 4 分,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项目组人员配置:6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1)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 B; 2)权重系数为K, 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 值取值范围为 10%、 15%、20%、25%、30%; 3)评标基准价为 C=A×K+B×(1-K)。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低于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期公布 的扬州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信息价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 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45 |
|||
技术标 |
||||||
|
1、监理服务大纲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在监理评标中,监理大纲实得分必须达到满分的70%(含本数)以上,否则,该监理大纲视为不可行。 3、监理大纲总页数不得超过80页。 |
|||||
监理服务大纲(25分) |
监理大纲基本要求 |
监理大纲符合基本要求,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分 |
|||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 |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职责任务符合本工程要求 |
2 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符合要求 |
2 分 |
||||
质量控制的措施 |
质量控制的措施符合要求 |
2 分 |
||||
进度控制的措施 |
进度控制的措施符合要求 |
2 分 |
||||
投资控制的措施 |
投资控制的措施符合要求 |
2 分 |
||||
安全文明生产(包含扬尘防控)管理措施 |
安全文明生产(包含扬尘防控) 管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2 分 |
||||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 |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2 分 |
||||
合同管理措施 |
合同管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2 分 |
||||
信息管理措施 |
信息管理措施符合本工程要求 |
2 分 |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符合要求 |
4 分 |
||||
总监综合能力(14分) |
总监答辩 |
总监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采用暗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答题必须由投标总监亲自闭卷答题,总监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经书面请示招标人批准,可由总监代表代替。 |
8分 |
|||
总监素质 |
投标总监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得1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得1分,满分2分。 |
2 分 |
||||
职称 |
投标总监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分。 |
2 分 |
||||
类似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总监承担过500KV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的,有1个得1分,满分2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相关技术指标应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监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资料。所投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造价以合同为准。 |
2分 |
||||
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 |
人员结构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除外)人数占总监外的现场监理人员(总监除外)总数的40%及以上得2分,30%-40%之间的得1分,低于30%不得分。 |
2 分 |
|||
职业资格 |
项目组人员(总监除外)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有1人次得1分,最高2分。 |
2 分 |
||||
职称 |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有1人得1分,2分封顶。 |
2 分 |
||||
信用标 |
||||||
信用分 |
依据扬建工(2024)17号文,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得分。 |
/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