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吉强镇夏大路村防洪工程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2024】2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除利用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379万元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吉县吉强镇夏大路村防洪工程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吉县吉强镇夏家大路村。
2.2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夏大路淤地坝维修工程基本维持现状坝体总体布置,对坝体进行坝前培厚加固,培厚厚度3米,培厚后坝顶宽度为7.5米,上游坝坡坡比变为1:2。拆除重建坝顶沥青道路223米,结构层总厚度66厘米,其中底层为20厘米厚级配砂砾垫层,基层为36厘米厚水泥稳定层,下面层为6厘米厚中沥青混凝土,上面层为4厘米厚细沥青混凝土;新建上坝沥青路面440米,对原混凝土凿毛3厘米,路面为4厘米厚细沥青混凝土路面。在坝顶上、下游两侧增设防护栏。上游坝坡采用生态预制板护坡;下游坝坡维持原植物护坡方式,对冲沟、冲坑以及坡脚进行修整。在最大坝高处上、下游坝坡均设踏步1处。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 处修建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排水沟200米,宽0.6米、高0.5米。
环湖防汛道路工程夏大路修建4米宽碎砂砾石堰塞湖防汛道路3.1千米,临水域侧栽植种植云杉、金叶榆、垂柳等,新设防汛预警系统。
应急避难场所工程新建夏大路避难场所兼顾防汛演练场地 1 处0.8公顷,平整场地后播撒草籽。场地四周以及临湖坡面布设绿化林带5000平方米,种植云杉、金叶榆、垂柳并播撒草籽。
防汛道路维修工程维修夏大路村损坏防汛混凝土道路500米,并维修0.4米宽、0.3米高道路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排水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开标当月前 6 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 1 个月所缴纳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安排劳务报酬不得低于113.7万元,占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在此基础上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以工代赈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4.4 其它: 无。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0.00元。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09时00分,(本项目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第十条第2款执行招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孔长恒
电 话:1809545811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金凤区上海西路金水湾大酒店七楼
联 系 人:穆强、宋泽宁、张龙
电 话:13995299361、0951-8308111
宁夏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