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50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光伏区进场道路工程及前期专题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420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dlzb2023-300
预算金额842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 50 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光伏场区工程、光伏区进场道路工程及前期专题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3-300)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 50 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 伏场区工程、光伏区进场道路工程及前期专题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42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50MW,拟全部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采用分块发 电、集中并网方案,逆变器选用组串式逆变器,矿区规划道路从项目附近穿过,矿区道路直 通 G318 国道及拉林高速公路,交通便利。新修约 14 公里进场道路连接光伏区至国道 G318。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 50 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光伏场区工程、光伏区进场道路工程及前期专题工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 50 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场区工程、光伏区进场道路工程及前期专题工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持有 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2、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类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要求: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 5 年具有集中式光伏发电工
程施工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 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证明。
5、业绩要求:具有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 2 项 50MW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近三 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 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 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7、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 号文)》开立工资保证 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8、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9、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不接收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0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 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箱 1261193386@qq.com 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 10 楼 1006 会议室(不 接受邮寄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 10 楼 1006 会议室 七、其他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 50 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
工程、光伏区进场道路工程及前期专题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 GZDLZB2023-300
响应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 50 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光伏场区工程、光伏区进场道路工程及前期专题工作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 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 50 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光伏场区工程、光伏区进场道路工程、前期专题工作及各种手续的办理
2.2 项目概况:本光伏电站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50MW,拟全部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采用分块 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逆变器选用组串式逆变器,矿区规划道路从项目附近穿过,矿区道路 直通 G318 国道及拉林高速公路,交通便利。新修约 14 公里进场道路连接光伏区至国道 G318。
2.3 招标范围:采购内容为光伏场区工程、光伏区进场道路工程、前期专题工作及各种手续 的办理的竣工验收所涉及到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1、光伏场区范围:
1.1 设备及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设备、光伏组件支架、高压电缆及视频监 控系统外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光伏专用电缆、485 通讯线、光缆、接地线、高压电缆头、镀锌电缆槽盒、地脚螺栓、钢筋、型材、砂石、砖、混凝土、围栏等;
1.2 施工:包括三通一平;场区内原有建构筑物及电力、通信设施等迁移;光伏场范围内所 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试验、调试及性能测试,包括(但不限于):清表场平、必要的进 出场道路改造(需满足设计、施工、大件设备运输要求)、施工便道、发电设备基础、汇流 及变电设备基础、集电线路(含地埋部分)、照明、防洪、防雷、接地、网络安防、视频安 防、围栏、电气接线及调试等工程施工,以及光伏场区控制保护系统、消防、给排水、档案、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施工、桩基检测等,并配合完成消防、档案、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验收;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
2、光伏场区进场道路施工范围:
2.1 光伏区进场道路(318 国道至光伏区)包括施工、手续办理;
2.2 负责按甲方技术要求,确保道路满足大件运输条件;
2.3 承包人应确保进场道路施工不因手续办理、承包人自身原因等造成罚款或行政处罚,若 发生,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2.4 负责制定、组织、实施进场道路通行的相关措施;
2.5 承包人应做好现场踏勘工作,该项目进场道路涉及的林木砍伐、拆迁等均属于承包人范 围,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计
2.6 负责道路的验收移交
3、前期专题工作、批复、许可及签署相关合同范围
3.1 前期专题工作及报告:办理光伏电站项目及送出线路开工之前所须各项批文、证件或许 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银行、质监、土地、规划、可研、接入系统、压覆矿、安评、水保、环评、林业、消防、地灾、节能、文物、武装部、抗震、气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具体以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实际所须的审批文件及事项为准);
3.2 前期各项许可及批复(包括但不限于):取得项目选址意见;办理项目备案文件;取得 水规总院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办理项目是否涉及文物压覆文件,并取得许可意见;取得项目概算批复文件;取得安全预评价意见;办理林地使用行政许可;办理草地使用行政 许可;取得项目水土保持批复文件;取得项目地灾报告审查意见;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 见;取得林地使用审查意见;取得项目环保批复;取得草地使用审查意见;取得项目勘界报 告审查意见;
3.3 签署相关合同:与用户方签订项目供用电协议
4、项目征租地部分:承包人负责施工所需的光伏场区红线范围外的土地征(租)用(含征 地费、租地费、用地补偿费、青苗赔偿、线路通道上林木砍伐赔偿、迁移补偿费、复垦费、余物清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并承担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场区红线范围内的征租地由发包人负责。(注:承包人应全力配合发包人完成光伏场区土地 征(租)用的协调工作且不得以土地原因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人负责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与本 项目并网和验收相关的各种证照手续,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包含但 不限于以下工作:消防报建及验收、质检、防雷接地评估及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 验收、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验收、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设计、施工及验 收、电力质量监督及电科院技术监督、电力部门并网验收、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等)。6、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除发包人提供设备外的其他设备、
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承包人负责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到达发包人卸货场(点)后 的卸货、转运(含二次转运及多次转运)、保管、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及设备竣工资料移交。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7、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及施工所需的所有 检验、检测、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桩基试验、、抗拉拔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取得第三 方试验合格报告)、耐压(交直流)试验等光伏场区所有相关测试等,并提交测试报告。8、承包人负责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与本 项目并网和验收相关的各种证照手续。
9、承包人工程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 网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 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并最终由发包人确定(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0、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支架、组件等设备材料的施工,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厂家的指导 及安装要求进行施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
11、承包人负责对承包范围内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内所有主干 道(满足设计、施工所必须的,需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检修道路(满足设计及业主要 求)、临时道路及永久道路,并承担相应新建、改扩建道路所涉及到的所有赔付及协调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落的建筑垃圾等,承包人应负责 恢复,将建筑垃圾情理干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2、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合法性手续及并网手续办理,满足与项目并网相关 的一切电网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电网与质量监督中心站要求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3、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合 同价款内,不另计。
14、设备的调试属于承包人工作内容,调试单位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 工程调试单位能力资格等级证书”,发电工程类乙级或以上等级的证书。
15、承包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 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设备资 料、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6、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所需要的所有 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证实现项目 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承包人范围,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17、承包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必须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18、由于承包人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 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能要求,承包人负全部责任。19、承包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燃 料、动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承包人负责。
20、承包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含特殊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 工费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1、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电力公司要求有变化或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不增加费用。22、承包人应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得不临时破 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持行政处罚 等,均由承包人承担。
23、承包人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相关管理员及施工人员的类似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抗疫物资的购 买,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承包人应保证其进入现场的所有 人员未感染类似新冠肺炎等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承包人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发生类似新冠疫情,则承包人按照业主对发包人处罚情况,对应承 担相关责任。
24、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均由发包人统一购买,除发包人已购买的保险 外的其他保险均由承包人购买。保险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保险要求详见合同 专用条款。
2.4 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完成进场道路;前期专题工作办理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之前 完成;2023 年 12 月 31 日光伏场区通过 240 小时试运。
2.5 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
2.6 标包划分情况: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 公示)。
3.2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类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4 项目经理要求: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 5 年具有集中式光伏发电工 程施工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 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证明。
3.5 业绩要求:具有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 2 项 50MW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近三 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 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6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 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 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3.7 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 号文)》开立工资保证 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8 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9、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投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箱
1261193386@qq.com 进行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注: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单独一行写清楚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邮箱+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3)资料费电子汇款凭证扫描件(凡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承包商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请 及时扫描二维码提交开票信息)。
注:提交报名资料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做成一份 PDF【标记清楚: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1261193386@qq.com)进行报 名。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3500 元/份。以电子版(通过 QQ 邮箱)发出,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以下两种转帐方式可任选其一。
(1)公对公转帐: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备注栏或附言栏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标包 号(如有)。【如:贵州院+(项目编号后五位数字)+专票或普票】,以方便财务查询到账情 况,并保证能及时发放采购资料。
(2)私对公转账: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在备注栏或附言栏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标包 号(如有)、投标人全称。【如:贵州院+(项目编号后五位数字)+投标人全称+专票或普票】以方便财务查询到账情况,并保证能及时发放采购资料。
转账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阳市浙江商城支行
账号:132023028093
中行联行号:104701082487
财务资金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会计(0851-88605268)
发票领取地点: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3 楼财务资金部 2323 室。备注:招标资料费如无特别说明,将统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请致电 0851-88605268 与罗会计联系查询到账情况及发票开具相关事宜,并提供一般纳 税人资格证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递交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 10 楼 1006 会议室(不接 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
联 系 人:蒲 工
电 话:0851-88605310
技术咨询人:蒋 然
电 话:0851-88605922 15884806660
9.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部 监督电话:0851-88605245
2023 年 09 月 2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 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 357 号德福中心 A6 栋 20 楼 2005 室 联 系 人:蒲萱
电 话:0851-88605310
电子邮件:126119338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蒲 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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