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9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补助90%,市县配套10%。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总体情况:苏北灌溉总渠位于淮安、盐城市境内,建成于1952年,西起洪泽湖高良涧,东至扁担港入海,流经淮安市洪泽区、清江浦区、淮安区及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滨海县,全长168千米,沿线有高良涧闸、运东闸、阜宁腰闸、通榆河立交地涵、六垛南闸5个梯级控制建筑物,设计行洪流量800立方米/秒。总渠是淮河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分泄淮河洪水、灌溉及排涝、南(江)水北调及通航等任务。
阜宁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南堤堤防加固25.7千米、防渗加固19.75千米;总渠南堤堤坡防护新建3.619千米、拆建16.221千米及岸坡防护18.4千米,北堤堤坡防护新建10.818千米、拆建6.438千米及岸坡防护16.27千米;总渠南堤堤顶沥青混凝土道路恢复17.45千米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阜宁县境内工程概算50122万元,水土保持概算1761万元。
滨海县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总渠河道涡塘处理0.555千米;总渠南堤堤防加固5.45千米、防渗加固29.94千米;总渠南堤穿堤建筑物拆建6座、加固1座;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滨海县境内工程概算11860万元,水土保持概算217万元。
工程等别为I等,总渠堤防级别为1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施工总工期:确保于2025年底前完成堤防达标建设任务,2026 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
2.2本招标合同水保监测范围内工程为: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盐城市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全部内容。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相关规定,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应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及项目建设与生产过程中扰动与危害的其他区域。本项目监测区域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共设1个合同标段。对应概算金额约73.72万元。
招标内容:自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至设计水平年期间,在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汇总、分析各阶段监测数据成果,分析评价防治效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记录、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配合完成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与备案。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盐城市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等。提交工程监测成果。
2.4服务期:施工准备期至设计水平年(约32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水保专项验收完毕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水保专项验收的备案(含核查配合)之日止(电子投标文件填974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阜宁、滨海县境内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满足水土保持监测规范、标准要求和国家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9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报备回执或其他验收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保专业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0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8.联合体投标人 | /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单位能力要求(3分) |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3星以下得1分,3星得2分,4星及以上得3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 | ||
2 | 类似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报备回执或验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赋分。 | ||
3 | 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算,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 | |||
投标人人员素质(12分) | (1)项目负责人(3分) | ①具有水保专业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②近5年(2019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一个加1分,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报备回执或验收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赋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任职情况、工程规模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 | ||
(2)项目组人员配置(不含项目负责人)(9分) | ①专业人员配置3分。 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职称3分。 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水保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 ③资格证书3分。 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赋分。 | |||
4 |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大纲(50分) | (1)对本项目的理解(5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得5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
(2)监测工作大纲(7分) | 监测工作大纲内容齐全,监测项目齐全、监测频次符合要求,监测计划合理可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7分;有缺陷扣0.1~2.1分,无描述不得分。 | |||
(3)监测方法与措施(7分) | 监测方法与监测措施合理、得当,得7分;有缺陷扣0.1~2.1分,无描述不得分。 | |||
(4)监测点位布设、目的(5分) | 监测点位布设合理,监测目标清晰明确,得5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描述不得分。 | |||
(5)监测成果(7分) | 监测成果提交的相关报告全面、及时,并满足专项要求,得7分;有缺陷扣0.1~2.1分,无描述不得分。 | |||
(6)监测要点分析(7分) | 监测要点分析合理、得当,得7分;有缺陷扣0.1~2.1分,无描述不得分。 | |||
(7)现场组织(3分) | 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好得3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
(8)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3分) |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
(9)工作管理制度(3分) | 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
(10)质量管理制度(3分) | 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分,无描述不得分。 | |||
5 | 监测设施(8分) | 监测种类、功能的数量和先进性、可靠性是否满足监测需要,专用设备、交通、办公、通讯设备等能满足本项目监测业务需要得8分。有缺陷扣0.1~3分,无表述不得分。 注:自有设备需提供设备购买的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需提供设备租赁协议,否则不得分。 | ||
6 | 投标报价(25分) | 本标段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得21分,报价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4分。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计算(精确到0.01)。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73.7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7.4分值构成: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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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515-870192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鲍璐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