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预算招标公告
金额
24.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
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兴文生态环境局单位概况及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兴文生态环境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对策;承担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承担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担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作为建设人民幸福的秀美苗乡的基础支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聚焦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夏季臭氧污染等问题,突出抓好VOCs和氮氧化物协调治理,推动PM2.5与臭氧“双控双减”,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二是实施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基础设施提升补短板,实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处理全达标、饮水全保障,继续实施《兴文县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逐步实现全县水体由“净”到“清”,建设美丽河湖(库)。国省市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三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还原青山净土底色,突出抓好土壤污染“防、控、治”,更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全县土壤环境安全,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3、推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大格局,提升环境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制定出台《兴文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力约谈办法》,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社会调节实现良性互动,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4、扎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专项整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件接着一件办,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整改达到序时进度和要求,经得起实践检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环境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5、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做好“六稳”“六保”,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执法监测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技术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纪律严、业务强、作风正的生态环保铁军。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8.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1。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50.54万元,2024年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预算增加2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增加2个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收入预算87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8.3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支出预算87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32万元,占81.45%;项目支出163万元,占18.55%。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78.3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预算增加2名事业人员,增加2个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8.32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1。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8.3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预算增加2名事业人员,增加2个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32万元,占1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59.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68.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3.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4.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24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信控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2.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0.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4.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 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2024年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工作。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5.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4.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90.83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租赁费、 印刷费、 委托业务费、办公费、工会经费、 邮电费、 劳务费、 公务交通补贴、车辆租赁费、 维修(护)费、 党建工作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 公务接待费、 差旅费、 会议费、 电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万元。2024年市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5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0.82万元,比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5.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7.6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从2023年起纳入市级财政予以保障,2023年按市级标准予以预算及人员变动。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兴文生态环境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747.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19.03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5.8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6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指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1:指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2:指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公车改革补贴、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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