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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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343,468.8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心商务及行政中心老城区城市燃气等综合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科学城周边旧城片区城市燃气等综合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及嘉陵、特钢等老兵工企业旧城区城市燃气等综合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排水管网整治工程)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合同估算金额、招标范围等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以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建设规模修改为:“中央商务区:新建修复雨水管道约867m(明挖段长度约867m),新建修复污水管道约1898m(明挖段长度约1429.13m,d1000顶管段约468.87m);嘉陵特钢:新建修复雨水管道1336米(明挖段长度约1336m),新建修复污水管道约191m(明挖段长度约191m);科学城片区:新建修复污水管道约63m(明挖段长度约63m),新建修复雨水管道约49m(明挖段长度约49m),现状管道清淤约205米,非开挖管道修复约54米。具体工作量以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条描述的内容以本次修改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中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修改为:“约2540万。”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招标范围以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管沟管井土方开挖施工、排水井施工、管道铺设安装、顶管施工,管沟管井土方回填及压实施工、路面、人行道、绿化等设施的恢复、安装井盖等施工内容。具体包括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包括道路运输协调等);材料设备场地内外的二次搬运及吊装;施工机械的二次安装拆卸及吊装;运输中对已有道路的保护、恢复、保洁;道路开挖、市政交通占道、排水接沟、绿化、路灯、水电气讯等各种手续办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条描述的内容以本次修改为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2业绩规模要求中工程规模修改为:“不低于1600米的排水管网工程(工程规模须包含顶管和非开挖修复)”,其他要求不做更改。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条描述的内容以本次修改为准。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特别说明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修改为:“须包含 2024 年2月至 2024 年7 月。”其他要求不做更改。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条描述的内容以本次修改为准。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中三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修改为“50万元整(人民币)”,其他要求不做更改。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条描述的内容以本次修改为准。 7、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5343468.87元(大写:贰仟伍佰叁拾肆万叁仟肆佰陆拾捌元捌角柒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621446.38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8、本次招标取消对技术措施项目费总报价的限价。 9、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同发出,具体详见发出的附件。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及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相应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材料单价《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期数及人工单价《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期数以本次补遗中合同条款及格式公布的期数为准。 11、本工程弃土(石、渣)的运距暂按20公里考虑,施工时根据发包人和监理现场确认的实测渣场距离进行结算,但实际运距如超过20公里则按20公里进行结算。 12、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设备)须采用“主要项目材料表”中推荐参考品牌(厂家)的产品或采用与之相当的品牌(厂家)的产品。“主要项目材料表”以本次补遗中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为准。 13、本项目于2024年2月7日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作废,以本次发出的为准,详见发出的附件。 14、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作废,以本次发出的为准,详见发出的附件。 1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10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10时30分。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旭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坤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