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绿化工程施工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fgz0009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8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绿化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0090
原公告日期:2024-01-1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绿化工程施工-1标、2标、3标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GZ00090
各投标人:
1、本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基准进行编制;本计量规则中未提及内容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准;本计量规则中“计量支付原则”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发生冲突时以本“计量支付原则”为准。
2、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罗北中心村大院内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85887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4年01月19日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0090
原公告日期:2024-01-16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绿化工程施工-1标、2标、3标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GZ00090
各投标人:
1、本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基准进行编制;本计量规则中未提及内容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为准;本计量规则中“计量支付原则”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发生冲突时以本“计量支付原则”为准。
2、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 |||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计量支付原则 |
101-1 | 保险费 | | 1.计量: |
(1)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和发包人要求办理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工伤险保险,保险费按实际发生额计量; | |||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和教育附加税等)和其他雇佣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 |||
2.支付: | |||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标人报价时,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至第700章总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险的保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2.5‰进行报价;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5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3‰(按不低于1.5万元报价);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3)工伤险投标人报价时,按不低于投标报价第100章至第700章总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险的保险费,含安全生产费)的1.2‰进行报价; |
-c | 工伤险 | 总额 | (4)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工伤险的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 |
102-2 | 施工环保费(含扬尘治理措施费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费用)(不可竞争费) | 总额 | 1.计量: |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施工环保费包含合同专用条款所涉及的承包人应尽的各项义务及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102-2项中,以总额计量。包括: | |||
(1)合同专用条款9.4包含的全部内容; | |||
(2)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降低噪声、废气、污水、施工垃圾处理等环保工作; | |||
(3)办公、生活、生产区域产生的一切垃圾、污水处理; | |||
(4)施工环保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所列金额计入; | |||
(5)若承包人实际发生施工环保费用在此范围内的,按实计量支付;如在此基础上增加施工环保费用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在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总额价和费率中予以考虑,不另行支付。 | |||
2.支付: | |||
施工环保费用根据承包人的费用投入情况,由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审批后在总费用内按实进行计量与支付。 | |||
102-3 | 安全生产费(不可竞争费) | 总额 | 1.计量: |
(1)安全生产费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包含合同专用条款所涉及的承包人应尽的各项义务; | |||
(2)安全生产费用按最高投标限价所列金额计入; | |||
(3)若承包人实际发生安全费用在此范围内的,按实计量支付;如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在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总额价和费率中予以考虑,不另行支付; | |||
(4)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因承包人原因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 |||
2.支付: | |||
承包人进场后,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合同工期内每月安全生产专项基金预算,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审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在合同金额及发包人批复的预算范围内,每月根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由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审批后进行计量与支付。 | |||
104-1 | 承包人驻地建设 | 总额 | 1.计量: |
(1)承包人驻地建设包括承包人办公室、会议室、住房及生活区修建;车间与工作场地、仓库修建;工地实验室修建;供水与排污设施、医疗卫生与消防设施安装及上述设施的维护与拆除。驻地建设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以总额计量。 | |||
2.支付: | |||
所报总价的40%,应在驻地建设完成后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60%应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清除或移走后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支付。 | |||
702-1 | 开挖并铺设表土 | m3 | 1.计量: |
(1)依据图纸所示位置和断面尺寸,按铺设的种植土经监理验收合格后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填前场地清理、回填种植土、清除杂物、拍实、耙细整平、找坡、沉降后补填;路面清洁保护,场地清理,废弃物装卸运输等所有内容; (2)挖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不另行计量; (3)表土(种植土)的提供和运输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不另行计量。 | |||
2.支付: | |||
按上述规定计量 ,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各、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 |||
703-2 | 撒播草种及花卉、灌木籽(含喷播) | m2 | 1.计量: |
依据图纸所示位置,按图示种植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扣除结构工程防护和密栽灌木所占面积,不扣除散栽苗木所占面积。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场地清理,耙细;种植及覆盖;浇水、施肥、除虫、除杂草、修剪、补种;清除垃圾、杂物等所有内容。 | |||
2.支付: | |||
按上述规定计量 ,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各、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 |||
704-1 | 人工种植乔木 | 棵 | 1.计量: |
依据图纸所示位置,按图示种植的不同规格的各类乔木数量以棵为单位计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开挖种植穴(槽);换填种植土;苗木栽植;支撑、浇水、施肥、除虫、除杂草、修剪、补种;绕绳、刷白;场地清理,废弃物装卸运输等所有内容。 | |||
2.支付: | |||
按上述规定计量 ,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各、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 |||
704-2 | 人工种植灌木 | 棵 | 1.计量: |
依据图纸所示位置,按图示种植的不同规格的各类乔木数量以棵为单位计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开挖种植穴(槽);换填种植土;苗木栽植;支撑、浇水、施肥、除虫、除杂草、修剪、补种;绕绳、刷白;场地清理,废弃物装卸运输等所有内容。 | |||
2.支付: | |||
按上述规定计量 ,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各、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 |||
704-5 | 人工种植色带、地被 | m2 | 1.计量: |
依据图纸所示位置,按图示种植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扣除结构工程防护和密栽灌木所占面积,不扣除散栽苗木所占面积。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场地清理,耙细;种植及覆盖;浇水、施肥、除虫、除杂草、修剪、补种;清除垃圾、杂物等所有内容。 | |||
2.支付: | |||
按上述规定计量 ,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支付细目的工程量,其每一计量单位,将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各、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罗北中心村大院内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85887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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