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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杨花桥水厂等改扩建及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事项由澧发改审(2020)14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金融机构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澧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杨花桥水厂等改扩建及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常德市澧县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95天。 2.4项目概况:改扩建一处日供水规模7000吨水厂;铺设供水管道连接码头铺、方石坪、洞市、杨家坊等规模骨干水厂;同时改造8条主干供水管网;利用杨花桥水厂增设2条纯净水生产线。本次招标6567.84万元。 2.5招标范围:澧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杨花桥水厂等改扩建及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 2.6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规范标准要求,以及省、市相关标准要求,确保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并负责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评审。 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符合国家、省最新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1)勘察设计方资质需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并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4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至今必须完成过一个合同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或供水水厂)施工业绩和投资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或供水水厂)设计业绩。 3.5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与拟任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 3.7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8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可以是满足相关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④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10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省级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0年12 月22 日~2020年12月29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lba.hnsggzy.com)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 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 89665042)。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 日11 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 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届时请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lba.hnsggzy.com)、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changde.gov.cn/)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常德市水利水电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6-2556852。
电话:180736545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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