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地基基础工程高大支模架方案场内交通预制构件交通设施屋面防水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进度款拨付申请超大件工程验收报告隐蔽工程检查临时施工征用范围工程试车测量放线工程进度计划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单机无负荷试车施工设备设备安装试验与检验预付款保函现场工艺试验工程保险交通运输基坑支护方案建筑工程施工场内平整园林绿化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临时占地施工进度计划竣工图场内道路水准点施工用水电临时设施房间工程量报表防渗绿化养护场外三通分包工程设备开工工程照管多功能服务中心电气管线半成品保护卫生间工期延误场外交通测量基准点试验人员新型墙体材料试验设备投料试车给排水管道外墙面竣工退场永久占地工程和设备超重件给排水设施桥梁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装修工程外墙悬挑架基准线绿化工程无负荷联动试车水泥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202302210002001
预算金额154.3万元
招标公司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0579-89209018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红梅138689569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40991)招标公告(40991)
招标文件(38317)招标文件(38317)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188)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188)
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202302210002001)
1.招标条件
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1543068元
2.2建设地点: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潘坑自然村
2.3招标范围:完成《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
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
后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金华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证书。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
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02-28
14: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2814:00:0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579-8920901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股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
份经济合作社,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地址:永康市总部中心金石大厦11楼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人:姚红梅
电话:13806774110,电话:13868956986
邮箱:/,邮箱:245243274@qq.com
9.其它
/
2023年02月21日
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
(招标编号:H202302210002001)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招标人: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3年02月21日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202302210002001)
1.招标条件
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补助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亿
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
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造价1543068元
2.2建设地点: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潘坑自然村
2.3招标范围:完成《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图纸中的所
有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成品保
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金华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
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
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
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02-2814: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2814:00:00,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579-8920901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地址:永康市总部中心金石大厦
11楼
-4-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人:姚红梅
电话:13806774110电话:13868956986
邮箱:/邮箱:245243274@qq.com
9.其它
/
2023年02月21日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联系人:吕先生电话:13806774110邮箱:/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永康市总部中心金石大厦11楼联系人:姚红梅电话:13868956986邮箱:245243274@qq.com |
1.1.4 | 工程名称 | 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潘坑自然村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自筹+补助出资比例:100%落实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
1.3.1 | 招标范围 | 完成《永康市西溪镇里潘村多功能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括为完成该内容需承包人做的一切前期准备和完成该内容后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6-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9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范围: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3-02-2317:00:00(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通过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 |
2.2.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统一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补充文件发出的形式及时间 | 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投标函;(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承诺书;(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
3.2.2 | 招标控制价及让利区间 | 招标控制价:1543068元。 |
-7-
让利区间:5%(含)~8%(不含)。□综合单价为基数□√招标控制价为基数备注:/ |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金市建综【2012】2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本工程执行《金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整治方案》,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有重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微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 |
3.4.3(3)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
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 ||
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和企 | ||
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印件。 | ||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专职安全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A、一般性施工项目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复印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 ||
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 ||
材料为准)。 | ||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 ||
员C类证书复印件。 | ||
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 ||
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8-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B、特殊的施工类项目(如园林绿化)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 |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1.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02-2814:00:00 | 2023-02-2814:00:00 | 2023-02-2814:00:00 | 2023-02-2814:00:00 | 2023-02-2814:00:00 | 2023-02-2814:00:00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 |
4.1.5 | 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系统:http://gcjs.ggzyjy.jinhua.gov.cn:8809/auth/toLogin.do。通过数字开标模块进入开标大厅。 |
5.2 | 开标程序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1.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 | |||
5.2 | 开标程序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2.由招标人在系统中发起解密。 | ||||
5.2 | 开标程序 |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开标,并对每个环节的结果进行发布。 |
-9-
4.宣布开标结束。 | ||||||
5.其它: | /。 |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6.2 | 评标办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1.□双随机法。2.□√区间让利法。 |
6.3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6.4 |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4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2%(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注:/。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10-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标准和要求:1、本项目
设计文件要求。2、国家或浙江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工程
建设标准、规范、文件要求。3、永康市级政府、永康市级行业建设主管
部门颁发的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文件要求。4、其它:/。
-3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5.资格审查资料(对应前附表3.5);
6.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4-
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35-
□格式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6-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证明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7-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
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
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
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求更改)
-38-
格式3: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招
标控制价的基础上让利%为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若有),身份证号
码(若有),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
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年月日
-39-
格式4: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现自
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
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
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
脑(指硬盘号或MAC地址相同)编制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
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4、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
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房建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为准)。
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承诺未被暂停或取消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
6、其他:/
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予以补缴。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我单位如被查实
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愿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
关责任的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40-
格式5:
业绩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年X月X日完成长度或深度X米等 |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X页 |
2 | …… | |||||
备注:不填写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41-
格式6: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致:(招标人)
本承诺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项目名
称)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投标保证金金额按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计取。
我方承诺:虽然投标保证金没有实际交付贵方,但我方承担投标保证金责任,即
当我方发生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方将在接到贵方实际补缴
投标保证金通知7个工作日内,补缴投标保证金,并承诺3个月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
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如不补缴,我方知道将被取消与贵方所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还要对贵方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并承诺6个月
内不参与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章所称“承包人”是指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本章所称“发包人”是指本招标
项目的“招标人”或为委托“招标人”招标的本项目“建设单位”。)
专用条款合同前附表
序号 | 合同款项 | 合同款项 | 合同约定 |
3.2 | 项目经理缺勤扣罚 | 项目经理缺勤扣罚 | 1000元/日,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违约金:壹万元/次 |
3.3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缺勤扣罚 |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缺勤扣罚 | 技术负责人1000元/日,安全负责人1000元/日,质量负责人500元/日,其他人员500元/日 |
3.5 | 分包 | 分包 | 合同范围内禁止分包内容:关键性工作合同范围内允许分包内容:不允许合同范围外招标人另行分包内容:无招标人另行分包内容分包配合费(含总承包管理费)为分包合同造价的/%,分包配合工作内容详见补充条款 |
3.7 | 履约担保数额及方式 | 履约担保数额及方式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出具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项目所在地内的银行和保险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履约担保数额:合同价的2%。(精确到元)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并于合同签订前。户名:开户行:帐号: |
5.1 | 工程奖项及奖罚约定 | 工程奖项及奖罚约定 | 无 |
7.5.2 |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扣罚 |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扣罚 | 延误20日(含)以内时,按1000元/日扣罚违约金,20日以上时,按2000元/日扣罚违约金(包括前20日) |
7.9 | 提前竣工奖励 | 提前竣工奖励 | 是否奖励:否,奖励的按/元/日奖励 |
10.1 | 工程变更 | 工程变更 | 是否按本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执行:否 |
10.8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无 |
11.1 | 价格调整(人工及材料找差) | 价格调整(人工及材料找差) | 允许调整的范围:不允许调整 |
12.4 | 工程款支付 | 付款周期 | 工程进度款按工程量□每1个月□每2个月□☑每3个月支付一次 |
15.3.2 | 缺陷责任期 | 12个月 |
21 | 补充条款 | 补充条款 |
补充条款内容:(如绿化工程的合格率计算,质量要求及验收;招标人另行分包内容的配合工作等)21.1中标人其报让利率为合同让利率。合同价款:招标控制价扣除暂估价与暂列金后的金额按合同让利率下浮后,再加上暂估价与暂列金即为合同价款。(合同价计算时,精确到元) | 补充条款内容:(如绿化工程的合格率计算,质量要求及验收;招标人另行分包内容的配合工作等)21.1中标人其报让利率为合同让利率。合同价款:招标控制价扣除暂估价与暂列金后的金额按合同让利率下浮后,再加上暂估价与暂列金即为合同价款。(合同价计算时,精确到元) | 补充条款内容:(如绿化工程的合格率计算,质量要求及验收;招标人另行分包内容的配合工作等)21.1中标人其报让利率为合同让利率。合同价款:招标控制价扣除暂估价与暂列金后的金额按合同让利率下浮后,再加上暂估价与暂列金即为合同价款。(合同价计算时,精确到元) |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设计变更、变更会议纪
要、签证单等书面协议或其他文件;(2)《招标文件》;(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规定。
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用地许可批准范围。
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临时占地批准范围及临时施工征用范围。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省、金华市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施工、质量
与安全监管制度,如为政府性投资工程,则工程变更和结算时应符合《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
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18]20)文件、《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程规费计取方法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57)号文件,如遇政策发生变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本省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
设计变更、变更会议纪要、签证单等书面协议或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8)招标人控制价或预算书。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五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肆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所需的所有图纸(须载明施工图纸名
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已有的变更联系单编号等)。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如需)等办理施工许可所
需全套资料;(2)工程进度计划;(3)工程量报表;(4)工程进度款拨付申请;(5)工程验收报
告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办理施工许可所需全套资料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专项
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其他按实际需求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发包人1套,其余份数以有关部门要求为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三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
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工地有临时围墙或围挡的,以该围墙或围挡为
界,无临时围墙或围挡的,以临时征用施工用地为界,以外为场外,以内为场内。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外三通(通往
施工现场的路通、水通、电通,其中水电由发包人接至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道路到达现场外围)及
场内平整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如实际由承包人实施,则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施工范围内按现状提供,
场内交通和交通设施费用已含于合同造价范围,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承包人
施工造成发包人原有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损坏,承包人应及时进行修缮,恢复原有使用功能,若承包
人不及时修复,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缮,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在应付
工程款中扣除。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除由发包人供货或另
行招标采购货物外均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
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过发包人同意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
款规定。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其他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1.价
格调整”和“14.竣工结算”规定。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其他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1.价格调整”
和“14.竣工结算”规定。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代表发包人协调各施工参与方的关系②代表发包人管理
工程质量、进度和工程投资③工程图纸的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⑤有
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施工人员⑥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⑦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⑧
对分包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权和否定权⑨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文件的确认。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工程相邻的单位
及居住户的关系,负责与工程相关的政策处理。如有纠纷与承包人无关,但承包人有积极配合发包人
的义务。由此导致工程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2)施工用水电由发包人接至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
承包人自行接线(接管)单独装表计量,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其他按通用条规定。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结算报告;满足档案部
门工程资料备案的全套资料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及电子版各五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的10个工作日前。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光盘,其中纸质应装订成册。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项目部相关主要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勤,作为缺勤处罚依据。
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
包人承担。
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
d.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
工过程中的各项职责。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天,由发包人进行考勤,同时接受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监管。缺勤违约金按本合同的专用条款3.2.6约定。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材料的违约责任:无约定(承包人已
经为项目经理交纳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缺勤每天按项目经理缺勤扣罚违约金,违约
金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离开施工现场连续天数达到15日的,可视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重病住院、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死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等情形,
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由发包人审核并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
予以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业绩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
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或非上述原因提出更换,每次按合同前附表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违约金金额处罚,同
时在未批准更换前按项目经理缺勤进行扣罚。情节严重,发包人可视为承包人转包,单方终止合同的
履行,合同终止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罚额度同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违约金,同
时在未完成更换项目经理前按其缺勤进行扣罚。情节严重,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合同终
止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
3.2.6项目经理缺勤、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扣罚违约金:按合同前附表。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投标文件中已注明的项目管
理班子成员按投标文件进行组建,其他人员在开工前5天提交。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按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违
约金的50%处罚,同时按相关人员缺勤进行扣罚。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合
同终止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提前2天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前附表规
定有考勤要求的人员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得少于22天,缺勤违约金按本合同的专用条款3.3.6约定。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程序参照项目经理更换,承包人向发包
人提出申请,由发包人审核并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更换。擅自更换每人每次按擅自
更换项目经理违约金的50%处罚,同时按相关人员缺勤进行扣罚。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并单方终
止合同的履行,合同终止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相关人员缺勤进行扣罚。情节严重的,
视同擅自更换,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撤换相关人员。
3.3.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缺勤扣罚:按合同前附表。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合同前附表。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合同前附表,同禁止分包工程。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合同前附表。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单位应具备分包专业工程所需的资质,签订分包合同前报发包人审核
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分包,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全额扣除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
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暂不支付工程款,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直接
或间接经济损失。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可视同转包。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包含于合同范围内的分包专业工程执行通用条款3.5.4条规定,由
承包人支付。由发包人另行招标发包的专业工程由发包人支付,由发包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分包配
合费(含总承包管理费)按前附表约定数额支付。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规定。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形式及金额按合同前附表,期限应保证工
程施工期间均有效。该履约担保在施工进度符合计划进度要求,且质量、文明、安全、人员到岗符合
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按合同约定投标人违约予以扣罚金额,其余部分10
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监理人:无。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合同前附表。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合同前附表。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发包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
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
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责令
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保留因
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查明原因,由责任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规定,对特殊工艺施工、危
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方案、外墙悬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
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
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a.由于发包人政策处理等因素造成周边群众或单位干扰施工,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导致承包
人的财产及其他损失的,双方另行协商。
b.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变化超出原设计10%以上的部分,对超出部分工期可以顺延(或缩减),
发生时现场办理工期签证。
c.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需要延长工期的,可按双方协商一致后的书面
签证予以顺延。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不包括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分包项目工期),按前附表规定的
工期延误扣罚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
(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
(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暴雨天或暴雨预警橙色及以上;
(2)8级以上台风或台风预警信号黄色及以上;
(3)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按合同前附表约定;
7.10工期计算约定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单位工程初步验收并整改到位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竣工验收报告,由发包人会同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期间不作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并
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则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
返工,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发包人的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经发包人、承
包人签证工期顺延计算。
8.材料与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1)除招标文件明确甲供材料和设备外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
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散装水泥及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相关押金由承包人
承担。
(2)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
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
(3)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
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若使用劣
质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发包方是否发现和
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
(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标明品牌或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其投标文件中的确定品牌进
行施工。当投标文件中的品牌无相应规格的材料时应优先选用采用发包人控制价编制时参考的材料品
牌或招标文件中推荐的其它品牌,此时价格不予调整。确需采用其他材料的,双方另行签证确认其价
格。如符合《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应按该办法执行。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收取材料设备价款1%的总承包服务费(含
保管费)。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
除发包人已事先认可选用的材料外,未确定品牌或生产商的材料,其样品应不少于3个品牌,并提供
参考市场价格,供发包人选用。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发生时按通用条款规定。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非政府投资工程按通用条款。□政府性投资工程除按通用条款有关规
定外,变更程序还应符合《永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18]20号)有关规
定。本项目工程变更是否按本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按前附表规定。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
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投标报价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
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②投标报价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口径(其
中人工、材料、机械及费用计取标准均按招标控制价中计算标准),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
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
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材料价格、人工市场价按本变更项目的实际
施工期依次套用永康市、金华市、浙江省造价信息正刊的平均价,无以上信息价材料由承发包双方另
行签证确认。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工程量根据竣工图及相关施工签证按发包人编制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时采用的相关清
单计价规范、定额及其补充规定,按实计量。
(2)施工技术措施费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计量,如产生新的清单项目其单价参照本合同
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4.1条执行。
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4.1条执行。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应根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及相关施工签证等内容,按《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及浙江省补充条款的计算规则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
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属承包人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所增加的工程量及其费用,一律不予计取。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同付款周期。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计量周期满五日内提交给发包人审核,最终以发包人核定
的数量、金额作为支付进度款依据,此确认的工程量、单价及价款仅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
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开工建设前,预付合同造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工资性工程款额度的1%和合同价款
2%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进度款按工程量□每1个月□每2个月☑每3个月支付一次,
其中:
(1)工资性工程进度款部分:开工后每月25日前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到民工工资专户(政
府性投资工程按相关文件执行)。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房建项目)
□初步验收合格后(市政项目)抵扣一半,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从工程款中抵扣,
若仍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在合同价85%的工程款中抵扣,确保工程竣工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
位。
(2)其它工程进度款部分:支付上一周期经核定的工程款(包括经审核的工程变更)的85%;
(3)□政府性投资工程:经市造价和审价中心确认盖章后的审核报告为依据累计支付审定价的
98.5%,☑非政府性的投资工程:经结算审核后累计支付审定价的98.5%,1.5%质量保修金待前附表
约定的质量缺陷期满后一个月结清,不计息,(如有责任扣款,扣除相应责任款)。其它工程预付款
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房建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市政项目)抵扣一半,剩余部
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从工程款中抵扣。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专用条款规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规定。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
片、影像等资料。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规定。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规定。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完工支付违约金。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及永康当地相关规定。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需按永康市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承包人需积极
配合有关审核工作,在出具审核报告后发包人十日内审批竣工付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从工程结算审定确认之日起28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在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如有异议及时提出,进行复核。
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审核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浙价服〔2009〕84号)计算,其中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
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并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直接支付给审核机构。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五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期限按前附表约定。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
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结算合同价款的1.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
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质量保修金待前附表约定的质量缺陷期满后一个月结清,不计
息,(如有责任扣款,扣除相应责任款)。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规定。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以内。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
包人最迟应在收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日内进行修复,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
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每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
金。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
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
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
用条款规定。
(7)其他: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
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
(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
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
(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
(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
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
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2)承包人转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合同终止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
包人承担,并暂不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可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进行行政
处罚。
(3)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完工,按合同前附表规定奖励,前附表未约定的工期不奖不罚;因
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扣罚按合同前附表额度扣罚。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
应支付的违约金,扣完为止。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延期施工计划进度工期20%以上时,发包方有权单
方面中止合同,同时暂停支付工程款。
(4)承包人未按投标承诺投入施工所需的机械装备,影响工程正常进度和工程施工质量,承担
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
(5)当工程初验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验收标准,发包人
将扣罚承包人全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承包人应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6)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关奖项的,未达到相应目标的,按合同前附表约定支付违约金。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
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违约造成解除合同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规定。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金华市仲裁委员会永康分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地点所在地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
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
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
3.装修工程为贰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绿化养护期二年,其它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
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
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
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
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
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
月日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
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
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
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
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
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
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
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
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
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
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及说明
(另外成册附后)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