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公司2024年镇溧段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
2024NHZL-JASS标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沪公司2024年镇溧段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宁沪公司交安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开展,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快交安设施提质升级项目的建设进度,拟进行宁沪公司2024年度宁常段交安设施提质升级项目的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按照养护技术标准对中分带护栏进行提质升级,对改造范围内的中分带护栏进行拆除、新设,防眩板、轮廓标的更换以及标线等施工内容,要求承包人完成上述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2024NHZL-JASS标段。
2.3工期要求
计划为12个月,开工日期为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布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此过程中发包人将根据交通流量、气候等情况对工期做相应调整。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财务要求:/。
3.3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不中断交通高速公路护栏提升项目或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不中断交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3.4企业信誉: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jchc.cn/portal)失信行为名单。
3.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标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不中断交通高速公路护栏提升项目或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不中断交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项目经理应无在岗项目,或有在岗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应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为上述主要人员出具的2024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扫描件或网站截图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 2024年9月2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填写熟悉本招标项目内容的经办人手机号码,以便有效联系)。
注: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499057502。已添加QQ的投标人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加密及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0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7.其他说明
7.1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内容及相关中标规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7.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4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7.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的人员和交通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7.6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7.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联 系 人:牛远桥
联系电话:025-84362700-301830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谷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05室
联 系 人:韩忠侠 陈志祥
电 话:025-86618683-801/803 19901497853(韩工)
传 真:025-86618673
E-mail:1499057502@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