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陵水黎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全县第一片区和第二片区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处理等环卫一体化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2680.7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陵水黎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全县第一片区和第二片区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处理等环卫一体化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 HNBYG2018-066第2包续签第三年 |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 全县第二片区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处理等环卫一体化项目合同 |
三、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 HNBYG2018-066 |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全县第一片区和第二片区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处理等环卫一体化项目 |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陵水黎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 | 地址 | 海南省陵水县 |
联系方式 | 0898-83306688 | ||
供应商(乙方)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
联系方式 | 18566507670 |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第二片区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一)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范围 1.1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对辖区环境卫生实行全覆盖管理(另已明确管理责任的除外)。其中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地下通道、公交站(亭)、高架路、人行天桥、立交桥、交通护栏、绿化带、公共绿地(包括空旷地)、以及其他设施等。 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2.1道路路面、人行天桥、人行道、树池、绿化带等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和废弃物,构筑物无乱张贴和乱涂写现象。达到路面净、路沟净、墙根净、绿带净、树穴净,道路无尘见本色,车过无扬尘。 2.2一级保洁道路每1000 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3 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5 分钟。二级保洁道路每1000 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4 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5 分钟。三级保洁道路每1000 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6 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20 分钟。四级保洁道路每1000 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8 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30 分钟。 3、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1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对辖区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实行24 小时无缝对接的全区域全时段作业。机械普扫每天两次,时间为0:00 --7:00、15:00 --18:00 。道路路面上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废弃物、砖头瓦块、滴洒漏污物、雨水篦子夹藏的垃圾杂物等要及时组织清理。路沿石要定时清洗,人行道以及树池杂草要及时清除。清扫的垃圾及时收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口、边沟、绿地,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不得焚烧垃圾。 3.2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居委会、小区物业、单位等有交叉争议的道路清扫保洁由服务单位负责,其产生的生活垃圾,无主建筑垃圾等由服务单位负责清理、收集清运,不得遗留卫生死角。 3.3清扫保洁作业工具要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市容。 3.4道路清扫保洁尽可能采用机械化清扫作业,机扫率达到80%以上。作业时间要在0:00 --7:00、15:00 --18:00 间进行。车速控制在≤5 km/h 之内。机械清扫作业时应杜绝“干扫”,做到喷雾清扫不扬尘,不漏扫。 3.5道路冲洗要在07:00 --8:00、12:00 --13:00、15:00 --16:00 、18:00 --19:00 时间进行,可根据季节等因素进行调整。步道清洗每天一次,护栏每两天冲洗一次。车速控制在20km/h~25km/h 之内。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道路污染要及时清理。夏季高温季节要适时对道路实施喷雾防暑降尘作业。 (二)园林绿地、绿化带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要求 1、园林绿地、绿化带保洁范围 1.1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对辖区园林绿地实行全覆盖的卫生保洁(另已明确管理责任的除外)。其中包括:道路绿化隔离带、道路两侧绿地、街心公园、小游园、园林景观道路绿地(带)、傍海园林绿地(带)、园林休闲道绿地(带)、空旷地等。 2、园林绿地、绿化带卫生保洁标准 2.1园林绿化带(地)植被干净整洁无垃圾污染,无明显的枯枝(叶)堆积,空旷绿地无明显垃圾。 3、园林绿地、绿化带作业要求 3.1园林绿化地(带)实行全日保洁,生活垃圾、掉落的树枝(叶)要及时保洁清理,修剪的树枝(叶)及时收运不得摆放路边;绿地、行道树、绿道标识和配套设施上无乱涂写、乱张贴和悬挂物。 | ||
主要标的数量 | 1项 |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26807249.99 | ||
合同金额(万元) | 2680.724999 |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本合同为第2包续签第三年,服务期限自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服务地点为陵水县规划范围内建成区内,涵盖区域为本号镇、隆广镇、文罗镇、提蒙乡、群英乡(含南平居)、新村镇、英州镇、吊罗山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七、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 2020-08-01 |
八、合同公告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 2020-10-23 |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
G066第2包第三年.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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