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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安局关于涉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040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余姚市公安局关于涉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040 | |
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侦办的洪某被诈骗案冻结涉案账户 62144678732****9981(陈*,开户行:长沙银行望城支行营业部),冻结金额1628475.47元。 现被害人洪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遂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返还本案被害人洪某资金799994.372元(以实际返还金额为准)。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余姚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办理(联系人:王警官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558号,联系电话:0574-62696110)。 特此公告。 余姚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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