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1-440606-04-01-330136
预算金额1785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霍雨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2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24-03-01 18: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0606-04-01-330136
投资项目名称  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
招标项目名称  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
标段(包)名称  新逢沙大道二期工程(中段)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本项目位于顺德新城南城水轴片区,整体呈南北走向,项目起点接新逢沙大道一期头段,经逢沙三路后终点止于新逢沙大道一期尾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7854.95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起点接新逢沙大道一期头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道路红线宽30m,道路总长度1484.061m。工程总投资约19892.4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6449.44万元。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等以招标人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等的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参加施工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及地质勘察【含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如需分阶段实施)】等。 (2)工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如需)、管线迁改初步设计(如有)、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如需)、管线迁改深化设计(如有)、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如需审查竣工图的,须无条件配合业主对竣工图进行审核及盖章)、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如道路、管道、综合管线等)接驳,具体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管线综合、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专家评审)专项方案(如有)、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各阶段设计工作成果文件; (3)协助招标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工程项目做出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勘察工程方案应由中标人根据工程设计需要提出,经招标人审定后为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8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3904612.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上述(1)和(2)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
(1)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投标人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延续核准,但未能取得有效的新资质证书的,应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截图和网址【或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企业资质资格”(对应资质显示在有效期内)页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这两个资质类别的诚信编号)。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 市政或路桥 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
7.1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书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人民币1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同时附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中标公告(结果或公示)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并提供网址查询)、②合同关键页、③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应满足上述评审标准,否则不予认可。
(2)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所承担部分业绩须符合上述评分标准。
(3)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同时包含多条道路,则单条道路业绩规模达到上述标准的,亦予以认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如不参与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曾工、余工 联系电话 0757-2283688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霍雨生 联系电话 0757-86283490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编号:GC2024(SD)XZ0030
2、承包方式:(1)岩土工程勘察费综合单价包干;(2)工程测量费及地下管线探测费固定总价包干;(3)工程设计费:固定折率包干。
3、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曾工、余工;联系方式:0757-22836885、2283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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