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75752部队三水油库防腐工程已由75752部队批准建设,招标人为75752部队场站 ,建设资金来自军费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对75752部队场站的2座 1000 立方米立式拱顶地面油罐、6座 50立方米卧式地面油罐内外壁现有防腐涂层进行铲除,并重新涂装新防腐涂层。对5座50立方米埋地卧式油罐内壁现有防腐涂层进行铲除,并重新涂装新防腐涂层。以及部分地面管道现有防腐涂层进行铲除,并重新涂装新防腐涂层。
2.3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预算所包含的内容。
本工程的预算价为:¥456205.48 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456205.48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军队、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非外资,非港、澳、台合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 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 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为工程施工项目,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 专业二 级(含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 年11 月
至 2021 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专职安全员 2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的经历。投标人过往作为合同一方在参与招标人或招标人关联企业的工程项目中,不曾出现因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有关分包商拖欠工人工资等情形导致有关人员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关联企业讨薪的事件(承诺书格式自拟,如若提供虚假,一经查实,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承诺书格式自拟,如若提供虚假,一经查实,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承诺书格式自拟,如若提供虚假,一经查实,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4.6.4 投标人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6.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军队招标/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承诺书格式自拟,如若提供虚假,一经查实,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4.7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具备与招标项目类似的防腐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复印件、项目业主盖章签名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4.7.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 防腐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3 个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2020 年)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 年 5 月 26日(北京时间)。公示时间:2021年5 月27 日8:30时至2021年 6月2日17:30时。
5.2公示期间投标人可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可以领取招标文件Word和PDF电子版及图纸电子版资料。(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以及“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4.1、4.2、4.3、4.4、4.7中要求的资料,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盖公章)。
5.3 公示期间投标人可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以及“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4.1、4.2、4.3、4.4、4.7中要求的资料,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盖公章),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PDF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45429093@qq.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手续。
5.4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或者转账方式收取,售后不退。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一幢1102-2室。
购买招标文件费可以通过转账方式递交:(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报名费,个人转账时需另备注公司名称+报名费,如不备注或者不按规定备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公司开户名称:中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662 7716 354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
6.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1年 6月 16日 15时 0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6月16日15时0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年6月16日15时0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一幢1102-2室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3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媒介上发布。如两者信息不一致,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招标单位:75752部队场站
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腾飞大道666号
邮编:/
联系人:米先生
联系电话:18998762019
招标代理:中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一幢1102-2室
邮编:528051
联系人:童工
联系电话:0757-29956053
邮箱:6454290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