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粮食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粮食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2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粮食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4]3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新建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为435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106平方米,包括1栋实习实验楼14547平方米、1栋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10859平方米、1栋学生宿舍9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56平方米,功能为人防地下室。同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线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所需资金由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霞辉路1号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校区内。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方案补充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物料表、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选型及物料表)、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要求: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15天完成概算编制;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42天完成宿舍及实训楼施工图设计;53天完成体育馆施工图设计。
2.5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0.4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提供投标承诺函1、2,格式如下,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承诺函1
致: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以上1-3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材料示例:(1)营业执照;(2)投标人控股与被控股关系,天眼查截图、公司关系架构等;(3)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截图等。(以上仅作为示例,证明材料作为承诺的佐证材料,投标人应按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具体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4.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5.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及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 投标人(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2
致: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人)
本单位作为 ???????? ?????? 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 ?????????? ????????? ???????????????? (投标人名称) ???????????? 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向公关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条款规定办理。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且并列第7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得分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7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评审方法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分 (1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40%,45%,50%,55%,60%;Q1值由江苏省“不见面”交易系统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保留两位小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10分。 | 10 |
2 | 设计方案分析 (60分) | (1)对本项目设计方案理解,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性进行评审。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2)对本项目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按全面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
(3)对本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分析等进行评审。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
(4)对本项目各专业设计理解提出系统性的描述(按专业编制)进行评审。 好的:(8,10]分;较好的:(6,8]分;一般的:6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
(5)对本项目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5 | ||
(6)对本项目造价、成本控制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5 | ||
(7)对本项目设计实施进度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5 | ||
(8)对本项目设计技术服务,项目后续现场服务与指导施工内容进行评审。 好的:5分;较好的:4分;一般的:3分;未提供此项内容得0分。 | 5 | ||
技术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3 | 团队人员配备 (25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得3分。 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 6 |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得3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 5 | ||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得3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 5 | ||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3 | ||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的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3 | ||
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 3 | ||
注: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以上专业设计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团队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的社保证明,如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原因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和退役军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或人事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该人员不得分。团队人员配置得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注册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为准。正高级职称含研究员级、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含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该项评审的,不得分。 | |||
4 | 投标人业绩 (5分) | 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设计业绩,2.5分/个,本项得分最多5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 本项投标人得分业绩与资格条件中业绩不可重复。 | 5 |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闭卷口头答辩。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5人。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设计方案分析文件;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
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⑤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业绩情况。
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19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8550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