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郸城县城管监察大队25吨多功能喷雾压尘车和16米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金额
104.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郸采购【2019】106号
预算金额1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371-5556305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郸城县城管监察大队25吨多功能喷雾压尘车和16米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25吨多功能喷雾压尘车和16米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郸城县城管监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为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就该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和定标,现将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5吨多功能喷雾压尘车和16米高空作业车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郸采购【2019】106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1.4预算金额:105万元。

1.5最高限价:105万元。

1.6采购规模、范围及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7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方通知供货之日起7日历天内。

1.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1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2.谈判公告日期及媒体

2019年03月25日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3.谈判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9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庆丰街与周口大道交叉口昌建A栋19楼会议室。

专家名单:董书进、董伟、李秀丽。

4.谈判结果

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

谈判报价:10380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方通知供货之日起7日历天内

质量: 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单位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银柏路288号(9)

第二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河南奥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谈判报价:10450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方通知供货之日起7日历天内

质量: 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单位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南、祥云路东2号楼1单元28层2809号

第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郑州纳博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谈判报价:1047000.00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自采购方通知供货之日起7日历天内

质量: 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单位地址:新郑市龙湖镇世贸汽车城B4展厅西北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情况,最终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武汉市汉福专用车有限公司

5.谈判联系事宜

人:郸城县城管监察大队

址:周口市郸城县

人:刘先生

话:13838607913

代理机构: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郑州市西三环漳河路交汇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

人:张先生

话:0371-55563050

人: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话:0394-3298829

6.其他说明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中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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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郸城县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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