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校史陈列室文化展示、教育成果展览、艺术创作装饰及布展成交公告
金额
11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222020001709
预算金额118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双流中学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润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028-85696993
中标公司四川玖名展览展示有限公司1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 |||
5101222020001709 | |||
二、项目名称 | |||
校史陈列室文化展示、教育成果展览、艺术创作装饰及布展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玖名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主干道一号信息服务中心内 | ||
中标(成交)金额 | 1150000.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1、名称:校史陈列室文化展示、教育成果展览、艺术创作装饰及布展项目;2、服务范围:对校史陈列室文化进行展示、教育成果展览、艺术创作装饰及布展;3、服务要求:本项目以“展现双流中学发展史及校园风貌”的理念进行仿古设计与制作,包含展厅所有相关艺术创作、工艺制作及安装以及艺术品创作、场景创作的设计与配套安装。根据陈列室实际场地进行总体形式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形式构想、展线安排、空间设计等。形式构想方面,应在充分研究项目的展示目标、服务对象、展示内容以及空间特点的基础上予以进行,合理考虑空间、造型、色彩、材质等形式设计要素的组合构思,达到反映建设目标的要求、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充分表现展示内容、有效利用空间特点的良好结果。展线安排和空间布局,应根据内容的顺序、主次、详略以及空间特点、观众流通等情况,进行全面规划。陈列室应构思主要的展线形式,展示内容和展厅空间的具体特点,可辅以次要的展线形式。陈列室空间布局应与展线安排统一考虑,给观众流通留足空间,避免参观拥挤的状况。要在反复研究展厅空间的主次与分块、过渡与变化、比例与尺度等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使空间布局合理化、艺术化,达到既有利于表现展示内容,又有利于满足观众的视觉感受的效果,使观众在参观过程中,不感到单调,总有一种新鲜感;4、服务时间:20日历天;5、服务标准:根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及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 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陈丽(组长)、郑斌、王旭(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644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购预算1180000.00元;2、最高限价1180000.00元;3、监督管理部门: 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5804726;4、计划表:(2020)1113号; 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6、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7、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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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双流中学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广场路3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8-8577290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润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涧槽南街3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028-8569699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女士 | ||
电话: | 028-8569699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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