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墨竹工卡县其朗干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金额
1133.87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33.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511399669
中标公司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133.87万元
中标联系人彭平
公告正文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18 16:48:02原文链接地址
墨竹工卡县其朗干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墨竹工卡县其朗干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项目业主 西藏墨竹工卡县水利队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91-6132353,13549074039
招标人 西藏墨竹工卡县水利队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91-6530068,15511399669
招标代理机构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511399669
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09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31010 - 10:00:00
公示期 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23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11358500.00 元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1338700.94 11338700.94元 89.33
第二名 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350729.95 11350729.95元 81.65
第三名 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348671.43 11348671.43元 81.38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彭平 建造师 湘243002075018 水利水电工程 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刘思 职称证 B08211010000003368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中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赵胜军 注册证 豫1412020202101097 水利水电工程 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闫琳 职称证 G202209D0022314100021 水利水电工程 中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何文武 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41111121441 水利水电工程 中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高静 职称证 C20220924019900300864 水利水电 中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浩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墨竹工卡县其朗干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10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开标,现评标活动已结束。招标人为保证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2022〕1117号)第一条第5项有关规定,对评标报告中推荐的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贵公司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第515页出现“韩建公司”的名字,存在明显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4)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做出取消贵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决定。受西藏墨竹工卡县水利队委托,特此说明,并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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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 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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