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对该公司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临时破碎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及环保工作情况的介绍和山东正诺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临时破碎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柳泉石灰石矿内,渭一村东480米
本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占地3000m2,建设临时一级破碎筛分生产线对矿山基建及投产后产生的碱石、高钙石原料进行深加工,设计产能500t/h。临时破碎生产线预计运行7个月,淄博柳泉石灰石矿加工生产线建成后临时破碎生产线随即关停。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26万吨不同粒度石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07月委托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09月14日通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审批意见,文号为:川环报告表〔2024〕059号。
2024年10月,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诺检测有限公司为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临时破碎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2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现场勘查和监测结果及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四)验收范围
该项目验收范围为项目环评及批复的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产品方案、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治理措施均与原环评基本一致,本项目实际生产增加9条传送带,传送带输送过程为全密闭,无废气外排;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洗车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堆场喷洒用水及传输喷淋用水蒸发损耗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废水对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给料、筛分、破碎和产品装车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给料、破碎工序产污节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尾气沿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本筛分工序处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二级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物料传送带为全密闭式,无逸散及粉尘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为给料、筛分、破碎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和原料卸车产品装车产生的颗粒物;本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物料在无风且匀速的状态下输送,传送带输送过程为全密闭,且在输送过程进行喷水降尘,出料料堆定期洒水;厂区喷雾车雾炮降尘,车间设置水喷淋系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规范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装置, 其声压级为70~85dB,采取措施后噪声水平一般在 55~70dB(A)之间。采取相关减振、隔声等措施,有效的降低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设备检修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及废油桶。
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沉淀池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洗车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堆场喷洒用水及传输喷淋用水蒸发损耗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对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项目给料、破碎工序DA001排气筒颗粒物出口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6mg/m3,筛分工序DA002排气筒颗粒物出口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5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10mg/m3)。现场除尘器前无采样条件,因此本次验收不计算排气筒除尘器处理效率。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75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为48.6dB(A),夜间噪声Leq最大值为4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为沉淀池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危险废物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及废油桶。
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沉淀池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各项固废得到有效处置,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
5、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为配套临时破碎生产线,项目不再分配总量指标,根据监测结果,运营期见颗粒物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均达标排放。
根据检测数据核算,颗粒物排放量为0.112t/a(95%工况)。项目满产状况下颗粒物排放量为0.118t/a。满足环评报告中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7.76t/a。
综上,项目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已经完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控,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相关环保标识标志。
2、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防范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