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jgszbgg-2017-033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盛文海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9
公告正文
内蒙古公司 2017 年第 二十二 批集中招标二次公告(铝业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KJGSZBGG-2017-033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矿建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拟对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第22批集中招标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基本情况

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详见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

2. 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单位

招标文件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主要内容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1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KJGSZBWJ-2017-033-04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钢材

标包1:(第三季度总、分公司圆钢类-15项)42300公斤

标包2:(第三季度总、分公司钢板类-24项)65050公斤

标包3:(第三季度总、分公司型钢类-39项)70580公斤

1000

2

KJGSZBWJ-2017-033-05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绝缘材料

绝缘板、电解槽绝缘垫、电解槽绝缘管、电解槽其它绝缘件等119种。

1000

3

KJGSZBWJ-2017-033-06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阳极组装车间新增残极压脱机土建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300kA350kA电解系列技改扩能项目阳极组装车间新增残极压脱机土建及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1000

4

KJGSZBWJ-2017-033-07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铝电解用干法氟化铝

干法氟化铝

AF-0AF-1

3800

20174季度

1000

5

KJGSZBWJ-2017-033-08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六爪阳极导杆组维修

维修项目

单位

标包1数量

标包2数量

1000

断爪

15000

15000

开焊需换爆炸焊块(更换大小爆炸块)

3300

3300

加固(更换小爆炸焊块)

600

600

铝导杆工作面修复

1000

1000

导杆端头修复

500

500

冲化爪

250

250

爪小

4000

4000

带铁

2000

2000

钢爪平头

600

600

横梁断裂

300

300

6

KJGSZBWJ-2017-033-09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10T吊钩桥式起重机及LD电动单梁起重机(含滑触线)安装

10T吊钩桥式起重机 1

LD5T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2

1000

7

KJGSZBWJ-2017-033-10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煅烧侧原料库设备运行岗位外委服务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原料生产系统外委工作:炭素原料接卸、原料配料带料、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修及改造、现场卫生、临时性任务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服务期限:两年。

1000

8

KJGSZBWJ-2017-033-11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成型侧热媒、沥青熔化及焙烧侧编解组运行、炭块清理岗位外委服务

炭素分厂成型侧热媒、沥青熔化系统运行,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巡视、卫生清理、保养等相关工作。焙烧侧编解组运行、炭块清理及设备维修及改造,现场及设备卫生清理,临时性任务以及配合甲方完成其他辅助工作。服务期限:两年。

1000

9

KJGSZBWJ-2017-033-12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天然气站运行、维护外委服务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天然气站运行及维护外委工作:天然气接卸、天然气输送、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现场卫生、临时性任务以及配合甲方完成其他辅助工作。服务期限:一年。

1000

10

KJGSZBWJ-2017-033-13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设备检修岗位外委服务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管辖范围内的煅烧系统(除原料生产系统)、成型系统(含热媒及沥青熔化系统)、焙烧系统(含净化系统,编解组系统除外)的所有设备、设施及辅助设施的维修,炉窑日常维护、维修(大中修不含在内),炭素综合管网维修,天然气站的部分维修。服务期限:两年。

1000

注:具体工作内容、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下述条件自愿参加投标。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钢材

1. 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近三年内具有3项及以上的钢材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查询)。

3.生产制造商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绝缘材料

1. 生产商,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制造绝缘材料(装置)的能力,提供的产品近五年内在同行业有3家及以上使用一年的良好的运行业绩,需提供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等及产品鉴定报告、合同等资料;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阳极组装车间新增残极压脱机土建及附属设施

安装工程

1.资质条件(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建设业绩。(写明工程名称、竣工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

3.专职安全员:配备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经验。(写明工程名称、竣工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

4.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两年及以上盈利,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有银行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证明;

5.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建设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写明工程名称、竣工日期、联系人以备核实);

6.安全要求:需提供地方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无安全事故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未曾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其他处罚;也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2)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代表和拟投入本工程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安全、技术、质量)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材料等(清晰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提供的证明性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以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员工;

3)必须做出承诺:对所投标的工程项目不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和出借资质问题;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铝电解用干法氟化铝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仅接受生产商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干法氟化铝生产资格(产能17000/年以上),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对应成立年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8.最近两年内未受行政主管机关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近三年内未与我公司发生合同纠纷;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六爪阳极导杆组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机电和设备修理、加工、制作的资格和能力。

3.5年内具有2个以上(含2个)阳极导杆组维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合同复印件以备查)。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8.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10T吊钩桥式起重机及LD电动单梁起重机(含滑触线)安装

1. 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许可证A级资质;

4.近三年内具有2项以上(含2项)起重机的生产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查询)。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8.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煅烧侧原料库设备运行岗位外委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装卸、普通货物运输或劳务服务;

3.需提供货物接卸、运输、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

6.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成型侧热媒、沥青熔化及焙烧侧编解组运行、炭块清理岗位外委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提供劳务服务;

3.具有冶金、电力等工业企业生产运行、维修或劳务服务方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

6.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天然气站运行、维护外委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下列之一

(1)液化天然气及压缩天然气生产、加工及销售;

(2)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及运营;

(3)或包含天然气站维修保养及与燃气相关的服务业务;

(4)劳务服务业务;

3.具有天然气站运行、维护等方面经验和能力;

4.劳务服务企业近三年内需具有两项以上(含二项)天然气站运行、维护方面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

7.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8.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扎哈淖尔分公司炭素分厂设备检修岗位外委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起重机械、压力管道、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

3.具有电力、冶金等工业企业设备维修的经验和能力;

4.近五年内3项电力、冶金等工业企业设备维修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有炭素设备维修业绩需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

7.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8.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处置期内的禁止参与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信息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

4.1 获取时间和地点

4.1.1 时间:20170905日-0909日。

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4.1.2 地点: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投标部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16号矿建公司办公楼511

4.2 购买方式

4.2.1 电汇购买方式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我方指定汇款帐号。汇款后,请尽快将如下资料电邮(E-mail: kjgszbdl@163.com)至我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购买标段名称及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

*6)增值税专用开票信息(请将此表格另行发送至邮箱 kjgsfp@163.com,以便我单位财务及时开具发票)

所投标批次名称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发票金额

缴费单位(个人)

缴费日期:

发票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注:个人名字的请注明所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并提供个人交费单据的扫描件),否则按个人名头开具发票,发票过期不换。

接收到电邮后,我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者提供的邮箱。

汇款信息如下:

名: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支行

帐号:0609049429200144468

行号:013761348125

纳税登记号:911505007332663405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哲里木大街16号矿建公司办公楼五楼

4.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盛文海、唐日军

电话:0475-61965559230592306

E-mailkjgszbdl@163.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919日上午9:0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市宾馆2号楼一楼多功能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宾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西拉木伦大街西段30号,电话:0475-8288003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70919日上午9:0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市宾馆2号楼一楼多功能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 招标公告发布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http://www.zdhm.com.cn/tenderShow.do)上公开发布。

7.2 郑重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渠道请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信息网上发布的为准,其他网站摘录发布的公告无效。

8. 其它事项

8.1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8.2 本次招标会议期间,所有投标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在招标人开标所在地点住宿,请投标人另外选择住宿地点。如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

8.3 招标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公示。

8.4 潜在投标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在报名时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信息,否则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自负。

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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