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共配中心工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58.8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8.8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共配中心工艺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23-09-08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共配中心工艺设备项目已由中
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共配中心工艺
设备项目
2.2招标内容:全省三级物流体系17处县共配中心、26处乡镇共配中心工艺设备
,主要包括简易小件分拣机以及配套胶带输送等设备及安装服务。具体技术要求
见技术规范。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包,每包中标1家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标包1:大同、忻州6处县共配中心、5处乡镇共配中心工艺设备,估算费用
858.85万元。
标包2:吕梁、晋中5处县共配中心、11处乡镇共配中心工艺设备,估算费用
757.95万元。
标包3:长治、晋城、临汾、运城6处县共配中心、10处乡镇共配中心工艺设备,
估算费用874.65万元。
2.3工期:4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近3年内须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案例不少
于1个(需提供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类似的小件分拣机+胶带输送设备供货安装合同
,且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
3.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
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
案件。
3.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
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
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
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4.2招标文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8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691583256
邮 箱:zhaobiao10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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