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岳麓区人大无线电子表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新购买无线电子表决器350台及其相关配套内容。
2、项目预算:619840.04元;
最高限价:619800.00元。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完工。
1.2 实施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施工要求
2.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服务标准
3.1 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进度要求施工。
六、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
1.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中标人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2、质量保证
2.1 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2 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3 质量保修及保证:执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 款 人:长沙市岳麓区机关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95%,项目交付使用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支付合同款项5%。
1.3 本项目按综合单价的方式按实结算,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要考虑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一旦中标单价均不调整。质量不合格,施工工程量比报价清单减少时,采购人有权相应减少结算款。
1.4、工程变更
1.4.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1.4.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2、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 工程保修
执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
4.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市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