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人民医院院总部门诊楼地下室低压配电柜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4.5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dec-a20211016-15
预算金额74.55万元
招标公司郑州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371-666810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人民医院院总部门诊楼地下室低压配电柜改造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人民医院院总部门诊楼地下室低压配电柜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XDEC-A20211016-15;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3号院郑州人民医院院内;
2.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郑州人民医院院总部门诊楼地下室低压配电柜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3号院郑州人民医院院内,拟计划改造院总部门诊楼原有区域二配,把原有GGD低压柜全部拆除,更换新的GCS低压柜,更换连接电缆为密集母线连接,以满足门诊楼新增负荷、预留负荷和原有负荷需要;
门诊楼原有区域一配装有1*1250KVA变压器,3面低压柜(GCS),原有区域二配装有13面低压柜(GGD),电源引自区域一配低压侧(单芯铜400mm2)。改造区域二配,原有13面低压柜全部拆除,改造低压柜基础,新上9面低压柜(GCS)满足新增负荷,预留负荷和原有负荷的需要。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9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45597.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承装肆级(含)及以上、承修肆级(含)及以上、承试肆级(含)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4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参与。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3年起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2023年起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领取文件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代理二部(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6)企业2023年起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2023年起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企业(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的财务报告;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书;
(9)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
注:1、以上资料领取文件时(1)、(3)、(4)项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须携带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郑州人民医院科研教学中心一楼(郑州市红旗路文化路东100米)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0797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681093
电子邮箱: xdzxgs@163.com
2023年3月29日
本招标项目 郑州人民医院院总部门诊楼地下室低压配电柜改造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人民医院院总部门诊楼地下室低压配电柜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XDEC-A20211016-15;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3号院郑州人民医院院内;
2.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郑州人民医院院总部门诊楼地下室低压配电柜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3号院郑州人民医院院内,拟计划改造院总部门诊楼原有区域二配,把原有GGD低压柜全部拆除,更换新的GCS低压柜,更换连接电缆为密集母线连接,以满足门诊楼新增负荷、预留负荷和原有负荷需要;
门诊楼原有区域一配装有1*1250KVA变压器,3面低压柜(GCS),原有区域二配装有13面低压柜(GGD),电源引自区域一配低压侧(单芯铜400mm2)。改造区域二配,原有13面低压柜全部拆除,改造低压柜基础,新上9面低压柜(GCS)满足新增负荷,预留负荷和原有负荷的需要。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9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45597.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承装肆级(含)及以上、承修肆级(含)及以上、承试肆级(含)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4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参与。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3年起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2023年起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领取文件地点: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代理二部(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6)企业2023年起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2023年起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企业(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的财务报告;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书;
(9)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
注:1、以上资料领取文件时(1)、(3)、(4)项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须携带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郑州人民医院科研教学中心一楼(郑州市红旗路文化路东100米)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0797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681093
电子邮箱: xdzxgs@163.com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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