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港藻泥处理船防风浪加固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gyjt202408011
预算金额1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50617203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8615589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YXGYJT202408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港藻泥处理船防风浪加固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宜公投蓝藻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合同估算价:约18.5万元
2.3工期:1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项目。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同时配备专职安全员和电工各一名(二者均需要提供相应证书)。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均须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电工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3月-2024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 2024年8月28日。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标前资格预审通过后即报名成功。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2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在2024年8月21日17:00至2024年8月28日14:20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交纳
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宜兴支行
账 号
51610188000248634

注: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否则作废标处理,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为涉密账户,账号随机,请投标单位仔细核对账号后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回。
4.3 投标人可在 “宜兴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4.4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解决。
4.5 招标文件如与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14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号孵化园)。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前资格审查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3月-2024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2)除上述第⑤、⑥、⑦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5061720320
联系地址:宜兴市周铁镇东湖村(竺西工业集中区)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61558989
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科技孵化园1112室

 
 
招标文件-新港藻泥处理船防风浪加固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终).doc
招标公告-新港藻泥处理船防风浪加固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docx
新港藻泥处理船防风浪加固及配套设施维修工程-清单.rar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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