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林市临桂区宛田瑶族乡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4386.51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2776001001
预算金额4386.51万元
招标公司桂林市临桂区名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江敏0773-58563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31
公告正文
桂林市临桂区宛田瑶族乡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宛田瑶族乡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临桂区宛田瑶族乡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已由桂林市临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字【2022】163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桂林市临桂区名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2776001001 报建号(如有):无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3002826002776001001,标段(包)名称:桂林市临桂区宛田瑶族乡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宛田瑶族乡 建设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最大跨度为0米。 合同估算价:4386.51万元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定额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设计概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设计包括深化初步设计,含预算编制(高于一般初步设计深度,满足业主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方案优化、现场设代、后续服务工作等)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2)采购是指本项目所需的永久专用设备及工程材料的采购;(3)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试运行、验收(含阶段及专项验收)、竣工移交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4)竣工验收,通过示范镇验收组打分验收。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3.1.1 工程设计资质只需具有以下任何一项资质即可: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2年09月30日 18时19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1.59.121.236:81/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59.121.236:81/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
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桂林市临桂区宛田瑶族乡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专用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鼓励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9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
|||||||||||||||||||||||||||||||||
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3-5625165。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5590409。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
|||||||||||||||||||||||||||||||||
12.联系方式 | |||||||||||||||||||||||||||||||||
|
|||||||||||||||||||||||||||||||||
2022 年 09 月 30 日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