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江市本级]九江市濂溪区城投投资有限公司1间商业门面经营权转让
金额
1000.00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5/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JY21JX04003582 | |||||||
项目名称: | 九江市濂溪区城投投资有限公司1间商业门面经营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九江市濂溪区城投投资有限公司1间商业门面经营权转让,挂牌价1,00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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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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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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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1年05月2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1年06月0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挂牌期5个工作日(不少于5天,但不得超过6个月)。 | |||||||
项目简介: | 九江市濂溪区城投投资有限公司1间商业门面经营权转让,挂牌价格:1000元/月(详见转让基本要求附表),地理位置:瑞昌市五里桥金桥大市场15幢07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经营范围:承租人经营的项目须经出租方认可,不得经营有碍市容、影响环境的业态,不得从事危险品生产、储藏、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从事大型餐饮行业,不能造成环境污染。 2、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招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如经发现一律收回,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和租金。 3、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水费、电费、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物业费用由承租人自行与所在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协商约定。自觉遵守“门前三包”等各项规定。现有水电容量不足时,由承租人负责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如租赁期限内出现堵塞、漏水等情况由承租人自行维修。 4、门面所需水电改造、消防改造和装饰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基础结构与质量,装修方案须经我公司同意和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设备、器械自行运走,已装修无法拆除的不能进行破坏性拆除,且保持门窗、墙面、地面和屋顶完好。 6、合同租赁期满后,在重新招租时,若之前承租方经营良好,按时缴纳租金,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可享有优先权。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我公司可取消竞租人资格:(1)非本人或非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参与竞租的;(2)报名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汇入指定账户的。(3)竞租人准备经营的项目,不被出租方认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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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转让面向社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手续合法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意向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江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意向租赁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相应报名保证金。凭银行缴款回单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代理人还需持委托授权书与本人身份件。 4、意向租赁人为公司时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相应报名保证金。凭银行缴款回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代理人还需持委托授权书与本人身份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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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8990015联系人:蔡先生 手机:18679175418 报名地址: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246号城投金融大厦5楼资产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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