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d13-fw031-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艳0992-38702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4年独山子石化公司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和硫化服务公开招标


2024年独山子石化公司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和硫化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Y23-XJD13-FW03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独山子石化公司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和硫化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独山子石化公司加氢装置催化剂器外再生、重生和硫化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
2.2.1、第一标段: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加氢精制催化剂RN-410B“烧焦+重生”器外再生(重量约为151.3t),加氢裂化催化剂RHC-133B“烧焦”器外再生(重量123.5t);300万吨/年直柴加氢装置加氢精制催化剂TK-568和TK-578“烧焦”器外再生(重量136.5t+77.5t)。
2.2.2、第二标段:8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预加氢催化剂GDS-22(S)(重量约34.7t)、加氢脱硫催化剂GDS-32(S)(重量约15.6t)和辛烷值恢复催化剂GDS-42(S)(重量约36.6t),器外再生、硫化。100万吨/年蜡油加氢装置加氢处理催化剂PHF-311(2.5mm)12.13t和加氢处理催化剂PHF-311(1.3mm)94.03t器外再生。
2.3、服务期限:催化剂处置开始后最长在25天内完成全部服务项目,最终以乙方承诺的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
一标段:独山子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和300万吨/年直柴加氢装置;
二标段:独山子石化公司炼油二部8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和100万吨/年蜡油加氢装置;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含加氢精制催化剂:251-016-50,加氢裂化催化剂:251-018-50)。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如自行运输则提供自己的危废运输资质(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运输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危险废物运输委托协议和被委托方的危废运输资质(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方具有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中石油大庆化工研究中心国内催化剂专利商中至少一家授权的催化剂再生企业,并提供相应技术授权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2018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至少3家加氢精制/裂化催化剂的再生业绩和至少2家加氢精制/裂化催化剂的重生业绩。业绩中须至少包含一项托普索、雅宝、UOP等国外进口催化剂的再生业绩。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合同扫描件及发票,用户盖章的使用报告,用户盖章的使用报告至少应包括:再生催化剂名称和规格型号,涉及装置名称、规模,使用时间,用户联系方式,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公章),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3.2、第二标段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方应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含加氢精制催化剂:251-016-50),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如自行运输则提供自己的危废运输资质(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运输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危险废物运输委托协议和被委托方的危废运输资质(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化工研究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化工研究中心、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催化剂专利商中至少一家授权的催化剂再生企业,并提供相应技术授权证明(须提供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至少有3家国内石化企业同类催化剂成功再生和至少有1家国内石化企业同类催化剂成功真硫化业绩。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合同扫描件及发票,用户盖章的使用报告;用户盖章的使用报告至少应包括:再生、硫化催化剂名称和规格型号,涉及装置名称、规模,使用时间,用户联系方式,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公章),必须包含以上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3.3.1、无不良记录,2018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无不良记录、无质量安全环保事件事故。提供承诺书
3.3.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4、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3.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3.6、未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的。
资料提供形式:上述①提供承诺书,②③④项由投标人提供截图,第⑤⑥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3.4、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18时至2023年8月24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缴费,然后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网址: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操作方法见附件)
4.1.1、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缴纳。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异议: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员无故推诿、拒绝接收异议书,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招标管理人员联系人:项进电话:3887018,邮箱:xiangjin@petrochina.com.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日09时40分(二个标段同时开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形式
5.2.1、签字及盖章
(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2)、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3)、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2.2、逾期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第一标段6万元,第二标段4万元投标保证金。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传媒大楼7楼
邮编:833699
联系人:李艳
电话:0992-3870266
电子邮件:dzsw_ly@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3年8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