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0年度公司本部区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邀请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标 题:2020年度公司本部区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报价邀请函

各投标人:

2020年度公司本部区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拟采用密封报价方式选取合作单位,具体范围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公司本部区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2020年度公司本部区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等 详见技术要求。

三、计划工期:2020年2月22号至2020年8月21日,详见附件2 技术要求。

四、报价要求:请按邀请函附件1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

五、请贵司在收到邀约函后,于2020年1月14日14:00前在广州发展集团招标平台网站:http://eps.gdg.com.cn/参与报价。

联系人:唐工 13392608884 02036282859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附件1、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内容

含税总价(元)

增值税率(%)

备注

2020年度公司本部区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最终含税总价(大写): 元整

备注:

1、本报价总价为暂定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含工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福利津贴、食宿费用、加班费、交通费、夜班费等)、清洁费用、措施费用、公司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以上投标报价含增值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评标基准价为“不含增值税投标报价”。

不含增值税投标报价=含税总价÷(1+增值税率)

投标日期:

投标有效期: 90 天

投标人:(加盖公章)

分项报价表:

项目

项目内容、说明

工作量

单价(元)

备注

1

年度绿化维护

1.1

清除杂草、落叶、枯枝等

院内新生杂草连根清除,区域内道路落叶清扫,及时清理院内枯枝枯叶。重点绿化地带要及时修剪,保持整齐干净。

1项

重点绿化地带见附件: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平面示意图

1.2

草坪、乔木、灌木修剪

对影响人及车辆行走的乔木、灌木枝叶进行修剪并清理已枯萎的乔木、灌木、草皮,补种新株。

1项

1.3

绿化的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

院内绿化植物的淋水、施肥及防治病虫害(含办公楼内装饰植物)

1项

1.4

办公楼走廊花槽及办公室布置观赏植物并维护

办公楼2-4楼花槽种植四季开花约半米高的观赏植物约30株、根据实际情况替换办公室长势差,枯萎的绿色植物

1项

1.5

台风季节绿化加固及处理

台风来临前对乔木进行必要的修剪及加固,台风过后对吹倒的树木进行扶正,不能存活的进行清运处理。

1项

金额合计

1、本报价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的材料采购、人工费(含工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福利津贴、食宿费用、加班费、交通费、夜班费等)、清洁费用、措施费用、公司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以上投标报价含增值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日期:2020年 月 日 投标有效期: 90 天

投标人:(加盖公章)

附件二

一、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部绿化养护工程质量要求及考核管理规定

(一)总体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甲方的管理以及对其业务上的监督,若出现违纪违法现象,视情节轻重按照《安健环及防火责任协议》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设备故障、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需节约使用水、电,如发现浪费现象,经甲方人员劝 止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直接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进 行扣款,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绿化维护工作所需的机具、材料、人员劳保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自备。

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不可避免或进行特殊作业或危险作业,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做足相应预防措施,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后还需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有效,否则,乙方须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绿化维护工作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6.乙方应依法依规收集、运输、处置在绿化维护作业中产生的枯枝、树叶、杂草等,确保落实政府部门对此的规范和要求,防止可能发生环保事件;如发生意外事件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养护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大于50周岁,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内,若甲方觉得乙方派驻人员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更换,以保证乙方派驻人员符合甲方要求。

(二)日常定期绿化养护

1.一般要求

(1)乙方应对本项目辖下的服务范围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科学、合理安排进驻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严格遵守辖区内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爱护辖区财物,维护良好形象。因绿化维护人员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项目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项目绿化养护质量。

(2)为使养护绿地有良好的工作效率和养护水准,乙方应指定一名绿化养护主管,会同甲方的负责人员对养护区域每月进行1-2 次巡查工作,同时对辖区内养护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出,积极征询意见,加强沟通,及时解决。

(3)乙方应对养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不同区域,不同树木、花草应该责任到人,及时登记区域内绿化状况,做好植物的长势记录,保证成活率。

(4)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在承包期内接受甲方对其业务上的监督,并定期汇报养护管理情况和新增的计划、措施;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

(5)临时有任务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调配并积极配合。

(6)乙方所有养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7)乙方绿化技术人员每周至少来我司一次,以保证本项目绿化养护质量。

(8)我司不提供住宿场地给乙方常驻现场维护人员使用。

2.工作标准及质量要求

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杂草、枯枝等,整体美观。

(1)修枝整形:对绿化草坪,花木按季节进行修剪,树木 1-2 个月修剪一次, 草坪 1 个月修剪一次,在长势旺盛时期 15 天左右修剪一次。草坪保持草长 4 厘米以下;绿篱保持 1.2-1.3m 高度,要求顶部平整、边角整齐、造型美观;乔、灌木植物要根据其生长特点进行修剪,树木分叉离地面不低于 2.3 米。 整体造型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保持草坪的平整、整洁,花木的完美,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达到美化厂区的效果;

(2)施肥浇水:对花草树木适时适量的施用各种所需的肥料,适时适量的浇水灌溉,尤其在夏季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一般 1-2天浇一次水,一次浇水量应渗透到地表 30 厘米以下的土层,尽量浇足;

(3)松土、除杂草:定期松土以利于植物的生长和规范;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及时清除草坪及各种树木下的杂草,绿篱内生出的杂生植物、爬藤等。

(4)补种:对枯死、病死和损坏死亡的绿化植物应及时清除、 补种。发现枯枝、死枝须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出现乔木死亡,及时报批、砍伐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一周内挖除,并填平挖穴,并在一星期内补种完毕。补植树木应选用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花灌木、地被、草坪及草花缺损的,应在 3 天内补种完成。

(5)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发现病虫害应在 2 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病虫害防治所使用的药物须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并须安全存放。树木长到一定程 度,应从根部以上(大概一米左右)刷白灰,以达到防虫、美观作用。

(6)防风与抗旱涝:旱、涝季,植物按实际需要及时进行灌 溉,避免植物旱死或淹死;台风季节应尽量减少台风对植物所造成的危害;台风过后还须及时清理断枝、落叶,对受到损坏的植物及时进行救护或更换。雨季多风雨,容易发生树木歪倒等情况, 应事先做好物资、人力、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大雨过后,对于低洼易积水的绿化区域,应及时好排水防涝。

(7)洗尘、喷淋:公司外围绿化带紧靠马路,多尘土,会影响花、草坪、树木的生长和美化效果,应定期对绿化带的植物用水喷淋清洗,3 天左右喷淋一次,应在上午喷淋,夏季气温高时应上、下午各喷淋一次水,增湿降温;

(8)枯黄叶清理、绿地日常保洁:绿地、绿篱内的清洁工作须在上午十点前完成,保持绿化周边范围的整洁卫生;垃圾枝叶草屑弃物当天清运干净,垃圾不能随意置于路边或有碍景观的地方。

(9)免费提供盆栽 60 盆,按指定地点摆放,并负责日常养护及更换:盆栽应配合节日、会议期间的花卉布置,要有一定档次,同时负责养护和清场工作。盆栽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绿萝、青铁树、万寿菊、紫花满天星、 贴梗海棠、寒绯樱、紫苏、龙船花、鸡冠花、百日红,七彩大红花和长春花等十个品种。应保持提供的盆花生长繁茂,如出现枯萎、坏死的,须及时予以更换。同时负责本部办公楼前水池的绿化布置、替换、养护和购买工作。

(三)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工作考核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绿化外委单位的管理,完善本部区域(既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71号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区域,具体见附件1: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平面示意图)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提高本部区域绿化管理水平,使本部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经常化。结合我司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自合同签订中之日起执行。考核主要内容有:

1、行政部每天对本部区域的绿地、树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两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在每月养护款中扣除。

2、凡被安健环管理部曝光整改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扣除当月养护费100~500元。

3、需要整改的地段,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没有及时整改,扣除当月养护费200元;对同一地段出现二次以上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扣除当月养护费300元。

4、本部绿化区域内要及时清除垃圾、杂草、杂物、防治病虫害,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修剪本部区域内的树木、草皮,未做到的扣除当月养护费300元。

5、本部区域内的树木、草皮,外委单位无权擅自砍伐、挪移。因建设确需采伐或挪移树木的,要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才能在主管部门指导下采伐或挪移。绿化养护单位未做到的扣除当月养护费2000元。

6、不同的花木用不同的淋水方式,淋水时要注意保护花木,避免冲倒冲斜植株;淋水量要根据季节、天气、花卉品种而定,夏天晴天多淋,阴天雨水少淋,干燥天气多淋,潮湿天气少淋或不淋。夏季、秋季干燥季节花木、草坪每周至少要淋透土水3次,草坪土壤湿透不少于5厘米。绿化养护单位未做到的扣除当月养护费200元。

7、除草要及时,做到“除早、除小、除了”;施肥要科学,要贯彻“勤施、薄施”的原则,避免肥料过高造成肥害;除虫要科学及时,在没有掌握适度的药剂浓度之前,要先行小量喷施试验后,才大量施用。要求每季度施肥一次,除虫一次,在做此项工作前,必须经甲方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才能有效,绿化养护单位未做到的扣除当月养护费1000元。

8、对践踏绿地、破坏树木的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并批评教育,未做到的扣除当月养护费50元。

9、草坪的除杂、轧剪工作要经常性进行,保持草坪的纯净:绿地保存率达到95%以上,每平方草坪杂草在3株以下;草坪在生长季节高度保持在10厘米以下。未做到的扣除当月养护费100元。

10、草皮在春、夏、秋季每季度至少修剪1次,剪后淋水施肥。必须经甲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未做到的扣除当月养护费500元。

11、花木、草皮每季度除草松土1次,并结合施肥。必须经甲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未做到的扣除当月养护费500元。

12、绿化现场维护人员人数根据实际工作安排,但每天必须不少于3人,未做到的,根据现场实际检查情况扣除当月养护费500~800元。

13、外单位施工,破坏绿化,未能及时向行政部主管部门报告,根据现场实际检查情况扣除当月养护费500~800元。

本部区域内绿化日常养护项目内容

暂定期限:2020年2月22号至2020年8月21日。

范围: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71号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区域,具体见附件: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平面示意图

项目

项目内容、说明

工作量

单价(元)

备注

1

年度绿化维护

1.1

清除杂草、落叶、枯枝等

院内新生杂草连根清除,区域内道路落叶清扫,及时清理院内枯枝枯叶。重点绿化地带要及时修剪,保持整齐干净。

1项

重点绿化地带见附件: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平面示意图

1.2

草坪、乔木、灌木修剪

对影响人及车辆行走的乔木、灌木枝叶进行修剪并清理已枯萎的乔木、灌木、草皮,补种新株。

1项

1.3

绿化的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

院内绿化植物的淋水、施肥及防治病虫害(含办公楼内装饰植物)

1项

1.4

办公楼走廊花槽及办公室布置观赏植物并维护

办公楼2-4楼花槽种植四季开花约半米高的观赏植物约30株、根据实际情况替换办公室长势差,枯萎的绿色植物

1项

1.5

台风季节绿化加固及处理

台风来临前对乔木进行必要的修剪及加固,台风过后对吹倒的树木进行扶正,不能存活的进行清运处理。

1项

金额合计

暂定服务期限:2020年2月22号至2020年8月21日。

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合同编号:2019KJ/XM/

乙方合同编号:

附件3:合同文本

甲方合同编号:2019KJ/XM/

乙方合同编号: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2020年2月22号至2020年8月21日绿化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本部2020年2月22号至2020年8月21日绿化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部2020年2月22号至2020年8月21日绿化服务项目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 业务外包的内容及要求

1.业务外包的内容包括:2020年2月22号至2020年8月21日(见下表):

项目

项目内容、说明

工作量

固定价(元)

备注

1

年度绿化维护

1.1

清除杂草、落叶、枯枝等

院内新生杂草连根清除,区域内道路落叶清扫,及时清理院内枯枝枯叶。重点绿化地带要及时修剪,保持整齐干净。

1项

重点绿化地带见: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平面示意图

1.2

草坪、乔木、灌木修剪

对影响人及车辆行走的乔木、灌木枝叶进行修剪并清理已枯萎的乔木、灌木、草皮,补种新株。

1项

1.3

绿化的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

院内绿化植物的淋水、施肥及防治病虫害(含办公楼内装饰植物)

1项

1.4

办公楼走廊花槽及办公室布置观赏植物并维护

办公楼2-4楼花槽种植四季开花约半米高的观赏植物约30株、根据实际情况替换办公室长势差,枯萎的绿色植物

1项

1.5

台风季节绿化加固及处理

台风来临前对乔木进行必要的修剪及加固,台风过后对吹倒的树木进行扶正,不能存活的进行清运处理。

1项

金额合计

2.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绿化日常养护: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区域、室外区域草坪、绿篱、树木等绿化的日常维护及杂草、灌木的清理;免费提供盆栽 60 盆,按指定地点摆放,并负责日常养护及更换,盆栽应配合节日、会议期间的花卉布置,要有一定档次,同时负责养护和清场工作。盆栽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绿萝、青铁树、万寿菊、紫花满天星、 贴梗海棠、寒绯樱、紫苏、龙船花、鸡冠花、百日红,七彩大红花和长春花等十个品种,应保持提供的盆花生长繁茂,如出现枯萎、坏死的,须及时予以更换。同时负责本部办公楼前水池的绿化布置、替换、养护和购买工作。(详见合同附件1)。

3、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设备、包酬金、包利润、包施工措施费、包作业产生的枯枝败叶等杂物的清运费用,同时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养护以及不可预见费、有关的所有税和费用。承包价格在承包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2.甲方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开展工作的乙方服务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当配合。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修订并执行项目实施方案,最终方案应当经过甲方书面确认。

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承包费用。

5.我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免费提供住宿场地给乙方常驻现场维护人员使用。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费用。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修订并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地完成任务,并影响甲方的正常运营,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安排上岗的工作人员必须能够胜任所承包的业务;特殊岗位对工作人员有相应资质要求的,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养护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大于50周岁,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内,若甲方觉得乙方派驻人员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更换,以保证乙方派驻人员符合甲方要求。

4.日常绿化养护项目要求乙方设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全面工作的指挥、协调、检查、校正、总结。乙方必须按甲方需求提供工作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证件,并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甲方需要对工作人员数量进行调整,绿化现场维护人员人数根据实际工作安排,但每天必须不少于3人,未做到的,根据现场实际检查情况扣除当月养护费500~800元,且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之外,还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5.乙方保证自身具备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合法资质和能力,并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履约行为均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须依法建立完善的内部劳动用工制度,乙方应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标准按时对工作人员发放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按期组织体检、履行用人单位的所有义务,并接受甲方监督,若有违反,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之外,还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7.如因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财产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甲方免受一切权利主张。

8.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

9.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过程中,应承担如下的安全生产义务:

9.1乙方应建立健全承包业务的各项安健环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意识,不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区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于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承担相应工作的人员,乙方不得安排其在相应岗位工作。

9.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乙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规定。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定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人员因与承包工作有关的各种工伤、非工伤的各种伤亡均与甲方无关,由此而产生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3乙方应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为工作人员配备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其佩戴及使用情况予以监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职业病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乙方工作人员患职业病的,一概由乙方负责解决,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乙方在安排工作人员进场前及退场前,应对其派出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病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交甲方查阅,未及时提交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情况严重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4乙方不得指使其工作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并应对其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甲方对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并及时整改。

9.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有关厂区道路安全制度的管理规定,不得在厂区内驾驶车辆时使用通讯工具及从事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10.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拟参加本项目人员名单,并经所有拟参加人员的签名确认。人员名单中应当包括所有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期限、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确认名单格式见合同附件。

11. 乙方工作人员进场工作时应当签署承包方未曾拖欠其劳动报酬等内容的声明,声明格式见合同附件。乙方工作人员不按照上述要求签署声明的,甲方有权拒绝其参与承包项目。

12.乙方承诺其供应的产品或技术或服务等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主张,若出现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由或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 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赔偿,律师费、诉讼费及调查 费用等)。”

13.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在二个月内提交结算资料与竣工资料,如无故拖延,视情况进行考核。

14、乙方绿化技术人员每周至少来我司一次,以保证本项目绿化养护质量。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承包业务的承包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增值税率 %。

2、结算方式:

2.1绿化日常养护项目费用3个月结算一次,并按结算金额支付,乙方按要求每完成3个月的养护工作后在下月10日前向甲方提出养护工作验收申请,甲方根据养护工作执行情况审核结算金额,结算承包费在甲方结算完毕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且未处理完毕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承包费。

合同期满,在办理完结算审批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2.2在承包期限内的日常定期绿化养护项目,如甲方有新增的绿化面积需委托乙方维护,乙方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即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3. 在乙方无违法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用。如因乙方未能准时、准确提供发票而造成付款延误,不属甲方违约。

4.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即为已经向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如因乙方账户被查封、冻结、注销等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收到款项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月将人员工资总数如实上报至甲方。

五、合同关系

1. 甲乙双方之间属于业务外包合作关系,而非任何代理、合伙、雇佣、劳务派遣或其他关系。

2. 乙方应当将甲乙双方之间的业务外包合作关系提前告知服务人员,要求服务人员签署确认函,确认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雇佣、用工关系,并将该确认函原件一份交甲方保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开始前5个工作日,将其与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交甲方存档备查;同时,乙方应在每个月10日前,将其上个月为服务人员参加社保、公积金的缴费记录和证明文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检,如发现乙方现场工作的日常绿化养护工人人数与要求不符(没有合理解释),若有不符,扣除当期养护费500-800元,甲方直接在每季度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进行扣款,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如果连续三次抽检人数与合同不符或合同期内累记五次人数与承包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金额的违约金外,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先扣减,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2、由于乙方保养不当等原因造成花草树木枯死,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的绿化养护工作不符合规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进行整改,如乙方拒绝或逾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价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发生责任事故达2次以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金额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口头通知或发文给乙方的工作安排(临时安排的)工作,乙方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执行并完成,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执行或完成,每超过一天,乙方需付违约金1000元,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金额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先扣减,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5.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支付承包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6.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约定向乙方提供其与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相关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记录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逾期超过10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承包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 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导致甲方被投诉的情形,经查实后,出现第一次投诉的,甲方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承包费用中扣除1000元;出现第二次投诉的,将扣除5000元;出现第三次投诉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未支付的承包费用不再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8. 以上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最近一期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最近一期承包费用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的后续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前述承包费用均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9.乙方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规定时间(见甲方书面通知)内到达现场。乙方在24小时内未作响应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履约保证金

1.为确保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当乙方出现有关违规或违约情形时,甲方可以依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对保证金予以扣除,扣除的部分甲方不再返还乙方。甲方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除之后,乙方应自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缴被扣除的保证金,以使甲方所持有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保持不变。自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不计息返还乙方。但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后,如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或双方存在合同纠纷尚未完全得到解决,或者乙方进场工作人员与乙方的劳动争议尚未得到完全解决,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纠纷最终解决且双方所有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进场工作人员与乙方的劳动争议得到完全解决时止。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额5%(¥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甲方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甲方接收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工行城西支行(行号:102581004189)

银行账号:3602068319200082457

3.乙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3.1在本合同承包业务范围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与乙方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足额向乙方工作人员发放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五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团体商业意外险的、或未按期组织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的、或未组织其工作人员进行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取证的,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未依法给予其足额经济补偿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履行上述义务所应支出的相应费用的200%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若因以上事件发生纠纷而影响本合同承包业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2在本合同承包业务范围内,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和工作餐由乙方负责,乙方如未履行,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履行该义务所应支出的相应费用的200%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未履行该义务而对完成承包业务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另行扣除乙方10%的履约保证金,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可能导致本合同无法顺利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而影响承包业务的正常开展的,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损失金额的100%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3.4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过程中造成甲方机器设备、设施、工具、场地等损坏或遗失而未及时赔偿的,甲方可以按照乙方应予赔偿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5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并不导致甲方和乙方人员之间产生雇佣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任何其他劳动关系,若发生任何导致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赔偿、补偿或支付费用的情形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工作人员给甲方生产经营带来的实际损失,甲方为主张实现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内直接扣除。

八、通知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另一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

九、保密

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的服务人员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获知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技术、业务、经营及其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定的程序,不得将前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条项下义务将在本合同生效日起持续有效,不受本合同履行完毕、期满、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生效及期限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业务外包期届满且双方权利义务结清之日。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项下外包业务的期限暂定2020年2月22号至2020年8月21日。

十一、争议解决、法律适用

1.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十二、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第十六条、附件

以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享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技术要求】

附件2:【安健环管理协议书】

附件3:【综合治理责任书】

附件4:【廉洁协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347432371K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162号第十七层自编04单元

地址:

电话:020-36282826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西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3602068319200082457

账号:

开户行地址:广州市增槎路富力半岛33号之8-9号

开户行地址:

商务联系人:唐远胜

商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电话: 02036282859

商务联系人电话:

合同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71号

合同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510160

邮政编码:

合同附件1:技术要求

合同附件3:

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严格执行有关综合治理工作条例,乙方本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共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本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范管理措施,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乙方职工队伍的稳定,保障工程建设正常顺利的完成,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1、乙方参加本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无人参加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煽动、组织的突发事件。

2、乙方没有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后果严重的非法请愿、罢工、上访、静坐示威和法轮功修炼者闹事等事件。

3、乙方没有发生贪污、受贿、诈骗、盗窃等刑事、治安案件;无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经济案件或造成重大火灾、工程工伤、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4、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

5、无发生施工人员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以及色情活动

二、乙方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本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亲自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综合治理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督促检查。

2、密切掌握敌、社情动态,化解矛盾平息事态;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节,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关心家庭困难职工,设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和防控工作。

3、健全治安防范管理机制,落实“七防”制度,参与义务消防队、治安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做好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认真整治,堵塞漏洞,防范各种治安责任事故发生。

4、采取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开展综治、法制与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树立法制观念的自觉性。

5、健全对施工人员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检查、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内部人员违法、违纪、犯罪。

6、积极支持参与施工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联防联治,教育和引导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当地共建安全文明社区建设。

7、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单位的活动。

8、本责任书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4:

廉洁协议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和广州市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内部决策机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业务活动的交往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甲方的母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其他关联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理举报部门:纪检监察室;举报电话:020-37850435;举报传真:020-37850410;举报邮箱:gdgcjjs@gdg.com.cn

第四条 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条、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三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以及有权立即单方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以终止相关业务合作;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廉洁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否则本廉洁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书份数

本廉洁协议一式 【4】份,甲方 【2】份,乙方【2】份。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盖章):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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