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q-2022018--zb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陕西科技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旭鸣029-81106093
中标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嘉汇汉唐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社科类图书):
合同包2(自然科学及综合类图书):
合同包3(荐购图书及专题采购图书):
合同包1(社科类图书):
货物类(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
合同包2(自然科学及综合类图书):
货物类(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
合同包3(荐购图书及专题采购图书):
货物类(陕西嘉汇汉唐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媛媛、杨保育、樊伟祥、程宏利(采购人代表)、第五小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城陕西科技大学
联系方式:029-86168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大厦D座2206室
联系方式:029-81106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旭鸣、李浩、杜行远、党徽
电话:029-81106093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7日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定稿).docx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定稿).docx
A
\n远勤
\n公开招标文件
\n采购项目编号:DQ-2022018--ZB
\n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
\n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n发布日期:2022年4月25日
\n温馨提示
\n(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n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60分钟内。
\n二、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公司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n三、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公司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采购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本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n四、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n五、本公司享受国家在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在此期间公司针对各类发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为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n六、若遇高峰期停车困难,可至公司周边停车场停车,如绿地SOHO同盟、旺都、绿地领海、绿地蓝海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n目录
\n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4
\n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8
\n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11
\n一、总则14
\n二、招标文件18
\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9
\n四、投标文件密封、递交23
\n五、开标、评标、定标24
\n六、投标纪律要求24
\n七、询问、质疑、投诉25
\n八、合同的签订及履行27
\n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8
\n十、其它事项28
\n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30
\n一、组织开标30
\n二、资格审查30
\n三、组织评标30
\n十、中标37
\n附表1:《资格审查表》39
\n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40
\n附表3:《价格评审表》41
\n附表4:《技术评审表》42
\n附表5:《商务评审表》44
\n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5
\n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9
\n一、资格证明文件52
\n二、自查表61
\n三、投标函(格式)66
\n四、报价表68
\n五、技术部分70
\n六、商务部分74
\n七、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79
\n八、承诺书80
\n询问函、质疑函格式82
\n询问函82
\n质疑书83
\n封袋正面标识式样85
\n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n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科技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或(和)服务的供应商投标。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1.项目编号:DQ-2022018--ZB
\n2.项目名称: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
\n3.预算金额:900,000.00元
\n4.最高限价:900,000.00元
\n5.采购需求:
\n第1包:社科类图书,1批,预算金额:350,000.00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社科类图书采购、教学及科研用;
\n第2包:自然科学及综合类图书,1批,预算金额:450,000.00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然科学及综合类图书采购,教学及科研用。
\n第3包:荐购图书及专题采购图书,1批,预算金额100,000.00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读者荐购图书及各类专题订购图书,教学及科研用。
\n6.合同履行期限:第1、2包为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购单之日起,预订中文图书应在60个自然日内送书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到书率不低于90%;现采中文图书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送书到,到书率不低于95%。第3包到货率98%以上,发(送)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以内。(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n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n二、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n三、项目属性:货物类
\n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n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n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n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n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n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n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n2.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n2.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n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n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n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n3.5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n3.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n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n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5日17时止
\n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大厦D座2206室
\n方式:线下发售
\n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n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谢绝邮寄)
\n六、投标文件递交
\n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9时30分止
\n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大厦D座2206室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n七、公告期限
\n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八、其它补充事宜
\n本项目招标分三个包,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为第1包、第2包、第3包,在第1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得成为第2包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n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陕西科技大学
\n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城陕西科技大学
\n联系人:陕西科技大学经办
\n电话:029-86168378
\n2.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贾旭鸣、李浩
\n电 话:029-81106093
\n传 真:029-81106093
\n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n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大厦D座2206室
\n联系方式:029-81106093
\n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n2022年4月25日
\n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n一、采购需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n | \n采购内容\n | \n预算金额\n | \n简要技术要求、用途\n |
\n第1包\n | \n社科类图书\n | \n350,000.00元\n | \n社科类图书采购,教学及科研用\n |
\n第2包\n | \n自然科学及综合类图书\n | \n450,000.00元\n | \n自然科学及综合类图书采购,教学及科研用\n |
\n第3包\n | \n荐购图书及专题采购图书\n | \n100,000.00元\n | \n读者荐购图书及各类专题订购图书,要求到货率98%以上,发(送)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以内,教学及科研用。\n |
二、图书供应商要求
\n1.基本要求
\n供应商与全国大多数出版机构有直接的业务往来,图书经营品种至少达到当年全国出版图书品种的60%以上,能保证涵盖我校95%以上学科所需图书的采集供应。特别能满足化学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重点出版社的图书供应。
\n2.图书质量要求
\n(1)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图书为国家正规出版社的正版图书,不得加入盗版图书及其它类型非法出版物。若出现有盗版或其它类型非法出版物,一经查实,我校将拒付书款,终止合同,供应商要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n(2)供应商所供图书必须与我校图书馆提供的图书采购订单相符,不得更换或搭配未订购的图书,如果出现违例,超出订单以外的图书我校将不予以付款。
\n(3)在验收图书的过程中,如发现因出版信息、预定信息不完整造成的不适合本馆收藏的,及其他原因造成重订、错订等图书,能保证无条件退货。因包装或运输过程造成的图书质量问题或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必要时,供应商能够派出人员驻校进行加工,有关费用自理。
\n(4)对于出现开胶、散页、倒装、缺页、污损等有质量问题的图书,无论加工与否,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及时退换。
\n3.服务要求
\n(1)供应商应免费及时提供全国各大出版社出版的最新图书目录信息以及完整的EXCEL和MARC格式的采访数据,并能提供以下出版社全品种的采访数据:化学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
\n(2)供应商收到图书采购订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回告,核实订单的图书预订册数和金额,并根据我校图书馆提供的书目订单及时组织图书。及时向我校图书馆通报图书组织情况,对于未采购到的图书说明原因。
\n(3)当图书出版实际价格比订单价格高出30%、ISBN和书名等信息与采访数据不符以及图书订购复本量与我馆订购原则不符时,供应商应及时与我校图书馆联系确认后再组织图书。否则,我校图书馆有权拒收。
\n(4)供应商应满足我校图书馆提出的到全国大型书市、各级图书展览会或指定地点现场采购图书的要求,负责安排图书现采有关事宜。
\n(5)供应商收到我校图书馆订购单之日起,预订中文图书应在60个自然日内送书到我校指定地点,到书率不低于90%;现采中文图书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送书到,到书率不低于95%,订购图书超过60个自然日未到者,我校图书馆有权取消订购。(第3包到货率98%以上,发(送)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以内)
\n(6)供应商应将图书免费送到我校图书馆指定地点,随书提供图书总清单一份和每包书清单一式两份,总清单上要注明订单号、批次号、本批书种数、册数、码洋,分包清单注明该包书的码洋,书名、书号、定价、出版社、复本等详细信息,以便于图书的验收。送书同时将本批书的编目MARC数据发到我校图书馆。
\n(7)订购图书经我校图书馆验收合格后予以付款,付款金额以实际验收图书为准。供应商应履行其价格结算优惠承诺,提供合法正规的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图书码洋、销售折扣、实洋等项内容。
\n(8)供应商应积极协助采购方解决在采购过程中遇见的其他问题。
\n(9)供应商应在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的管理中,图书的整个物流和加工过程中,有科学的消杀毒措施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n4.加工技术要求
\n(1)供应商应免费提供规范详实的新书征订书目数据和机读预编目数据,数据格式符合《CALIS联合目录中文图书著录细则》,标准图书分类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并能适用于我校图书馆使用的管理系统的格式及运行要求,提供的所有数据都能在需方系统无障碍的使用(供应商可提供MARC数据样本以及其编目人员经CALIS或国家图书馆培训合格证明)。同时,确保所提供的数据能正常传递、下载、导入并及时更新。
\n(2)供应商须提供我校图书馆需要的图书加工服务,主要包括:
\n提供粘贴rfid图书标签:使用指定厂商的rfid图书标签(提供rfid图书标签时应同时出具指定厂商的销售发票或者供货合同),要求埋设标签贴近图书装订缝处,牢固隐蔽不易发现。提供规范的机读编目数据,并根据需方要求提供图书验收、分编、盖馆藏章、粘贴条码和书标等加工服务。
\n以上服务涉及的相关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n三、商务条款
\n1.交货地点:陕西科技大学指定地点
\n2.服务期:1年
\n3.到书周期及到书率:第1、2包为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购单之日起,预订中文图书应在60个自然日内送书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到书率不低于90%;现采中文图书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送书到,到书率不低于95%。第3包到货率98%以上,发(送)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以内。
\n4.付款方式
\n(1)甲方不预付书款。
\n(2)订购图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予以付款,付款金额以实际验收图书为准。供应商应履行其价格结算优惠承诺,提供合法正规的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图书码洋、优惠率、实洋等项内容。
\n5.产品验收
\n供应商应将图书免费送到我校图书馆指定地点,随书提供图书总清单一份和每包书清单一式两份,总清单上要注明订单号、批次号、本批书种数、册数、码洋,分包清单注明该包书的码洋,书名、书号、定价、出版社、复本等详细信息,以便于图书的验收。送书同时将本批书的编目MARC数据发到我校图书馆。
\n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n投标须知前附表(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款\n序号\n | \n内 容\n | ||||||||
\n | \n | \n一、总则\n | ||||||||
\n1\n | \n1.1\n | \n项目名称: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n采购预算:900,000.00元\n资金来源:财政资金\n | ||||||||
\n2\n | \n1.2\n | \n采购人名称:陕西科技大学\n地址:西安市未央大学城陕西科技大学\n联系人:陕西科技大学经办\n联系方式:029-86168378\n | ||||||||
\n3\n | \n1.4\n | \n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n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大厦D座2206室\n联系人:贾旭鸣、李浩\n联系电话:029-81106093\n | ||||||||
\n4\n | \n2.1\n | \n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n | ||||||||
\n5\n | \n2.1\n | \n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n | ||||||||
\n6\n | \n2.2\n | \n2.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下文件以证明其资格:\n2.2.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n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会议日期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n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n(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n3)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n4)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n2.2.2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保函(格式);\n2.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n2.2.4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 | ||||||||
\n7\n | \n2.3\n | \n2.3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其资格:\n2.3.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n2.3.2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n | ||||||||
\n8\n | \n2.12\n | \n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n | ||||||||
\n | \n | \n二、招标文件\n | ||||||||
\n9\n | \n7\n | \n投标答疑会时间:无\n投标答疑会地点:无\n | ||||||||
\n | \n | \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n | ||||||||
\n10\n | \n13.1\n | \n本次投标活动需交纳保证金为:\n包号\n保证金金额\n第1包\n柒仟元整(7,000.00元)\n第2包\n玖仟元整(9,000.00元)\n第3包\n贰仟元整(2,000.00元)\n | \n包号\n | \n保证金金额\n | \n第1包\n | \n柒仟元整(7,000.00元)\n | \n第2包\n | \n玖仟元整(9,000.00元)\n | \n第3包\n | \n贰仟元整(2,000.00元)\n |
\n包号\n | \n保证金金额\n | |||||||||
\n第1包\n | \n柒仟元整(7,000.00元)\n | |||||||||
\n第2包\n | \n玖仟元整(9,000.00元)\n | |||||||||
\n第3包\n | \n贰仟元整(2,000.00元)\n | |||||||||
\n11\n | \n13.2\n | \n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n 1.银行转账\n 2.电汇\n 3.保函\n | ||||||||
\n12\n | \n13.3\n | \n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会议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n 开户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n 账 号:52880188000025295\n 开户行:光大银行西安丈八东路支行\n 转账事由:DQ-2022018--ZB项目(包号)投标保证金\n | ||||||||
\n13\n | \n14.1\n | \n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n | ||||||||
\n | \n | \n四、投标文件密封、递交\n | ||||||||
\n14\n | \n15.1\n | \n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电子版本壹份(以U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包含.doc/.docx格式及正本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共柒份。\n | ||||||||
\n15\n | \n15.2\n | \n“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另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n | ||||||||
\n16\n | \n15.3\n | \n“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按照本须知2.3条要求内容组成。\n | ||||||||
\n17\n | \n15.4\n | \n“评审证明材料”(如果有)按照评审表要求内容组成。\n | ||||||||
\n18\n | \n17\n | \n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16日9时30分止\n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大厦D座2206室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n | ||||||||
\n | \n | \n五、开标、评标和定标\n | ||||||||
\n19\n | \n19\n | \n开标、评标、定标: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n | ||||||||
\n | \n | \n七、询问、质疑、投诉\n | ||||||||
\n20\n | \n21.2\n | \n询问(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n联系人:贾旭鸣、李浩\n联系电话(传真):029-81106093\n电子邮箱:deqinjxm@126.com\n | ||||||||
\n21\n | \n22.1\n | \n质疑(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n联系人:贾旭鸣、李浩\n联系电话(传真):029-81106093\n电子邮箱:deqinjxm@126.com\n | ||||||||
\n | \n | \n八、合同的签订及履行\n | ||||||||
\n22\n | \n24.1\n | \n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对。如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n | ||||||||
\n | \n | \n九、采购代理服务费\n | ||||||||
\n23\n | \n26.1\n | \n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n | ||||||||
\n24\n | \n26.2\n | \n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n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下浮3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n | ||||||||
\n25\n | \n | \n招标结果公告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n |
本次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及政策执行。
\n一、总则
\n1.定义
\n1.1“本项目”系指投标邀请函中所描述项目。
\n1.2“采购人”系指投标邀请函中所指采购人,亦指甲方、业主;
\n1.3“监督机构”系财政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
\n1.4“采购代理机构”系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n1.5“招标采购单位”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n1.6“投标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和)服务,并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n1.7“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n2.合格供应商
\n2.1符合《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或(和)服务的供应商。
\n2.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下文件以证明其资格:
\n2.2.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n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n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会议日期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n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n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n(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n3)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n4)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n2.2.2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保函(格式);
\n2.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n2.2.4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n备注:(1)以上文件为必备资格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n(2)《供应商资格声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n(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n(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n2.3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其资格:
\n2.3.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n2.3.2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n以上材料提供原件,附于“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无需密封),资格审查结束后退还,投标供应商若不能全部提供,其投标将被拒绝。
\n2.4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n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n2.4.2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n2.4.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n2.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2.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n2.5.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n2.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则投标文件无效。
\n2.5.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
\n2.5.5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n2.5.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n2.5.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应当在清单之内采购。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n2.5.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n2.5.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n2.5.10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n2.6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合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
\n2.7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任何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n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质疑书、提交投诉书、提交投标文件。
\n如有发现,相关质疑、投诉、投标均无效。
\n2.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n2.10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和)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n2.11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供应商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供应商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以上法律或经济纠纷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n2.12关于产品和服务
\n2.12.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投标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n2.12.2如招标文件中已说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
\n3.投标费用
\n3.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二、招标文件
\n4.招标文件的构成
\n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及变更文件组成:
\n4.1.1投标邀请函
\n4.1.2用户需求书
\n4.1.3投标供应商须知
\n4.1.4开标、评标、定标
\n4.1.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n4.1.6投标文件格式
\n4.1.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及变更文件等。
\n5.招标文件的澄清
\n5.1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n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n6.招标文件的修改
\n6.1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n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n6.2为使投标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n延期公告将以6.1所述方式通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n6.3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n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n7.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n如需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
\n7.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n8.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
\n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n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n9.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n9.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n9.3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n9.4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n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n10.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n10.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11.投标的报价
\n11.1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
\n11.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n11.3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保留到元。
\n11.4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n1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11.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n11.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11.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11.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n11.6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n12.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n12.1为倡导节约用纸,规范投标文件编制,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为避免个别投标供应商过于追求文件厚度而采用二号等超大号字体、超大字间距及行距等:
\n1)建议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外)统一按照A4规格纸张制作;
\n2)建议正文字体大小采用小四或不超过四号字体编制、小标题字体大小合理设置;
\n3)合理设置段落间距,建议正文行距不超过2倍、段前段后不超过1行。
\n12.2投标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应格式及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n12.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n12.4除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才有效。
\n12.5投标文件因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n13.投标保证金
\n13.1本次投标活动需交纳保证金为:
\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n | \n保证金金额\n |
\n第1包\n | \n柒仟元整(7,000.00元)\n |
\n第2包\n | \n玖仟元整(9,000.00元)\n |
\n第3包\n | \n贰仟元整(2,000.00元)\n |
13.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n 13.2.1银行转账
\n 13.2.2电汇
\n 13.2.3保函
\n13.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会议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n 开户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n 账 号:52880188000025295
\n 开户行:光大银行西安丈八东路支行
\n 转账事由:DQ-2022018--ZB项目(包号)投标保证金
\n备注: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供应商名称汇款,汇款凭证标明项目编号、包号,如以个人汇款,视为无效。
\n13.4投标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n13.5投标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n13.6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会退回原项目投标供应商账户,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新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交纳保证金。
\n13.7投标保证金退还
\n13.7.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账户退还;
\n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账户退还。
\n13.7.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一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账户退还。
\n13.8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n13.8.1开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所投投标文件;
\n13.8.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n13.8.3中标供应商未按时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n13.8.4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n13.8.5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n13.8.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n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n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n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n14.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n四、投标文件密封、递交
\n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15.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副本须分别胶装成册,正、副本和电子版本分开密封。正、副本不允许活页夹装订,由于装订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得散落、丢失等,责任自负。在封口处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投标文件正(副)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字样。
\n15.2投标文件电子版本壹份,所提交的电子版本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以U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包含.doc/.docx格式及正本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在封口处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包号(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字样。
\n15.3为方便开标唱价,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另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封口处应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及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非公开唱标不得启封”字样,投标时递交。
\n15.4“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按照本须知2.3条要求内容组成。“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文件应汇总放置于在一个文件袋中(无须密封),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字样及“清单目录”,投标时递交,资格审查结束后退还。
\n投标供应商若不能按照本须知2.3条要求提供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n15.5“评审证明材料”(如果有)按照评审表要求内容组成,封口处应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及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评审证明材料”字样及“清单目录”,投标时递交,评审结束后退还。
\n15.6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n16.投标文件递交
\n16.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n1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n16.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
\n16.4无论投标供应商中标与否或者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n17.投标截止时间
\n17.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n17.2因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n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n18.1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补充和撤回投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n18.2投标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18.3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n18.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n18.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n五、开标、评标、定标
\n19.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n六、投标纪律要求
\n20.投标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n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n2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n2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
\n20.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
\n20.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20.5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20.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n20.7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n20.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n20.9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n20.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n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20.1-20.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如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同时无效。
\n七、询问、质疑、投诉
\n21.询问
\n21.1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n如果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n21.2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
\n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n21.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22.质疑
\n22.1投标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果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n22.2质疑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n质疑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供应商有效联系方式等。
\n22.3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签字不得以签名章代替,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
\n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n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n22.4.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或潜在投标供应商;
\n22.4.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n22.4.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n22.4.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n22.4.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n22.4.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n22.4.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n22.4.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n2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二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书是否有效做出答复。
\n22.6对于有效的质疑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
\n2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信函、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质疑书,质疑书以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时间为准。
\n23.投诉
\n2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n2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n23.3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23.4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n八、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n24.签订合同
\n24.1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对。如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n24.2中标供应商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n25.合同的履行
\n25.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n2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n25.3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人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n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n26.采购代理服务费
\n26.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n26.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
\n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下浮3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n26.3中标供应商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
\n26.4中标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保证金,以弥补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
\n十、其它事项
\n27.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排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n28.拒绝商业贿赂
\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和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n29.信用担保
\n29.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
\n29.2具体详见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n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n一、组织开标
\n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n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n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n3.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n4.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n二、资格审查
\n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n2.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n2.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n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
\n2.3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投标供应商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
\n3.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n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
\n三、组织评标
\n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n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n1.2宣布评标纪律;
\n1.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n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n1.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n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n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n1.8核对评标结果;
\n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n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n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n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n2.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n2.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n2.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n2.4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n2.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n2.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n2.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n2.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n3.组建评标委员会
\n3.1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n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n(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n(2)技术复杂;
\n(3)社会影响较大。
\n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n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n3.2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n3.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n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n4.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n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n5.评标程序
\n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n5.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n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n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n5.2投标文件的澄清
\n5.2.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n5.2.2依照民法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
\n5.2.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应通过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n5.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
\n5.3综合比较与评价
\n5.3.1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分配如下:
\n\n\n\n\n\n\n\n\n\n\n\n\n\n\n评分项目\n | \n技术评分\n | \n商务评分\n | \n价格评分\n |
\n分值\n | \n40\n | \n30\n | \n30\n |
5.3.2技术评审
\n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表《技术评审表》。
\n5.3.3商务评审
\n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表《商务评审表》。
\n5.3.4价格评审
\n5.3.4.1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n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n2)对投标货物或(和)服务内容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按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n3)对投标货物或(和)服务内容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
\n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n5)对数量的评审,以《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
\n6)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
\n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n5.3.4.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n1)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n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注意:
\n本办法所称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n(一)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n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n(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n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n5.3.4.3对监狱企业的扶持
\n1)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n5.3.4.4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扶持
\n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n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n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报价扣除。
\n5.3.4.5评标价的确定
\n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n5.3.4.6计算价格评分
\n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n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分值。
\n5.3.5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n5.4推荐中标候选人
\n5.4.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n5.4.1.1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n5.4.1.2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
\n(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n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n(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n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n核心产品为两个以上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n5.4.1.3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n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占比(由高到低);(2)环保产品占比(由高到低);(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n5.5编写评标报告
\n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
\n采购人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明确中标供应商及中标金额。
\n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n(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n(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n(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n(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n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n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n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n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n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n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n8、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四、中标
\n1.中标价的确定
\n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n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n2.本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n(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n(2)采购人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n采购人在评审前提供《委托评审小组定标授权书》,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n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n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n(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n(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n(3)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n(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n(5)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标委员会名单。
\n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附表1:《资格审查表》
\n资格审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投标供应商\n投标资格审查项(即供应商资格条件)\n | \nA投标供应商\n | \nB投标供应商\n | \nC投标供应商\n | \nD投标供应商\n | |
\n1\n | \n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n | \n | \n | \n | \n | |
\n1.1\n | \n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 | \n | \n | \n | \n | |
\n1.2\n | \n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会议日期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n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n(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n | \n | \n | \n | \n | |
\n1.3\n | \n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n | \n | \n | \n | \n | |
\n1.4\n | \n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n | \n | \n | \n | \n | |
\n1.5\n | \n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n | \n | \n | \n | \n | |
\n2\n | \n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保函(格式)。\n | \n | \n | \n | \n | |
\n3\n | \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n | \n | \n | \n | \n | |
\n4\n | \n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n | \n | \n | \n | \n | |
\n结 论\n | \n | \n | \n | \n | ||
\n不通过原因说明\n | \n |
1.审查人员对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n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n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n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n符合性审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投标供应商\n投标有效性审查项\n | \nA投标供应商\n | \nB投标供应商\n | \nC投标供应商\n | \nD投标供应商\n | |
\n1\n | \n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 | \n | \n | |
\n2\n | \n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n | \n | \n | \n | \n | |
\n3\n | \n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n | \n | \n | \n | \n | |
\n4\n | \n开标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且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n | \n | \n | \n | \n | |
\n5\n | \n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重大保留或偏差。\n | \n | \n | \n | \n | |
\n6\n | \n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n | \n | \n | \n | \n | |
\n结 论\n | \n | \n | \n | \n | ||
\n不通过原因说明\n | \n |
1.评审时评委对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n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n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n附表3:《价格评审表》
\n价格评审表
\n\n\n\n\n\n\n\n\n\n\n\n\n\n\n\n\n\n\n类别\n | \n评审内容\n | \n分值\n | \n序号\n |
\n优惠率\n | \n各有效供应商的评审价中,取最高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价格评分=(评审价÷基准价)×价格分分值。\n优惠率以码洋为标准进行计算。\n | \n30分\n | \n1\n |
\n小计\n | \n30分\n |
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n附表4:《技术评审表》
\n技术评审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类别\n | \n评审内容\n | \n分值\n | \n序号\n |
\n技术部分\n | \n能按照采购需要提供分类、分社的采访数据,采访数据必须以Marc和Excel格式同时提供,推送采访数据所含出版社和出版信息完整及时,需提供采访数据的发送或者网页页面及发送频次等证明材料,证明资料齐全、完整计3.1-5分,证明材料欠缺、较少计0-3分。\n | \n5分\n | \n1\n |
\n技术部分\n | \n满足本包的采购要求的优势描述:根据采购方需求和自身供货优势,主要用数据和实例描述自身满足本包采购要求的优势(与本包相关的供货渠道、相关图书的供货情况及供货全流程的质量保证等),响应材料翔实充分,计6.1-10分,响应材料欠缺、较少,计0-6分\n | \n10分\n | \n2\n |
\n技术部分\n | \n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图书到货率,订单到货周期为2个月,到货率为90%以上,现采图书到货周期为1个月,到货率95%以上(第3包发送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以内,到货率98%以上),不得随意删除采购单位订单中的品种与数量,响应材料充实翔实、充分计3.1-5分;相关响应材料欠缺、较少计0-3分。\n | \n5分\n | \n3\n |
\n技术部分\n | \n及时提供编目数据,编目数据需符合CALIS联合编目标准等要求;具有2-5名CALIS编目资质的中文图书编目人员(提供编目员上岗证或结业证)。响应材料充实详细、完整计3.1-5分;相关响应材料欠缺、较少计0-3分。\n | \n5分\n | \n4\n |
\n技术部分\n | \n提供图书加工:为图书馆所订图书提供编目、盖章、贴芯片、贴条码、贴塑膜等图书加工服务,并接受图书馆质量监督,提供到馆加工服务人员等,响应材料充实详细、完整计3.1-5分;相关响应材料欠缺、较少计0-3分。\n | \n5分\n | \n5\n |
\n技术部分\n | \n所供图书确系正版图书;错页、缺页、折页、破损、开胶、倒装与配送错误及实际图书内容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无条件退换,对应急供货等服务要求及时响应,响应材料充实详细、完整计3.1-5分;相关响应材料欠缺、较少计0-3分。\n | \n5分\n | \n6\n |
\n技术部分\n | \n在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的管理中,图书的整个物流和加工过程中,有科学的消杀毒措施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响应材料充实详细、完整计1.1-2分;相关响应材料欠缺、较少计0-1分。\n | \n2分\n | \n7\n |
\n技术部分\n | \n为图书馆提供有关最新出版的热点图书、畅销书、重点出版图书、名人推荐书单等图书的书评或宣传推广文案;到馆开展畅销书展活动,及其它有价值的服务承诺。响应材料充实详细、完整计2.1-3分;相关响应材料欠缺、较少计0-2分。\n | \n3分\n | \n8\n |
\n小计\n | \n40分\n |
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n附表5:《商务评审表》
\n商务评审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类别\n | \n评审内容\n | \n分值\n | \n序号\n |
\n业绩\n | \n提供2021年与合作馆到书率以及服务满意度证明材料,并提供合作方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每提供两份采购合同及到书率符合要求、服务满意度结论为满意的证明材料者计1分,最高5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n | \n5分\n | \n1\n |
\n商务部分\n | \n(1)具有固定的零售卖场及可供现采的仓储式现货库房(含零售卖场)或者样本库。\n(2)具有完善的物流供应链。\n响应材料充实详细、完整计3.1-5分;相关响应材料欠缺、较少计0-3分。\n | \n5分\n | \n2\n |
\n商务部分\n | \n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与化工、机工、科学、高教、中国轻工、电子社、人邮社、清华社、北大社、人大社、上海交大、商务社、外研社、社科文献、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合作证明材料,每个计1分,计满15分为止(提供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n | \n15分\n | \n3\n |
\n商务部分\n | \n1.具有组织参加现货会(含网上现货会)的能力,每年1次者计1分,每年可提供2次及以上者计3分(以2020年和2021年两年组织参加的现货会为依据,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n2.能配合采购人做好零星图书的采购,以满足采购人馆藏的特殊需求,能够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有效地提供网络销售图书的采购,按其相应程度计0-2分。\n | \n5分\n | \n4\n |
\n小计\n | \n30分\n |
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n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n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n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合同
\n甲方:陕西科技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n乙方:
\n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双赢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n(一)乙方责任
\n1、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类图书供应价格优惠率为:% ,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实洋)。
\n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书必须是正版图书,不得加入盗版图书及其它类型非法出版物。若出现有盗版或其它类型非法出版物,一经查实,甲方将拒付书款,终止合同,乙方要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n乙方所供图书必须与甲方提供的图书采购订单相符,不得更换或搭配未订购的图书,如果出现违例,超出订单以外的图书甲方将不予以付款。
\n在验收图书的过程中,如发现因出版信息、预定信息不完整造成的不适合甲方收藏的,及其他原因造成重订、错订等图书,能保证无条件退货。因包装或运输过程造成的图书质量问题或损失,由乙方负责。必要时,乙方能够派出人员驻校进行加工,有关费用自理。
\n对于出现开胶、散页、倒装、缺页、污损等有质量问题的图书,无论加工与否,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换。
\n3、乙方应免费及时提供全国各大出版社出版的最新图书目录信息以及完整的EXCEL和MARC格式的采访数据,并能提供以下出版社全品种的采访数据:化学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
\n乙方收到图书采购订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实订单的图书预订册数和金额,返回详细订单,并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订单及时组织图书。及时向甲方通报图书组织情况,对于未采购到的图书说明原因。
\n当图书出版实际价格比订单价格高出30%、ISBN和书名等信息与采访数据不符以及图书订购复本量与甲方订购原则不符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确认后再组织图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n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到全国大型书市、各级图书展览会或指定地点现场采购图书的要求,负责安排图书现采有关事宜。
\n乙方收到甲方订购单之日起,预订中文图书应在60个自然日内送书到我校指定地点,到书率不低于90%;现采中文图书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送书到,到书率不低于95%,订购图书超过60个自然日未到者,甲方有权取消订购。(第3包到货率98%以上,发(送)货时间为收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以内)
\n乙方应将图书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随书提供图书总清单一份和每包书清单一式两份,总清单上要注明订单号、批次号、本批书种数、册数、码洋,分包清单注明该包书的码洋,书名、书号、定价、出版社、复本等详细信息,以便于图书的验收。送书同时将本批书的编目MARC数据发到甲方。
\n订购图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付款,付款金额以实际验收图书为准。乙方应履行其价格结算优惠承诺,提供合法正规的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图书码洋、优惠率、实洋等项内容。
\n乙方应积极协助采购方解决在采购过程中遇见的其他问题。
\n4、加工技术要求
\n乙方能免费提供规范详实的新书征订书目数据和机读预编目数据,数据格式符合《CALIS联合目录中文图书著录细则》,标准图书分类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并能适用于甲方使用的管理系统的格式及运行要求,提供的所有数据都能在需方系统无障碍的使用。同时,确保所提供的数据能正常传递、下载、导入并及时更新。
\n乙方须提供甲方需要的图书加工服务,主要包括:
\n提供粘贴rfid图书标签:使用指定厂商的rfid图书标签(提供rfid图书标签时应同时出具指定厂商的销售发票或者供货合同),要求埋设标签贴近图书装订缝处,牢固隐蔽不易发现。提供规范的机读编目数据,并根据需方要求提供图书验收、分编、盖馆藏章、粘贴条码和书标等加工服务。
\n以上服务涉及的相关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n5、乙方提供的图书和服务应符合“陕西科技大学图书馆图书采购相关细则”(见附件)的具体要求,遇到与之不符的情况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n(二)甲方责任
\n1)、甲方根据现场采购数据或者书目数据填写图书订购单,交乙方采购。
\n2)、甲方不预付书款。
\n3)、订购图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付款,付款金额以实际验收图书为准。乙方应履行其价格结算优惠承诺,提供合法正规的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图书码洋、优惠率、实洋等项内容。
\n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转让乙方提供的书目数据,不得用此书目数据从事商业活动,做有损乙方声誉和利益的事情。
\n(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n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n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n(四)违约责任:
\n若发现乙方提供盗版图书,乙方除按图书定价的10倍给予甲方经济补偿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n合作中的任何一方若违约,应遵照国家《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条款,有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n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n(五)其它事项
\n1)、甲、乙双方做为合同执行的主体,有义务及时完全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履行。
\n2)、甲方使用部门代表学校签署合同,并随时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招标问题,由甲方使用部门会同招采处与乙方解决。
\n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方案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4)、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n5)、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合同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长期有效)。
\n(合同附件:陕西科技大学图书馆图书采购相关细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甲方:陕西科技大学\n | \n乙方:\n |
\n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n | \n地 址:\n |
\n代理人: \n | \n代理人:\n |
\n技术确认:\n | \n技术确认:\n |
\n联系电话:029-86168123\n | \n联系电话:\n |
\n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浐灞区支行\n | \n开户行:\n |
\n账号:1028 8745 5445\n | \n账号:\n |
\n日期:年月日\n | \n日期:年月日\n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或导致投标无效。
\n项目编号:
\n (正本或副本)
\n 项目(包号)
\n投标文件
\n投标供应商:
\n时间:
\n目 录
\n一、资格证明文件..........................................................x
\n二、自查表................................................................x
\n三、投标函(格式)........................................................x
\n四、报价表................................................................x
\n五、技术部分..............................................................x
\n六、商务部分..............................................................x
\n七、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x
\n八、承诺书................................................................x
\n一、资格证明文件
\n注: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2.2条要求内容组成,未按照要求提供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n1.1供应商资格声明
\n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n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符合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申告并承诺如下:
\n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n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我方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7.我方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果有)。
\n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如有需要,我方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更多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n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罚也由我方承担。
\n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n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n2)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会议日期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n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n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n(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n3)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n4)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n1.2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保函
\n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n我方为 项目(包号)(项目编号: )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n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n我方理解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对于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而有可能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我方承担。
\n退还保证金时请按转出原账户划入我方账户。
\n\n\n\n\n\n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n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n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保函(原件)
\n(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提供)
\n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n(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n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号: )的响应、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投标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开标会议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90天。
\n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n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n附: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性别: 职务:
\n联系地址:
\n联系电话: 传真:
\n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n\n\n\n\n\n\n\n\n\n\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n | \n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n | \n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n |
注:签字不能以签字章代替!
\n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n(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n | |||||
\n企\n业\n法\n人\n | \n企业名称\n | \n | |||
\n企\n业\n法\n人\n | \n法定地址\n | \n | |||
\n企\n业\n法\n人\n | \n邮政编码\n | \n | |||
\n企\n业\n法\n人\n | \n工商登记机关\n | \n | |||
\n企\n业\n法\n人\n | \n税务登记机关\n | \n | |||
\n企\n业\n法\n人\n | \n机构代码证号\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性别\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职务\n | \n | \n联系电话\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传真\n | \n |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n | \n(粘贴处)\n | \n法定代表人(签字)\n |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n | \n(粘贴处)\n | \n(公章)\n年 月 日 \n |
注:签字不能以签字章代替!
\n1.4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n1.5名称变更证明
\n名称变更证明(如果有)
\n注: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n二、自查表
\n2.1符合性自查表
\n2.2“★”条款自查表(如果有)
\n2.3技术评审自查表
\n2.4商务评审自查表
\n2.1符合性自查表
\n符合性自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要求\n | \n自查结论\n | \n证明文件(如有)\n |
\n1\n | \n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2\n | \n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3\n | \n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4\n | \n开标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且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5\n | \n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重大保留或偏差。\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6\n | \n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n2.2“★”条款自查表(如果有)
\n“★”条款自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条款要求\n | \n自查结论\n | \n证明文件(如有)\n |
\n1\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2\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3\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4\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5\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6\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7\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8\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9\n | \n | \n□通过 □不通过\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n | \n | \n | \n |
注: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n2.3技术评审自查表
\n技术评审自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分项\n | \n内容\n | \n证明文件(如有)\n |
\n1\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2\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3\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4\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5\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6\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7\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8\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9\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n | \n | \n | \n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n2.4商务评审自查表
\n商务评审自查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审分项\n | \n内容\n | \n证明文件(如有)\n |
\n1\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2\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3\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4\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5\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6\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7\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8\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9\n | \n | \n | \n见投标文件()页\n |
\n…\n | \n | \n | \n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n三、投标函(格式)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n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包号) 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我方愿参与投标。
\n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采购项目名称、包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n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n (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n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份,电子版本 份。
\n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n(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n(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n(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n(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n(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n(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n(七)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n(八)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n(九)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n(十)我方符合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n(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n(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我方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
\n(7)我方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果有)。
\n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罚也由我方承担。
\n(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n(十二)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n地 址: .邮政编码: .
\n电 话: .
\n传 真: .
\n代表姓名: .职 务: .
\n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n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四、报价表
\n4.1开标一览表(格式)
\n4.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有)、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果有)(格式)
\n4.1开标一览表
\n开标一览表(格式)
\n项目名称:
\n包号:
\n项目编号:
\n投标供应商:
\n\n优惠率(%)\n | \n大写: \n小写: \n |
\n到货周期及到货率\n | \n |
\n备注:\n | \n |
注:
\n1.此表“优惠率”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完成《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的所有可预见以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n2.《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另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封口处应有投标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及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n3.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一览表》格式以外的内容不予公开唱标,并不作为评标依据。
\n4.实际验收以图书的最终结算价为准,最终结算价=(码洋×(100%-优惠率)),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不可修正或者另行备注此报价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n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n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4.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有)、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果有)(格式)
\n特别提醒: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n(1)关于中小企业判定
\n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自测,判断属于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
\n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供应商名称(盖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n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n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2)关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关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
\n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n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判定
\n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供应商名称(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备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n〔2017〕141 号)的规定:
\n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n(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n(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n(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n(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n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n五、技术部分
\n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技术评审表》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其要点和主要内容为:
\n六、商务部分
\n6.1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材料
\n6.1.1企业简介
\n6.1.2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信用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n6.1.3同类项目业绩
\n6.1.4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n6.1.5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n6.2商务条款响应说明
\n6.3售后服务方案
\n6.4其他
\n6.1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材料
\n6.1.1企业简介
\n6.1.2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信用等级证书/产品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n6.1.3同类项目业绩
\n同类项目业绩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合同签订时间\n | \n用户名称\n | \n项目名称\n | \n完成时间\n | \n合同金额\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
\n1.投标供应商(仅限于投标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n2.对于证明材料的特殊要求参照评审表。
\n6.1.4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n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职责分工\n | \n姓名\n | \n现职务\n | \n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n | \n职称\n | \n专业\n工龄\n | \n联系电话\n |
\n总负责人\n | \n | \n | \n | \n | \n | \n |
\n主要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主要技术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主要技术人员\n | \n…\n | \n | \n | \n | \n | \n |
\n主要售后服务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主要售后服务人员\n | \n | \n | \n | \n | \n | \n |
\n主要售后服务人员\n | \n…\n | \n | \n | \n | \n | \n |
注:
\n1.对于主要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可另页单独介绍。
\n2.对于证明材料的特殊要求参照评审表。
\n6.1.5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n(如有,请扼要叙述)
\n6.2商务条款响应说明
\n6.2.1商务条款响应表
\n商务条款响应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一般商务条款要求\n | \n是否响应\n | \n偏离说明\n |
\n1\n | \n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的要求\n | \n | \n |
\n2\n | \n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要求\n | \n | \n |
\n3\n | \n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供应商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n | \n | \n |
\n4\n | \n可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供货来源或供货渠道与品质的合法性证明\n | \n | \n |
\n5\n | \n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起不少于90日\n | \n | \n |
\n6\n | \n报价内容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n | \n | \n |
\n7\n | \n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n | \n | \n |
\n8\n | \n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n | \n | \n |
\n9\n | \n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保修期/质保期\n | \n | \n |
\n10\n | \n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n | \n | \n |
\n11\n | \n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的各项条款\n | \n | \n |
\n12\n | \n同意按照本项目要求缴付各项款项\n | \n | \n |
\n13\n | \n同意采购方以各种方式对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n | \n | \n |
\n14\n | \n其他商务条款偏离说明:\n | \n | \n |
注: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供应商完全响应,则在“是否响应”栏打“√”,空白或打“Х”视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扼要叙述。
\n6.2.2商务条款响应说明
\n6.3售后服务方案
\n售后服务方案应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体现投标供应商自身服务优势,格式自拟。
\n6.4其他
\n七、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n八、承诺书
\n8.1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
\n政府采购供应商
\n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n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n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n2、不向政府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n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
\n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
\n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
\n6、不在提供商品或(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n7、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单位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n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n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n承诺单位:(盖章)
\n全权代表:(签字)
\n 年 月 日
\n8.2其他承诺书
\n承诺书Ⅱ
\n\n\n\n\n\n\n\n\n\n\n\n\n\n\n\n\n\n\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n | ||
\n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n | ||
\n供应商\n | \n法定代表人\n | \n日 期\n |
\n(公章)\n | \n(签字或盖章)\n | \n年 月 日\n |
承诺书Ⅲ
\n\n\n\n\n\n\n\n\n\n\n\n\n\n\n\n\n\n\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n | ||
\n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n | ||
\n供应商\n | \n法定代表人\n | \n日 期\n |
\n(公章)\n | \n(签字或盖章)\n | \n年 月 日\n |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n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n1.询问函格式
\n询问函
\n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n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n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n(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n(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n(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n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n……
\n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n询问人:(公章)
\n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n地址/邮编:
\n电话/传真:
\n 年 月 日
\n2.质疑书格式
\n质疑书
\n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
\n我公司依法参与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 年 月 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
\n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下:(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n( )质疑采购文件
\n1.质疑内容采购文件 页,内容“ ” 损害了我公司权益,
\n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
\n法律依据:
\n我方请求采购文件做如下修改:
\n我方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无质疑。
\n( )质疑采购过程
\n1.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的(收取采购文件(样品)、开标、谈判)过程,发生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的事项,
\n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
\n法律依据:
\n我方请求:
\n我方对其他采购过程无质疑。
\n( )质疑采购结果
\n1.于 年 月 日公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发生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的事项,
\n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
\n法律依据:
\n我方请求:
\n我方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其他内容无质疑。
\n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作出回复。
\n质疑供应商: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n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座机):
\n地址: 邮编:
\n电子邮箱: 传真:
\n 年 月 日
\n备注:
\n1.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n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3.质疑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供应商有效联系方式等。
\n4.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
\n5.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n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不予受理。
\n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n格式A: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正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正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n格式B: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副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副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n格式C: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n格式D:开标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开标一览表(非公开唱标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开标一览表(非公开唱标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n格式E: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n格式C: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评审证明材料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n格式F:评审证明材料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n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审证明材料(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审证明材料(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n
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陕西科技大学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中标(成交)明细
\n受受陕西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2022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年中文纸质馆藏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DQ-2022018--ZB)项目,中标(成交),)项目,中标(成交)
\n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n一、合同包1(社科类图书)
\n、中标(成交)供应商: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
\n、中标(成交)优惠率:优惠率:44.00%
\n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n货物类货物类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 号序 号\n | 品 目 名 称\n品 目 名 称\n | 标 的 名 称\n标 的 名 称\n | 品 牌品 牌\n | 规 格 型 号\n规 格 型 号\n | 数 量数 量\n | 计 量 单 位\n计 量 单 位\n | 单 价单 价 (元元 )\n | 优 惠 率 (%)\n优 惠 率\n | 权 重权 重 (%)\n |
1\n | 百科全书\n | 01 包社科类图书\n | /\n | /\n | 1.00\n | 批\n | 350,000.00\n | 44.00\n | 100.00\n |
二、合同包2(自然科学及综合类图书)
\n、中标(成交)供应商: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
\n、中标(成交)优惠率:优惠率:40.00%
\n1.1、中标(成交)供应商: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n货物类货物类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 号序 号\n | 品 目 名 称\n品 目 名 称\n | 标 的 名 称\n标 的 名 称\n | 品 牌品 牌\n | 规 格 型 号\n规 格 型 号\n | 数 量数 量\n | 计 量 单 位\n计 量 单 位\n | 单 价单 价 (元元 )\n | 优 惠 率 (%)\n优 惠 率\n | 权 重权 重 (%)\n |
1\n | 百科全书\n | 02 包自然科学及综合类图书\n | /\n | /\n | 1.00\n | 批\n | 450,000.00\n | 40.00\n | 100.00\n |
三、合同包3(荐购图书及专题采购图书)
\n、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嘉汇汉唐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n、中标(成交)优惠率:优惠率:20.00%
\n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嘉汇汉唐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n货物类货物类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 号序 号\n | 品 目 名 称\n品 目 名 称\n | 标 的 名 称\n标 的 名 称\n | 品 牌品 牌\n | 规 格 型 号\n规 格 型 号\n | 数 量数 量\n | 计 量 单 位\n计 量 单 位\n | 单 价单 价 (元元 )\n | 优 惠 率 (%)\n优 惠 率\n | 权 重权 重 (%)\n |
1\n | 百科全书\n | 03 包荐购图书及专题采购图书\n | /\n | /\n | 1.00\n | 批\n | 100,000.00\n | 20.00\n | 100.00\n |
-第1页-
\n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浦东新区高桥镇石家街127号优惠率:444.00%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金额(成交)金
北京人天书店有限公司优惠率:40.00%北京市丰台区晓月中路15号院1号楼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陕西嘉汇汉唐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优惠率:20.00%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11号
品目号规格型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单价(元)总价(元)数量(单位)
01包社科类图
1350,000.00350,000.00百科全书1(批)
书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02包自然科学
2450,000.00450,000.00百科全书1(批)
及综合类图书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品牌单价(元)总价(元)
03包荐购图书
3100,000.00100,000.00百科全书1(批)
及专题采购图书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规定下浮35%。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社科类图书 | 0.3412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自然科学及综合类图书 | 0.438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3 | 荐购图书及专题采购图书 | 0.09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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