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4301002019000180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A4301002019000180 招标人 湖南湘新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分类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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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5】11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PPP部分招标人为湖南湘新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PPP部分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黄桥大道、梅溪湖西延线的东北角。

2.3建设规模: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一阶段12.5万m3/d规模的生物土壤除臭系统,总处理气量为216000 m3/h。

2.4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包括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一阶段12.5万m3/d规模的生物土壤除臭全套设备、配套电气及自控仪表设备以及相关除臭罩、管道、就地电气控制箱至风机间控制与动力电缆等附件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并包括相应设备的调试、试运行和技术培训,在符合设计要求的前提下,承包商应对相应的处理目标实现担保。具体如下:

(1)生物土壤除臭系统的工艺设备,包括设备说明书、设备详图、技术性能参数、安装要求、平剖面布置图、材料、设备重量、设备功率等;

(2)承包商的合同范围为招标文件和招标附图设备清单中设备的采购、安装与调试,除臭管道、就地电气控制箱至风机间控制与动力电缆等,实施及费用均属本承包商合同范围,纳入投标总价。

由于项目采取交钥匙的设备总承包方式,承包商必须对全厂除臭系统的联动运行负责,承包商必须提供足以使本工程全套除臭系统设备联动运行的设备和附件等,确保除臭功能的实现。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应对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校核,如发现设计有误,招标文件或设计文件存在缺陷,将妨碍上述要求功能的实现,并可能导致达不到处理标准时,承包商有义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方提出修改意见,供招标方参考,并由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定是否采纳。

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和设计方案没有提出异议,而且投标文件中也没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认可原设计方案。

由于设备质量缺陷等错误造成除臭达不到标准时,承包商应负其责任。

承包商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的安装,在招标人的组织安排下,负责完成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艺调试和试运行的技术指导工作。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承包商应向招标人提供安装等工作的说明书和标准,承包商在安装前有权校核土建工程质量,就安装方法及各项要求等提供书面要求给招标人。在安装阶段,承包商应完成设备的安装质量检验。

当设备安装工作和可能需要的试压工作完成后,承包商、招标人、监理应共同检验设备,如果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即可进行设备单机和联动调试。设备性能等检测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联动调试和工艺调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性能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不符时,应由承包商负责解决。工艺调试、试运行及保证性测试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合格后,可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进入质保期。

招标人配备可进行操作、维修及试验的人员,提供电力及其它公用设施。

除非另行明确规定,否则在设备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艺调试和试运行过程中进行的适当和有效的任何工作均应被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且承包商应确认在投标前已经对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及标书附图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并已经对合同执行期间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充分的估计。

招标文件附图与技术规定是互为说明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某些情况只在其中一种文件中加以说明时,承包商不得将其作为工作中出现疏漏的借口。

承包商应熟悉掌握污水厂现场情况、所有相关构筑物运行等情况,并负责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对这些尺寸进行现场核对。

2.5招标金额:本次招标预算约1400万元。

2.6资金来源:自筹。

2.7交货地点:招标人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8供货周期:总工期60日历天(生产及安装总工期)

2.9质 保 期: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10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系统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标准及产品质量均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3.2制造商资格要求:

①制造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制造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安装能力的制造商。

③具有市政污水处理厂生物土壤除臭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合同业绩,且至少有1个合同业绩的除臭设备规模(处理风量)不小于100000m3/h。

以上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原件、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国家环保主管部门或具有中国境内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达到排放标准的气体监测报告和招标人的联系方式等。

3.3 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设备代理商的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采用综合评估法。

4.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4月1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年4月22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89:00整(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相关附件
  •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文件4.18定稿.docx
  • 除臭系统图纸CAD格式.rar
  • 长沙雷锋除臭设备技术规定2019.04.18.doc
温馨提示
1、尚未入库企业首次登录系统时,需先进行注册,然后登录到主体信息库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最后提交信息审核后便可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系统。
2、已入库企业投标人(施工、监理),首次登录时使用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登录成功后首先设置登录密码,再次登录时可使用CA登录或账号密码登录。
3、若投标人(施工、监理)要投政府采购类的项目,需先在主体信息库【角色信息】栏目中增加供应商角色,然后在【信息提交】栏目中提交企业基本资料,待审核发布后便可使用供应商角色投采购项目。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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