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邬阳乡2022-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县道清湾线燕子咸盈至邬阳栗子段公路改建工程及邬阳乡栗子村花果坪至冯家门口绕行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916.5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hf-202310gl-002001001
预算金额1916.56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至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718-82090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邬阳乡2022-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县道清湾线燕子咸盈至邬阳栗子段公路改建工程及邬阳乡栗子村花果坪至冯家门口绕行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310G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邬阳乡2022-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3]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邬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邬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至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邬阳乡
    建设规模:第一标段:县道清湾线燕子咸盈至邬阳栗子段公路改建工程及邬阳乡栗子村花果坪至冯家门口绕行路建设工程。县道清湾线燕子咸盈至邬阳栗子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规模为双车道水泥路面硬化,长 11.6公里,路面宽 5.5米、厚0.18 米、湾拉强度4.0Mpa,配套路肩、边沟、安防及绿化。邬阳乡栗子村花果坪至冯家门口绕行路建设工程建设规模路基调型,长6.4公里,路面宽度 3.5米,抗压强度 C30,湾拉强度4.0Mpa,厚0.15米。第二标段:石金线金鸡口至高峰段公路改造工程及栗杉线栗子至后中岭整修及硬化工程。石金线金鸡口至高峰段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单车道水泥路面硬化,长 7.5公里,路面宽 45米,厚0.18米、湾拉强度 4.0Mpa,配套路肩、边沟、安防及绿化。栗杉线栗子至后中岭整修及硬化工程建设规模为路面宽度4.5米、厚0.18 米、长 2.05 公里,湾拉强度 4.0Mpa,配套路肩边沟、安防。
    其他:本项目为第一标段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2个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20
  合同估算价:19165646.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即可①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的承诺函;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承诺函;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⑤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⑥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⑦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 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 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 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 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使用加 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虚拟开标大厅 ”进 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0718-8209028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邬阳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邬阳乡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5341003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至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17栋103室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0902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10月18日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

注:新成立公司止投标截日不足 3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即交工时间于2018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 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 定中被列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湖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列入失信信息”;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 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否则投标 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 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 【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 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 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 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 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 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④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 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 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③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注:1、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 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资 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 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证 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 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如上述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 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
人员”C 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
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
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注:应附身份证、“三类人员”C 类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 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须是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
/
/
/

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 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 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 文件的依据。
附录8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9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其他要求(如有)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B 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序号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预留工作
合同估算价
(万元)
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备注:1. 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 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 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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