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三公司新疆G30-HTGJ-3标型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062801新疆G30-HTGJ-3标项目型材采购公告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交三公局G30连霍高速改扩建HTGJ-3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为中交三公局G30连霍高速改扩建HTGJ-3标段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3 标段项目位于哈密市西北方向,路线全长 29km,起点桩号 K3078+000,既有道路自东南向西北走向,设有柳树泉互通、沙枣泉互通、三道岭互通3处,途径二堡镇和三道岭镇,终点桩号 K3107+000,合同范围内的施工任务主要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建筑工程(收费站)、排水和防护工程、交安及附属工程等。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 7 月 19 日23:5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1 日23: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三公局G30连霍高速改扩建HTGJ-3标段项目
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沙枣泉小学(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哈吐3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联系人:黄业 联系电话:18973062910
公司联系人:柏梦竹 联系电话:18872248372
六、物资需求一览表
七、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做为源头型材供应商。执行标准:钢板需满足《GB/T 709-2019》规定;角钢需满足《GB/T 706-2016》的规定。
八、验收方式:
(1)型材采用理计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产品为准。
九、结算周期:
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十、支付周期:
每期结算审批完成并发票入账后, 30 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 6 个月,质保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十一、支付方式: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甲方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热轧钢板
11.304
吨
2
热轧等边角钢
2.262
吨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交三公局G30连霍高速改扩建HTGJ-3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为中交三公局G30连霍高速改扩建HTGJ-3标段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3 标段项目位于哈密市西北方向,路线全长 29km,起点桩号 K3078+000,既有道路自东南向西北走向,设有柳树泉互通、沙枣泉互通、三道岭互通3处,途径二堡镇和三道岭镇,终点桩号 K3107+000,合同范围内的施工任务主要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建筑工程(收费站)、排水和防护工程、交安及附属工程等。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 7 月 19 日23:5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21 日23: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三公局G30连霍高速改扩建HTGJ-3标段项目
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沙枣泉小学(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哈吐3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联系人:黄业 联系电话:18973062910
公司联系人:柏梦竹 联系电话:18872248372
六、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型号规格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钢板 | 5mm*1.5*6 | 吨 | 11.304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沙枣泉(具体卸货位置根据甲方要求) | 2024.7.30 |
2 | 角钢 | 50mm*50mm*6m | 吨 | 2.262 | 2024.7.30 | |
合计 | | | | 13.566 | | |
七、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做为源头型材供应商。执行标准:钢板需满足《GB/T 709-2019》规定;角钢需满足《GB/T 706-2016》的规定。
八、验收方式:
(1)型材采用理计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产品为准。
九、结算周期:
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十、支付周期:
每期结算审批完成并发票入账后, 30 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 6 个月,质保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十一、支付方式: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甲方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热轧钢板
11.304
吨
2
热轧等边角钢
2.262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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