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大楼提质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24996.1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996.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绪军0731-848948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大楼提质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23)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大楼提质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43号
2.3项目概况:将原枫林宾馆枫林大楼改造为医院医疗、教学及科研等业务用房,前广场地下室改造为医院食堂,配套建设相关设施,项目总投资24996.16万元。提质改造总面积为37460.73㎡,其中枫林大楼主楼为13层标准客房,高度约43米,面积为22524.41㎡,改造为住院标准护理单元(住院床位数约500张)、大学术报告厅及公共大厅;枫林大楼北裙楼面积为 3621.89 ㎡,共 5 层(4F、5F 为局部通高的大会议室),高度约16.8m,原主要功能为办公及会议室,改造为科研、教学及康复治疗用房;南裙楼面积为 9318.95㎡,地上共四层(2F 及4F 局部为夹层),半地下室两层,地上高度约23.4m,地上部分原功能为餐饮及会议室,改造为手术室、药房及医技用房;前广场地下室面积为1995.48㎡,改造为员工及患者食堂。本项目原结构形式多样(含有钢筋混凝土全现浇剪力墙、框架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等),建设年代超过40年(上世纪1982年建成),改造难度大,对设计与施工等方面要求较高。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18个月(其中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在10月30日以前提交),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项目可能发生的勘察工作,如可能发生的补充勘察、岩土工程物探等。包括工程初勘和详勘(不含施工勘察)的具体实施、提供勘察咨询建议、参与和勘察相关的重大技术方案的评审、出具勘察报告,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其他工程勘察服务工作,考虑地下管网建设问题,增加南裙楼旁道路桥梁地勘。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规划、各专业(建筑改造、医疗工艺、结构、机电、弱电、消防、暖通、二次装修、手术室、ICU、EICU、医疗污水处理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医用纯水工程、洁净空调、景观、室外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等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方案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BIM技术服务工作;(3)根据建设工程的特征,按质量、投资、进度的要求,对设计工作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督及管理,但不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所有专项设计;(4)编制设计概算。
■监理服务:实施监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等,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所有造价咨询服务。(1)设计阶段:a.对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和提出调整意见;b.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2)交易阶段:a.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b.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c.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d.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3)施工阶段:a.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b.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c.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d.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e.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f.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4)竣工阶段:a.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b.协助委托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三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无亏损。
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3年09月1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1238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7498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与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任务相匹配,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1238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7498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服务内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图审报告(图审报告指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图审报告为准。②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监理人的项目网页截图。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⑤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⑥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造价、监理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造价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9月11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43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731-859201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鑫天大厦4楼403室
项目负责人:吴绪军
电 话:0731-84894807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大楼提质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23)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大楼提质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43号
2.3项目概况:将原枫林宾馆枫林大楼改造为医院医疗、教学及科研等业务用房,前广场地下室改造为医院食堂,配套建设相关设施,项目总投资24996.16万元。提质改造总面积为37460.73㎡,其中枫林大楼主楼为13层标准客房,高度约43米,面积为22524.41㎡,改造为住院标准护理单元(住院床位数约500张)、大学术报告厅及公共大厅;枫林大楼北裙楼面积为 3621.89 ㎡,共 5 层(4F、5F 为局部通高的大会议室),高度约16.8m,原主要功能为办公及会议室,改造为科研、教学及康复治疗用房;南裙楼面积为 9318.95㎡,地上共四层(2F 及4F 局部为夹层),半地下室两层,地上高度约23.4m,地上部分原功能为餐饮及会议室,改造为手术室、药房及医技用房;前广场地下室面积为1995.48㎡,改造为员工及患者食堂。本项目原结构形式多样(含有钢筋混凝土全现浇剪力墙、框架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等),建设年代超过40年(上世纪1982年建成),改造难度大,对设计与施工等方面要求较高。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18个月(其中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在10月30日以前提交),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项目可能发生的勘察工作,如可能发生的补充勘察、岩土工程物探等。包括工程初勘和详勘(不含施工勘察)的具体实施、提供勘察咨询建议、参与和勘察相关的重大技术方案的评审、出具勘察报告,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其他工程勘察服务工作,考虑地下管网建设问题,增加南裙楼旁道路桥梁地勘。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规划、各专业(建筑改造、医疗工艺、结构、机电、弱电、消防、暖通、二次装修、手术室、ICU、EICU、医疗污水处理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医用纯水工程、洁净空调、景观、室外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等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方案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BIM技术服务工作;(3)根据建设工程的特征,按质量、投资、进度的要求,对设计工作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监督及管理,但不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所有专项设计;(4)编制设计概算。
■监理服务:实施监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本项目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等,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所有造价咨询服务。(1)设计阶段:a.对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和提出调整意见;b.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2)交易阶段:a.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b.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c.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d.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3)施工阶段:a.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b.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c.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d.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e.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f.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4)竣工阶段:a.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b.协助委托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三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无亏损。
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3年09月1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1238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7498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与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任务相匹配,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1238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7498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服务内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图审报告(图审报告指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图审报告为准。②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并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监理人的项目网页截图。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⑤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⑥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造价、监理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造价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9月11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43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731-859201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鑫天大厦4楼403室
项目负责人:吴绪军
电 话:0731-8489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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