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沧州分公司聚丙烯综合楼抗爆能力提升改造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501.6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1.6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军0317-355293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萍010-693417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沧州分公司聚丙烯综合楼抗爆能力提升改造一标段招标公告
沧州分公司聚丙烯综合楼抗爆能力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机柜间抗爆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关于聚丙烯综合楼抗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沧分公司〔2024〕4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沧州分公司聚丙烯综合楼抗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50号沧州分公司厂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01.65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炼油三部聚丙烯化工公司综合楼抗爆改造工程(抗爆前室内外侧、屋面板喷涂芳纶纤维,并增设钢梁;对框架柱、墙和基础进行加固;在二楼设置新风机房、排烟机房、补风机房;设置抗爆前室,封堵所有窗户,四面设置抗爆门)的详细工程设计、乙供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工程交工后至工程竣工过程中相应的风险评估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有以下业绩:
① 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② 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或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或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或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2019年以来有炼油或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19日 16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 23 时59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50号;
邮编:061000;
联系人:李军;
电话:0317-3552932,18903271706;
电子邮箱:lijun.cz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孙佳莹;
电话:010-69341781;
电子邮箱:sunjy13233@sinopec.com。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沧州分公司企管法律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李军 0317-3552932 | 电子邮箱 | lijun.czsh@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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