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合唱团合唱指挥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合唱团合唱指挥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贯彻落实学校美育工作建设规划,不断提升学校合唱团社团水平,高质量推动学校合唱团成特色、铸品牌。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合唱团合唱指挥服务项目,拟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服务内容
开展36次共72节合唱指挥排练培训课程,2024年2月至2024年12月。
二、供应商要求
1. 供应商具有学校合唱团指挥排练服务相关资质;
2. 供应商所派教师具备合唱团指挥相关资质,教学经验丰富,所获成绩优异,训练指导效果明显;
3. 提供优秀合唱团指挥排练服务教学方案,服务质量高,效果好。
项目预算金额:30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合同一签三年,每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园路4号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 0755—27434995
公告日期:2024年1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