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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答疑回复(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答疑回复(一)

问1:问题编号(WTBH399064)在遵循招标文件要求时,我们注意到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3明确指出需在报价信封的“报价说明”中填报勘察固定单价(即全费用单价),并确保该单价与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内容一致。同时,招标文件第96页的“投标函附录”备注栏也强调了“投标报价”内容需完整填写于报价信封的“报价说明”部分。但在实际制作电子标书时,我们发现报价信封节点并未直接提供“报价说明”这一栏,这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明显差异。请明确是否需要在电子标书系统中创建或指定一个区域作为“报价说明”栏,以填写勘察固定单价及其他必要的投标报价说明? 答:以本项目补充通知一发出的“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电子版v2.0.zbs”编制投标文件。
问2:问题编号(WTBH399064)关于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3.3的要求,该条款明确指出本项目不接纳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负责人当前所承接的勘察设计项目状态,若该勘察设计项目已完成施工图审查,但尚未正式踏入施工阶段或正处于施工初期阶段,其是否应被视作“没有在建项目”?为明确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状态,是否可提供存在官方认可的查询渠道或网站,以便核实其是否涉及任何在建项目。答:以本项目补充通知一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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