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涌镇原鱼窝头水利会旧址物业及余地第二次出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组)定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在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对位于东涌镇均涌北街2号原鱼窝头水利会旧址的物业及空地出租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建筑物及空地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均冲北街2号
3.资产面积: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157.45平方米、空地面积579.85平方米
4.资产使用范围:水域设施用途;(符合环保标准,不准经营游戏机室、网吧,不能存放或生产加工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其他市、区、镇规定不准经营的其他行业)。
5.租赁/承包期限:5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6.交易底价:2842.00元/月;竞价阶梯为50.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7.租金递增方式:按每3年递增5%。
8.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度为一期收取,每年在10月份前交付当年租金。
9.交易保证金为¥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正),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23年9月20日下午5:00前缴纳至开户银行:公司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账号:4407530104001820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南沙东涌支行。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汇(存)款人必须与竞投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未能中标的竞投单位所缴纳的保证金在该项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回;若竞得单位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组)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0.合同履行保证金为¥30000.00元,在竞得单位竞得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单位中标的,在签订成交合同时,保证金转作合同履行保证金。保证金与合同履行保证金额度不相符的,由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组)与中标单位结算)。
11.合同签订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逾30天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如拖欠租金累计超过180天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当天完成场地清理。
12.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组)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标的物业作为水域设施用途。若中标单位中标后将标的物业作其他用途的,视为中标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
2.竞标单位中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交易保证金转作合同定金。
3.按现状出租,承租方需依法使用该项目,若改变项目现状,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4.不得将该楼宇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5.标的物使用。(1)租赁期内如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需开发使用该项目,出租方提前60天书面告知承租方,则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责,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 。(2)该标的按现状交付,该建筑物作水域设施用途(不准经营游戏机室、网吧,不能存放或生产加工危险化学品,不得用作市、区、镇规定不准经营的其他行业用途)。租户需依法经营,自负盈亏,自行解决用水、用电及消防、环保、水利等问题,因排水、排污等原因造成周边影响,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3)未经甲方及规划建设部门许可,不得加建临时建筑物及永久性建筑物;(4)合同期内若政府或上级部门征收、征用、旧改或城市更新需要收回开发该地块或地上附着物时,则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责,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土地及其他原有建筑、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补偿费(含征地款、奖励款、基础设施款、青苗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及其他一切征地款)全部归出租方(发包方)所有;租赁期内属承租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归承租方所有。
三、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
四、采取现场报名及咨询
竞投单位可于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村官涌一街249号进行现场报名或咨询,逾时不接受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过公证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信息资料证件。
(3)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原件)。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参与竞投时间与注意事项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9: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站现场办理招投标会签到手续,2023年10月18日上午10:00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价意向单位资料签收回执《竞投人准入证》。
八、特别声明
1.本交易标的物现状由其权属人解释。竞投意向单位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详细了解现状(包括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2.交易如仅有一单位报名符合竞投资格,并完成竞投资格确认手续的,不论该竞投单位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均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单位竞得标的物。
3.竞投单位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承诺以底价竞投时必须举牌报价。如竞投单位一次都没有举牌,愿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单位之间约定中标单位;
(3)投标单位之间约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单位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单位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单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单位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单位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单位不按照竞投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的;
(5)竞得单位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6)竞投单位在竞投会举办过程中一次都没有参加举牌竞价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6.竞得单位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投,该竞得单位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7.合同期满时,如承租方意向续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8.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组)解释。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组)
联系电话:020-84905547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交易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三楼
广州市南区东涌镇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组)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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