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4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代胜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玄凯151638969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提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19]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需对泰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单项预算安排:1.1采购内容:泰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1.2招标控制价:404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要求:2.1功能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旨在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机制,理清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业务链,规范部门在联合审批办理中的行为,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并通过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大幅精简申报材料。2.2目标要求:2.2.1项目数据资源库。其中基础资源信息库主要涉及项目服务事项库、项目申报企业库、项目信息库、项目证照库以及审批过程信息库;关键业务信息库主要涉及图纸信息库、专家人员库以及中介机构库。2.2.2业务协同平台。主要与“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空间信息上传与定位、意见征集、项目生成以及成果共享。2.2.3网上办事大厅。主要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提供网上申报服务及帮办代办服务。网上申报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场景引导式申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网上申报功能,企业通过统一的身份认证后进行网上预审功能。帮办代办服务:为申报单位及帮办代办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2.2.4业务审批办理。通过系统完成“一窗受理”,实现材料共享、联合办理、项目空间信息查阅、评估报告查询、设计图纸查询等。2.2.5市区县一体化。主要通过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两级联动功能,实现泰安市市、县两级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业务,完成市县一体化两级联动审批业务。2.2.6审批运行分析与监督管理。主要是对项目的进度监控、流程监管、效能监管等。监督项目审批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审批用时、过程用时、整改用时,并按照数据的特性,进行多维度的组织和分析,辅助决策管理工作。2.2.7系统融合与系统配置管理。主要提供政务服务统一融合工作台,为政务服务相关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统一工作入口,实现单点登录、信息集成,并通过工作平台承载类应用,集成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业务管理子系统,实现业务办公一体化,从而消除工程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的障碍,真正实现政务电子化。并能够面向系统管理人员,使其掌握系统运行和数据共享交换情况,根据改革和实际工作需要,可及时对系统中人员、岗位、角色、权限进行管理,对系统流程、事项、时限等进行灵活配置,保障系统稳定运行。2.2.8整合系统对接。与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泰安市政务服务网、泰安市政务服务平台、泰安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可视化平台、多规合一平台、泰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等系统进行整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平台共用,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的目标。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量标准:满足甲方需求,合格标准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7.1必须保证每月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维保人员接到维修电话必须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8小时内排除故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7.2投标单位应配备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并保证服务热线畅通。7.3由于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的财产损失或使用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7.4保密承诺:中标单位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承诺任何信息资料。7.5知识产权:招标人所采购标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与中标单位所共有,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8.投标单位资格要求:8.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8.2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2-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赵代胜
联系方式:0538-8291072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迎春西路南段56岱岳区农业技术培训中心

联系人:玄凯
联系方式:15163896996

发布人:王广耀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17时08分3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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