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zxfz[tp]2022003
预算金额5.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谢娟87720958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ZXFZ[TP]2022003

    2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福州市大数据平台(一期)项目等保测评和第三方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2022-09-26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乙方:中质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XFZ[TP]2022003的福州市大数据平台(一期)项目等保测评和第三方测试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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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5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第三方测试服务 第三方测试服务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1(项)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相关标准执行 518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壹仟捌佰元整(¥51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相应第三方系统测试服务,并出具测试报告。;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规划馆;

4.3交付条件: 提供相应系统测试服务,并出具测试报告。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服务成果:为项目进行第三方系统测试服务,系统测试服务需符合《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并提供测试报告,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期次:1期次(验收期次说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第三方系统测试服务,并出具测试报告。)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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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第三方系统测试服务,并出具测试报告,完成福州市大数据平台(一期)项目终验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至取得测试报告和甲方付清合同款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在测试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获得和知晓的乙方(包括其分行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有关的保密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数据、测试结果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定价政策、设备资源、人力资源信息等。乙方提供甲方的测试报告仅限于本合同规定项目验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使用。 10.2乙方负有对甲方委托测试的系统保密的责任,保密内容包括:业务资料信息、软件产品代码、软件可执行程序、测试报告、测试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用户手册等。 10.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论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在。 10.4在对方单位内活动时,应尊重对方有关的保密管理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对方实验室、办公室内受控的工作环境,与对技术人员进行的交流,仅限于与技术项目有关的内容。 10.5如果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终止双方的合同; (2)要求赔偿因失密造成的损失。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一方将给予违约的另一方合理的在先通知。 10.6有关涉密的事宜,本保密规定可单独作为协议使用,本保密规定随合同生效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10.7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8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9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10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11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通过验收。 14.2.服务范围:测试系统为福州市大数据平台(一期)项目部署的系统。 14.3.系统测试服务内容 14.3.1系统测试技术服务内容 (1)功能测试:通过适合性、准确性、互操作性、一致性、安全保密性等,验证已完成开发的应用系统是否达到设计的要求。根据测试标准和采购人确认的测试依据,对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验证,按照功能测试用例逐项测试,发现软件缺陷,确认项目是否完成项目要求的功能,检查软件的使用手册等验收文档是否齐全。 (2)性能测试:针对已完成的应用系统,监控并发数、响应时间、资源利用率、吞吐量、成功率等参数,进行抗压测试、重点事务测试、瓶颈测试,验证被测项目是否具备良好的数据传输、应用访问的性能要求,各项指标是否满足性能要求,应用系统对大数据量的压力测试、高强度的用户访问消耗时间是否满足甲方的性能要求。 14.3.2 技术服务成果及要求 14.3.2.1检测依据标准 (1)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2)GB/T 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 (3)GB/T 21671-2008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 (4)《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GB/T 21671-2018 (5)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6)GB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8)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9)《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 (10)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11)GB/T 50312-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12)《项目可研及设计方案》进行系统检测并在技术服务期限内出具系统验收测试报告。 (13)本项目检测所需要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14.3.2.2测试现场工作要求和保密规定 系统检测人员除应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外,在承担系统检测任务时还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1)承接本系统的检测人员应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无劣迹记录,保守工作中知悉的一切信息、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在开展系统检测期间,应遵守系统建设单位的各项规定,办理进出各重要区域手续。 (3)接收及退还系统设 计文件、图纸、资料时应办理签收手续。在保管设 计文件、图纸及资料期间不得随意放置文件,不得借给本单位无关人员查看,不得丢失文件。 (4)不得向外单位及本单位无关人员泄露系统检测内容及系统部署情况、建设单位技防管理规定及现状等。 (5)系统检测报告应保存在单位规定的计算机硬盘或检测人员的U盘或移动硬盘内,不得随便留置在其他计算机硬盘内。 (6)不得将检测报告复印给无关单位,当系统设计单位需要复印报告时应经同意后复印并盖章,同时办理复印手续。 14.3.2.3检测工作要求 检测工作要求如下所示: (1)检测前,系统应正常运行1个月以上; (2)检测人员到现场进行测试,需要熟悉现场的采购人或施工单位配合检测; (3)检测完成后续服务:系统检测结束,应将系统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等退还系统设计施工单位。 (4)测试工具:采用测试工具(系统测试软件、数字示波器、网络测试分析仪、测试用电脑等) (5)测试标准: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测试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6)检验结果评判项:编程功能是否有效、可靠,检查设 计文件规定的其它功能是否具备及正常。 14.3.2.4现场检测工作程序 现场检测工作程序如下所示: (1)听取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建设单位代表介绍工作概况、场地状况、系统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查看试运行记录及初验报告。 (2)通过编程和调用程序检查系统的各部分和接口运行参数。 (3)检查系统的精度、性能、吞吐量、最大用户数等性能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4)整改、重新检测: 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并在检测结束前整改完毕,可重新进行该项检测。现场未能及时整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施工单位,待设计施工单位整改完并附上正式整改报告后由检测人员到现场检查,同时在检测报告中注明整改内容及整改内容重新检测后的结果。检测中存在问题通知设计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14.3.3测试要素要求 14.3.3.1阶段测试要求 软件产品测试: 测试阶段对象 (1)开发过程集成系统测试: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 (2)运行版本质量确认测试: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 (3)发布版本质量确认测试: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 (4)性能效率专项测试:单系统单场景,单系统多场景,多系统联动混合测试。 (5)客户端兼容性专项测试:对发布版本进行系统兼容性测试。 (6)系统验收测试:产品说明、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 设备及网络检测: 测试阶段对象 (1)网络带宽测试:对系统运行所需要的带宽进行评估测试。 (2)网络性能测试:建设的设备网络的性能进行确认测试。 (3)设备功能/参数确认:建设的设备进行功能性测试和参数确认。 (4)计算机场地检测:计算机场地进行各项指标检测。 (5)设备性能测试:本项目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设备性能检测。 14.3.3.2客户体验测试测试阶段对象 (1)客户端体验测试:对系统的客户端进行测试。 (2)受理终端进行体验测试:对受理终端的应用场景进行体验测试。 14.3.3.3测试交付物 检测机构交付物如下: (1)测试计划(2)测试方案(3)过程测试报告(4)验收测试报告(5)缺陷/整改报告 (6)测试分析报告 14.3.4测试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部委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计算机资格(水平)高级证书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测试类高级证书;测试工程师(2名)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软件测试类证书。 14.3.5测试报告 如系统指标及系统功能(包括整改通过)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乙方: 中质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斗池路357号冠坤臻品2号楼7层
单位负责人: 刘珍昌 单位负责人: 吴东亮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谢娟
联系方法: 0591-88037873
联系方法: 18050266859、0591-87720589、87720958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账号: / 账号: 691 241 305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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