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HTGJ-4标段试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迪丽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裴建壮1356594149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30 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
改扩建工程HTGJ-4 标段试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
HTGJ-4 标段试验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
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和吐鲁番市境内,路线起点位于G30哈密北出口处,止
于吐鲁番市鄯善县吐峪沟镇吐峪沟互通。起点桩号为K3017+000,向西经哈密、二堡镇、三道岭镇、
红山口、兰新铁路、兰新高铁、七克台镇、鄯善、连木沁,止于吐峪沟互通式立体交叉西侧(YK336
2+059.899/ZK3362+081.303),与连霍高速(G30)吐鲁番(吐峪沟)至小草湖段顺接,路线全长345.209k
m.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本项目试验检测服务路段为施工HTGJ-4标段,起点桩号为YK3107+000/ZK3106+999.107,终
点桩号为YK3136+000/ZK3136+094.683,路线长度为29.000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车道数为
8车道,路基宽度为42.0m/20.75m,中桥54.04m/1座,小桥 333.51m 19 座,涵洞67道,互通立交
1处,天桥147m l 处,通道116.24m/6 座。服务区1处。
2.2招标范围
(1)本次试验检测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临
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沿线附属设施及其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
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试验样品采集、送
检、试验操作、资料编制等,并形成整个项目的试验检测报告),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具体
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
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项目的施工单位有投资参股的关联关系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检测机构不得参与项
目所在标段的投标。
1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30日10:00起至2024年4月18日19:00,登录“新
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
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11:00,投标人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疆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文
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3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11:00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标,
直至开标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
(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
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审核时
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CA锁
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账号办
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报名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由该风险所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
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load)“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支持新疆CA,办理通
知详见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149&type=notification
&category=system,投标人注册审核联系:0991-7675705;系统技术支持联系:张工 17323179537;
CA客服电话:4000-921-999,CA证书业务办理:肖雪13899914740;
CA 技术支持:1527653351
2(罗工)、13009672395(成工))。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新疆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
招标人: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南路18号(57区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丘35栋w号) 甲2号A505
联系人: 胡迪丽 联系人:裴建壮
电 话: 13309940322 电 话:13565941495
纪检监察: 0994-2226735 购买标书请联系:0991-5880770
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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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号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 合甲级资质证书; 3.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业绩要求
近年内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业绩。

注:1“近年”指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
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检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协议书中能够反映出
检测时间、工程内容、公路等级等条件要求。如无法反映上述条件,投标人还须提供交通主管部门
或公路质监机构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辅助说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业绩可包含日常检测、竣(交)工验收检测、交工质量核验检测、中
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业绩。
4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人员数量最低资格要求备注
项目负责人 (试验室主任)1(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 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原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 路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 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 (3)近年内具有1个高速公路第三方试验检测负 责人业绩。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虽 在其他项目
技术负责人1(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 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原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 路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 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上任职但本 项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注: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核实,如果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有
关网站或其它渠道核实有任何人员的证书作假,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2.投标人须按上表要求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
毕业证书、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
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否则按不响应处理,其投
标将会被否决。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且须在“公路水运工程质
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试验检测机构查询中本单位注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不
得为差或较差的,否则按不响应处理,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5.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交通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或业主出具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
料能够反映工作内容、公路等级、任职时间及职务等信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6.近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
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8.本表所述“不少于”、“以上“均包含本数。
9.如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
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0.第三方试验检测项目业绩可包含日常检测、竣(交)工验收检测、交工质量核验检测、中
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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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二: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1 评标办法 信封(商 2.1.1 务及技术 文件))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 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第一个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1.1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第二个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 信封(报 价文件))标报价(包括大写和小写); 2.1.3「形式评审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与响应性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评审标准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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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7)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款 的规定。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2.1.2资格评审 标准认定证书(CMA)、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 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 (2)投标人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编制内容 评分值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投标技术方案40分
2.2.1 (总分100分)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及人员业绩22分
20分
履约信誉8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0分
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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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三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 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 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 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 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
2.2.3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6.1项补充、细化为: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
用等级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政府主管部门网站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
的信息与政府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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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细则
评审因素与分值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 素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评分标准
a投标人与本项目 相关的具体业绩22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2分。
b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 格及人员业绩2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20分。 (1)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对信誉最低要求的,得5分;
c履约信誉8分(2)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以下①~④中信用评价方式计算: ①投标人未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时以交通运输 部发布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同时在交通运输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信用评价,但信用评价 结果不一致时,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③初次进入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 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按B级对待。 ④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投标人2022、2021、2020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计算, 权值分别为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Y=y1×0.5+y2×0.3+y3×0.2 式中:Y——信用评价得分; y1——2022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2——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y3——2020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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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分值评分标准 a.当投标人具有“试验检测企业(机构)类别信用评价时,以本类别信用评价记录为 准;当投标人具有其他类别信用评价时,本项目信用评价加分不予考虑。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 素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各评价等级的得分值为:AA级得3分,A级得2分,B级不得分,C级得-2分。
若交通运输部、新疆交通运输厅或企业注册地省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投标 截止时间前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时期不一致,造成年度不对应时,依照最新 年度、上一年度、上上年度的先后顺序,按0.5、0.3、0.2的权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确 定。 (a)检测方案可靠、有针对性的,检测时间安排充足,有保障,各种试验测试方法根 据本项目特点实际操作性强,对项目的特点和检测重点有深入认识,得16.1-20分:
e投标技术方案试验工作 技术方案 40分 检测工作 质量控制 措施及安 全保障方 案20分 20分(b)检测方案的工作内容满足现行公路工程相关试验检测的要求,检测方案较好,具 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性,可以达到交工验收检测目的,得12.1-16分; (c)检测方案一般的,得12分。 (a)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检测质量保证措施完整,检测组织严密,检测工作过程控制 方案严格,检测工作安全保障方案可靠、有针对性的,相关进度、环保方案科学高效, 得16.1-20分; (b)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检测质量保证措施到位,检测组织较严密,检测工作过 程控制方案较完善,检测工作安全保障方案能够确保检测人员、设备安全,相关进度、 环保方案科学合理,得12.1-16分; (c)检测工作质量控制、安全保障、进度、环保方案一般的,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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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与分值 评审因 素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f评标价10分10分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100xE D 式中:F1=评标价得分; F=10; D1=投标人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
注: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含)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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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
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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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
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
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
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
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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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
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等
信息进行核实。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
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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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
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
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
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
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
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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